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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回窟窿河(第1页)

我心里再清楚不过,眼下这套体系远非完善。说到底,它很大程度上只是为执政者服务,核心目的便是维系社会稳定——没错,就是这样。站在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法律本该具备规范性、威慑性与普遍性,更要守住公平与公正的底线。可现实往往是,在许多国家,法律不过是执政者巩固统治的工具,是他们意志的延伸。更讽刺的是,对那些身处统治阶层的人而言,很多法律条文常常形同虚设,不过是一张废纸。这个话题无论从狭义还是广义去深究,都太过深奥复杂。我也没指望能跟眼前这几位带着几分古代侠义劲儿的人讲明白,说实话,我自己也没那个能力把其中的弯弯绕绕说透。“这事,咱们就这么到此为止了?”黑哥转头看向我,语气里带着几分不甘。“应该就是这样了。”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毕竟咱们名不正言不顺,善后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做,他们更懂怎么处理。”“可我总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那个师茂吉背后肯定还有人!”黑哥攥了攥拳头,压不住心里的火气。“嗯,这里面疑点太多了。”小振臻也凑了过来,眉头紧锁,“我怎么都没法把这些线索串起来,越想越糊涂。”“你们就别添乱了!”冈子看了看两人,悄悄使了个眼色。“你们说的这些,小表叔难道不清楚吗?咱们只会些道门术法,可这种事,小表叔比谁都专业,他能不懂其中的门道?”黑哥和小振臻对视一眼,同时低下头,重重地叹了口气。“我明白你们的心思。”我放缓了语气,“有些事,上面自有考量,我相信会有专门的人继续查下去的。”这话我说得有些没底气。说实话,案子里的疑点我也看在眼里,那些零碎的线索始终没法拼凑完整,证据链更是漏洞连连。可我又能怎么办呢?没得到授权,我这个连股级都算不上的小警察,在这事儿里连说话的份量都没有。放在古代,我顶多就是个衙役,连捕头都算不上。那一晚,所有人的情绪都很低落。吃过宵夜后,涛子拉着小振臻去了隔壁房间,说要做场简单的法事,超度那些枉死的冤魂。黑哥、冈子则跟我住一间房,结果我们三个愣是睁着眼睛到了天亮,谁都没睡着。第二天清晨,我们几人下楼吃小面时,互相看了看对方眼底厚厚的黑眼圈,忍不住不约而同地轻声笑了出来。这一笑,藏着妥协,也藏着无奈;这一笑,也算是暂时卸下了压在心里的那道枷锁。“小表叔,咱们啥时候去窟窿河啊?”黑哥大马金刀地坐在塑料凳上,眼里满是好奇,“我还等着去探究那个‘哥们’的事儿呢。”“吃完早餐就去。”我接过小振臻递来的热豆浆,抿了一口答道。“那小崔去不去?”小振臻拉过一把凳子坐下,目光落在面馆里那口冒着热气的煮面锅上。“这边的事估计还得让他盯一阵子,得配合李队和周波他们做善后,应该去不了。”我解释道。“哦。”小振臻应了一声,抽出筷子,眼神直勾勾地盯着锅里翻滚的面条。那热气腾腾的样子,裹挟着葱花与辣椒油的香气,这才是最抚人心的人间烟火气。不一会儿,几碗杂酱面就端了上来。红彤彤的辣椒油裹着筋道的面条,上面铺着一层颗粒分明的杂酱,光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几人立马埋头大快朵颐,耳边满是“滋溜滋溜”的吃面声,麻辣鲜香的味道在嘴里散开,吃得格外痛快。窟窿河离棠香区不算远,就在棠香区西南方向十来公里的地方。小振臻开着他那辆大排量越野车,带着我们在小镇上一圈又一圈地转悠,目的就是找到老鸦的身影。今天不是赶集日,镇上的人不算多,但也不少,我还看到了不少熟面孔。毕竟这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每一条街道、每一间铺子,我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要不,咱们直接去纸火店找于老板吧?”我拍了拍副驾上的涛子,提议道,“他住在这儿,肯定比咱们更清楚老鸦的行踪。”“也行。”涛子点点头,赞同我的想法。我指挥着小振臻拐了个弯,很快就到了车站附近。老于的纸火店就在附近,纸火店大门是敞开着的,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店门口多了一盏黄色的灯笼。