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梅村谓“小范与机部同事,兵败,被缚下狱,濒死而免”,然则小范之不死,亦即南八之所谓“欲将以有为”之意。其在金陵与牧斋所商谈者,必关涉复明之举动,亦即准备接应郑延平攻取南都之事,抑又可知矣。
其二一云:
寅恪案:此首为张氏兄弟而作。张文峙事迹第四章论杨宛节已略引。《金陵通传》二十《张如兰传》附子可度传云:
可度,字二巖。既自登奉母归,亦隐居不出,号罽筏老人。
《有学集补·明士张君文峙墓志铭》略云:
张君名可仕,字文峙。以字行,改字紫淀。书文峙,从其初也。岁在甲午四月初八日卒,年六十有四。文峙卒,四方之士会哭,议铭其旌,胥曰:“古之遗民也。”或有言曰:“遗民之名,宋、元二史无征,名氏翳然,声景仿佛。”新安著录,代沉人飞,东都西台之君子,收魂毕命,在此录也。(寅恪案:“新安著录”指明休宁程敏政所撰《宋遗民录》。见《四库总目提要·史部·传记类》存目三并可参《有学集》四九《书广宋遗民录后》。)躔晕珥,舍奔彴,木门有向,著雍犹视。推文峙之志,其忍媲杞肄湘累,(寅恪案:“肄”疑是“妇”字之讹,俟觅善本校之。)遗身后名,污竹素而尘桑海乎?必也正名,易之曰明士其可。比葬,则又曰:“呜呼!齐有二客,鲁有两生,明有士焉,谁居?文峙士矣,请征所以士文峙者。”于是文峙之弟二嚴,立《紫淀先生传》,而谒铭于余。余泫然流涕曰:“士哉文峙!明士哉文峙!余旧史官也,其忍辞?”
牧斋此首第二句,谓不当以遗民目文峙,即前论其编《列朝诗集》,止于“丁集”之旨,兹不备述。至其文中“躔晕珥,舍奔彴,木门有向,著雍犹视。推文峙之志,其忍媲杞妇湘累,遗身后名,污竹素而尘桑海乎?”等语,则须略加诠释。检《隋书》一九《天文志(上)》云:
马迁《天官书》及班氏所载,妖星晕珥,云气虹蜺,存其大纲,未能备举。自后史官更无纪录。《春秋传》曰:“公既视朔,遂登观台,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神道司存,安可诬也。”
《尔雅·释天》略云:
太岁在戊曰著雍。太岁在子曰困敦。奔星为彴约。
邢昺疏云:
奔星为彴约者,奔星即流星。
《左传·僖公五年》载:
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
同书《襄公廿七年》载:
〔子鲜〕遂出奔晋,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止使者而盟于河,托于木门,不向卫国而坐。木门大夫劝之仕,不可。曰:“仕而废其事,罪也。从之,昭吾所以出也。将谁诉乎?吾不可以立于人之朝矣。”终身不仕。
金氏《牧斋年谱》“顺治五年戊子”条云:
《岁晚过林茂之有感》云:“先祖岂知王氏腊,胡儿不解汉家春。”按:当时海上有二朔,皆与北历不同也。又:“三秦驷铁先诸夏,九庙樱桃及仲春。”又,“秦城此斗回新腊,庾岭南枝放早春”。按是年姜瓖奉永历年号,传檄秦、晋。王永强据榆林,方窥西安,而江西、湖南等地,亦归明也。故先生有喜而作云。
同书“顺治六年己丑”条云:
元日试笔“春王正月史仍书”云云。按《行朝录》,此为监国鲁四年正月辛酉朔,永历三年正月庚申朔也。
并《三国志》五七《吴书》一二《陆绩传》裴注引《姚信集》云:
士之有诔,鲁人志其勇。杞妇见书,齐人哀其哭。
依据上引资料,可以约略推测牧斋之意旨,盖谓建州虽已入关渡江,而永历之正朔尚存。戊子年秦晋且曾一度奉其年号。文峙虽在清人统治下之南都,仍倾向桂王,故明社犹未屋,不可以杞妇湘累比之也。总之,牧斋学问固极渊博,但此文亦故作僻奥之句法,借以愚弄当日汉奸文士之心目耳。然则牧斋作此题之第二一首时,以为明室尚未尽亡,仍有中兴之希望。张氏兄弟亦同此意旨也。
其二二云:
龙子千金不治贫,处方先许别君臣。悬蛇欲疗苍生病,何限刳肠半腐人。(自注:“余就医于陈古公。”)
寅恪案:此首为陈元素而作。题中“就医秦淮”之语,与此首自注:“余就医于陈古公”可相印证。诗中皆用医家华敷、孙思邈之典故,自是应题之作。但第二句暗示陈氏乃不承认建州之统治权者。牧斋之称就医于陈古公,不过表面掩饰之辞。其实恐亦与之暗中商议接应郑延平之事也。寅恪初不知陈古公为何人,后检《有学集》一八《陈古公诗集序》略云:
陈子古公自评其诗曰:“意穷诸所无,句空诸所有。”闻者河汉其言。余独取而证明之,以为今之称诗可与谈弹斥淘汰之旨,必古公也。古公之诗,梯空蹑玄,霞思天想,无盐梅芍药之味,而有空青金碧之气,世之人莫能名也。李邺侯居衡山闻残师中宵梵唱,先凄惋而后喜说,知其为谪堕之人。吾今而后乃知古公矣夫!
及黄宗羲《思旧录》“陈元素”条云:
陈元素,字古白。余时作诗,颇喜李长吉。古白一见即切戒之,亦云益友。
取牧斋《序》所言古公论诗之旨,与梨洲之语相参较,可知“古公”即“古白”之别称。
又检《定山堂集》四十《牧斋先生及同学诸子枉送燕子矶月下集饮口号四首》(此题可参《有学集诗注》八《金陵杂题绝句二十五首》之九自注:“丁酉秋日与龚孝升言别金陵。”)及同书二十《陈古公追送淮干和答》云:
尔自白衣侔上相,天容丹灶补苍生。
芝麓此七律“白衣上相”之语,乃用李邺侯故事(见《新唐书》一三九《李泌传》及《资治通鉴》二一八《唐纪·肃宗纪》至德元载七月“上欲以泌为右相”条。)其作此七律时,似已见牧斋之序者。龚氏此次北行,在顺治十四年冬间,然则牧斋之序当作于芝麓答古公诗之前,颇疑牧斋此第二二首与此序为同时作品,若不然,两者作成时间亦相距不甚远也。俟考。
至陈氏之事迹,则邹流绮漪《启祯野乘一集》一四《陈隐君传》略云:
公名元素,字古白,南直长洲人也。生平多客游,抚公亦虚馆延聘,简敕无所干。问字屦恒满户外。公内行纯备,不仅以文章重一时。后偶客芜湖,竟死。学者称贞文先生。
论曰,余不识陈先生。吾友徐祯起亟称其慎取与,重然诺。盖孝弟廉让人也。去世之称吴人者,不过谓风流蕴藉已耳,如先生者,可多得哉?
邹氏称元素为“隐君”,牧斋与芝麓皆以“著白”之“山人”李邺侯泌为比,尤可证“古公”即“古白”,似无可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