灯笼外面没糊纸,光秃秃的骨架随着微风轻轻摆动,看着有些特别。几人把我从车上抬下来,放到轮椅上。刚走到店门口,我就朝着里面喊了一声:“于老板,在吗?”“在嘞,在嘞!”声音先传了出来,人还没见着影。这门市的进深很长,屋里光线有些暗,显得阴沉沉的。没过一会儿,就看到于老板穿着一件二指背心,手里摇着一把蒲扇,从里屋慢悠悠地走了出来。,!等他走到我们面前,看到我们一行五人,明显愣了一下,脸上露出几分惊讶:“几位这是……有啥事?”“于老板,才几年没见,老街坊就不认识我了?”我笑着问道。“哎呀!我说看着咋这么面熟呢!”于老板一拍大腿,目光落在我轮椅上,“你这腿是咋了?”“没事,前段时间不小心摔了一跤,养阵子就好了。”我轻描淡写地带过。“那就好,那就好。”于老板松了口气,连忙侧身让开,“几位快进屋坐!”等我们坐下后,他又转身去楼上端了一个大盘子,里面放着一个茶壶和几个杯子,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然后挨个给我们倒上了热茶。我简单给于老板介绍了涛子几人的身份后,涛子便直奔主题,语气温和却带着几分郑重:“敢问于老板,今天见过老鸦吗?”“哦?几位也认识老鸦?”于老板明显吃了一惊,眼睛都睁大了些。“只是听说过他的名字,想找他了解点事,还劳烦于老板告知一二。”涛子依旧保持着温文尔雅的姿态。于老板低头思忖了片刻,缓缓开口:“今早倒是见他从店门口经过了,不过按他往常的习惯,这会儿在哪儿就说不准了。不过你们放心,他下午肯定还会经过这儿的。”“那你知道大概是啥时间吗?”我追问道。“差不多两点多到三点之间吧。”于老板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大致的时间范围。“好,多谢于老板告知,打扰您了。”涛子端起茶杯一饮而尽,随后站起身,准备告辞。于老板却快步走到我面前,热情地说道:“小张啊,好些年没见了,中午赏个脸,我请你和你这几位朋友一起吃个饭吧?”“这……”我心里清楚,于老板肯定是对涛子他们打听老鸦的事好奇,于是转头看向涛子,想听听他的意见。涛子微微颔首,脸上露出一抹浅笑,算是同意了。“那行,那就先谢谢于老板了!”我也笑着应下,“不过现在时间还早,我先带他们在镇上转转,等快到饭点了,我们再回来找你,你看咋样?”“可以,可以!”于老板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看他那神情,想来是已经猜到了涛子他们的身份不一般。离开纸火店后,小振臻继续开车,我则坐到了副驾上,给他指路。那时候的小镇经济还不算发达,十来万的家用轿车都少见,更别说小振臻这辆价值百几十万的卡宴豪车了。车子一上路,就成了镇上的“焦点”,赚足了回头率。不少年轻人盯着豪车,眼里满是艳羡;街上的姑娘们则不自觉地端正了姿态,连走路的姿势都刻意调整了几分,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这一幕幕落在我们眼里,车里顿时响起一阵哄笑声,气氛也轻松了不少。路过倒石桥时,我指了指桥下的河道,跟他们说起小时候的事:“以前我们总偷偷跑到这儿以前游泳。”“小表叔,就是在这里,你们七个人数出了八个脑袋?”小振臻盯着不算宽的河道,语气里满是好奇。“嗯,就是这桥下。”我点点头。“啧啧,现在这水看着也不黑啊。”小振臻嘀咕了一句。我白了他一眼:“你忘了之前那哥们的事了?”“哦!对哦,他跟那东西同归于尽了!”小振臻这才反应过来,连忙点头。车子继续往前开,没多久就到了三岔河。“小表叔,这里就是你和你那把子兄弟救人的地方吧?”小振臻指着河边的一棵大桉树,问道。“嗯,就是那棵树下面。”我看着那棵枝繁叶茂的桉树,心里有些感慨。小振臻也跟着看向桉树,轻声叹了口气:“真是岁月如梭,物是人非啊。”我们停了车,黑哥推着我的轮椅,几人沿着河边慢慢走着,一直走到了河街的大桥下。站在桥洞里,看着上河河堤口急流而下的河水,耳边满是水流撞击石头的声音。“这一段的水深应该不深吧?”黑哥望着河面,问道。“嗯,这一段不深。”我解释道,“不过离堤坝下面百来米的地方,水深就变了,估计得有二三十米。”“这么说,这里就是那个‘哥们’出事的地方?”涛子环顾了一圈桥洞四周,语气严肃了几分。就在这时,冈子突然在一旁喊了一声:“大师兄,你快过来看看!”黑哥推着我快步走了过去。只见冈子指着桥墩下面几块石头,说道:“大师兄,你看这里,好像有人在这里住过,这几块石头上有长期被烟熏过的痕迹。”我仔细一看,那几块石头的表面黑乎乎的,确实像是被人用石头垒了个简易灶台,长期生火留下的痕迹。涛子、小振臻也凑了过来,沿着桥墩细细查看,连一丝缝隙都没放过。没过多久,小振臻突然眼前一亮,指着桥墩的一个缝隙说道:“咦,这里有红绳,还有一枚铜钱!”,!几人立马围了过去,蹲在地上仔细观察。“这东西应该不能随便取出来吧?”涛子看向小振臻,问道。“我再找找其他地方,如果其他地方也有,那就真不能动了。”小振臻语气肯定地说道。“这红绳和铜钱,应该是用来化煞的吧?”黑哥忍不住问道。“要是其他地方也有,那就是了。”小振臻若有所思地说道。“不过我现在好奇的是,这东西是不是那个‘哥们’布置的——如果是他,那他恐怕就不只是个普通的守村人;如果不是,那这事就更有意思了。”他的话里带着几分深意,让在场的人都陷入了沉思。“这些疑问,等见到老鸦,估计就能有答案了。”涛子站起身,朝着小振臻指的一个方向走去,“我去那边看看。”冈子则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继续搜寻线索。没过多久,两人先后传来了发现——他们都在桥墩的其他缝隙里找到了红绳和铜钱。“看来没错,这确实是用来化煞的。”涛子语气凝重地说道,“而且这河下面肯定还有东西,不过看这情况,应该已经成不了气候了,很可能就是之前躲在这里的溺水鬼。”“这么说,老鸦他们之前应该是处理过这里的事,只是没彻底解决干净?”冈子皱了皱眉,“这小镇的地理位置本就特殊,是个九宫八庙聚阴的地方,要是不彻底清理干净,将来很可能会养虎为患。”难得他主动提出要出手处理。“你说得对,这个懒不能偷。”涛子蹲下身,从河边抓了一把淤泥,小心翼翼地抹在那些露出的红绳和铜钱上,把它们彻底埋进了石头缝里,“得把这些痕迹盖住,免得被外人发现后好奇乱动。”冈子和小振臻也学着涛子的样子,各抓了一把淤泥,仔细地抹在红绳和铜钱上。为了保险起见,几人还特意多抠了几把淤泥,随意地扔在石头上,把痕迹彻底掩盖住。看看时间,已经快到中午了。几人收拾好东西,开车去了小镇上唯一一家稍微大些的超市,买了些水果和牛奶——毕竟要去于老板家吃饭,空着手去总不太好。到了于老板家,看到我们手里拎着的东西,于老板笑得更开心了,一边说着“客气啥”,一边热情地过来帮忙接东西。他领着我们上了二楼,刚走到楼梯口,一股浓郁的火锅香味就扑面而来。看来这位于老板,也是个讲究口腹之欲的实在人。于老板把我们让到座位上,又踮起脚尖,从橱窗最上面一层取下两瓶老沱牌白酒,放在桌上。坐下后,他拧开酒瓶,一股醇厚的酒香瞬间在屋里散开,让人闻着就有些醉了。“几位,想来应该不忌酒吧?”于老板笑着说道,“这两瓶酒虽不是什么名贵的好酒,但胜在年份足,放了有些年头了,你们尝尝。”说着,他就拿起酒杯,给几人一一斟满。可惜,小振臻要开车,不能喝酒;我这腿伤还没好,也不敢碰酒,只能笑着谢绝了。“我也不知道你们的口味,也没问你们有没有忌口,就自作主张做了清油火锅,没敢用牛油,也没弄牛肉和黑鱼这些食材。”于老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还双手作揖拱了拱,“就弄了些家常小菜,你们别嫌弃。”几人连忙摆手,连说“客气了”。这就是独属于国人的酒桌文化——几句寒暄,几杯薄酒,一来二去之间,彼此的距离就拉近了不少。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涛子几人也不再绕弯子,开始向于老板打听关于“哥们”的事。于老板喝得脸上泛红,话也多了起来,一五一十地说着自己知道的情况。当我再次向于老板介绍涛子他们的真实身份后,于老板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说话的语气也更热情了。“说起那个‘哥们’,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觉得他跟其他流浪汉不一样。”于老板放下酒杯,回忆道,“他虽然穿得破旧,但身上收拾得干干净净,一点都不邋遢。”“他的脖颈、手腕这些地方,都干净得很,身上也没有其他流浪汉身上那种难闻的怪味,更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怪癖……”于老板滔滔不绝地说着。他顿了顿,又想起了什么,笑着说道:“哦对了,他还特别:()我当护道者的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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