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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代中国佛教界对传统佛教的反思(第1页)

五、近代中国佛教界对传统佛教的反思

要改变佛教的迷信化,首先必须正确处理佛教与各种迷信的关系。从佛教根本观念来说,佛教是否迷信?如果是迷信,要改变佛教的迷信化恶习,无异于改变佛教,背离原旨。如果不是迷信,那么如何正确确立对佛法的信仰?同时,正确的佛教信仰与迷信化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都是近代中国佛教的振兴者们所必须回答的。

(一)对传统佛教迷信化的反思

当开明的佛教徒面临社会对佛教的迷信化进行种种攻讦,特别是斥责“佛教是迷信”的时候,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否认“佛教是迷信”,确认“佛教是非迷信之教”,从而澄清世人对佛法的误解。

早在清末,文廷式就对佛教迷信化进行过揭露批判。有一次,一位四川僧人跑到刑部来要求杀其头以救世,认为天下大劫将降临,自愿依佛法“舍身救世”。文廷式指出,这位川僧的做法,实际上与佛法的“舍身救世”宗旨完全相违,因而“可谓言妖矣”。[1]晚清时期章太炎积极倡导资产阶级革命的无神论思想,同时他也积极提倡佛学。他认为,佛学不仅不是有神论,而且还是真正的无神论。他强调指出:佛学之“根源所在,悉归于一,曰依自不依他耳”,因此,“不以鬼神为奥主”。[2]这就否定了世俗把佛教看成是“以鬼神为奥主”,从而将佛教说成是迷信的做法。

近代对“佛教是迷信”的辩驳,确立“佛教非迷信”,主要表现在民国时期,尤其是20世纪20年代以后,这当然是与新文化运动时期和非宗教运动时期对佛教的迷信化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和否定有直接关系的。

圆瑛法师在1920年就发表文章,针对新文化运动时期一些人攻击佛教是迷信,奋力为佛教而辩护。他指出,迷信与宗教信仰不能画等号,宗教信仰当中有迷信,也有正信。“若信邪途不善之事,不知名为祸之薮,利实害之钧,酒能乱性惹事,色能损身败德,花草但可娱目,亦无补于身心德业,大凡信此之类,均可谓之迷信。若信诗书、宗教,于学问有进益,于道德有增长,是谓正信。”他批评世上的一些不学无术之徒,妄指信佛即是迷信,甚至连“迷”字之义都弄不清楚,自误误人。他说:“佛之为教也,宗旨纯正,义理渊博,禁锢严明,大言之,可以令人明心见性,入圣超凡;小言之,可以使民改恶迁善,扶世导俗,与国家社会,俱有莫大之关系。”不用说佛法的最上一乘圆顿之理,就举较为常见的因果来说,世人都可以证验佛法是如何的劝善惩恶,有补于政治和法律之不逮。[3]

同是僧界的释佛慈也在《佛化新青年》中撰文说,佛是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的道理。只要能够做到,就能够立现极乐世界,不生不灭,尽可受用。不问他是谁,人人都能办到,因为人人都具佛性,不向他处求取,眼前就是。可是“现今许多青年,不知道这是正信,又是净信,并是明信,反说是迷信。因自己处处迷信,毫无觉悟,色镜重重,骑牛又寻牛,终无把握”。所谓迷信,就是迷信一个物质的我或精神的我所致。迷信物质的我,以为满足自己的各种物质欲望,才是正道。迷信精神的我,就是以为满足各种精神需求,就是正途。其实,无论是物质的我,还是精神的我,在佛教看来,都是虚幻的,无常的。人们容易认假为真,认恶为善,而不注意端正身心,追求佛陀的智慧。因此,学佛不是落入迷信,而是真正远离迷信,而步入人生的正信,以正觉而正行,从而实现人生的极乐梦想。[4]

当然,社会上人指斥佛教信仰是迷信,并非都是无中生有,而是一些佛教末流本身就不明白什么是正信、什么是迷信,以至于社会中人将佛教等同于迷信。刘仁航居士在“五四”时期严厉指斥佛教末流将佛法混同牛鬼蛇神的荒谬,认为佛法就是心法,除此之外,都不是佛法。“孰知以手指月,不惟失月,并讹失指,牛鬼蛇神,不可穷诘,均称佛法,莫测所及。”因此,“自来谈佛法者,非为厌世之薮,则为迷信所归”。[5]20年代非宗教运动高涨之时,佛化新青年会的灵华、善馨等人,针对非宗教者对“佛教就是迷信”的指责,进一步阐明“佛法非迷信”的观点。

有一位非宗教青年曾对灵华说,现在已到了科学文明的世界,“创化新造者优胜,而顽固守旧者淘汰澌灭,凡国家种族,以至法制宗教,社会团体,无不抽绎新理,培养新俊”。“万国大通,人智大开,迷信打破,偶相打破,宗教淘汰,绝非古代茫昧之世可比。”然而,一帮人仍在利用愚民小术,神秘怪行,与军阀暴主贵族为神圣同盟,以欺侮可怜寡弱的乡愚。“要而言之:一切宗教不外利用迷信,谩神诬民,矫天托帝,弄神见鬼,窃圣人名义,以保护大盗产业而已。”所谓灵魂鬼神,已被自然科学与技术的新发展所证妄,“虚妄之灵魂鬼神,与电器文明玻璃文明不并存”。当今青年若“不精研科学,改造世界,谋真实幸福,人群乐利,乃受人**,堕入宗教魔网,以迷信所谓佛化耶化魔化者,若非神经病,即是神经衰弱,心理学所谓错觉者”。[6]这实际上将包括佛教在内的一切宗教都斥之为与科学绝对对立的愚民迷信。

灵华认为,非宗教者确实指出了现今包括佛教在内的一些宗教末流的迷信化弊端,但是,这些弊端并不能代表宗教的本来面目。尤其是对于佛教来说,“佛法纯是妙性化境,本来圆明,非但不迷信多神,尤不迷信一神,最后打破名相。佛魔同斩,所谓佛法是干屎橛,是麻三斤?”在佛教看来,三界诸天上帝灵魂,都是妄想所作,谈什么魔报!净土天宫,都是无常妄想,哪有什么地狱?佛陀说法,本是教人绝无执着,哪知愚人不悟,执成迷信,这怎么能归咎于旨呢?《楞严经》有云“迷妄有虚空,因空立世界”。鬼神地狱业报之类,都是心识流转所生,并不是真的有什么外在于人的东西,因此,也不能简单地斥之为迷信。[7]这实际上将佛法与世俗之人所谓鬼神迷信严格地区分开来,并指出了世人之所以产生迷信心理,就因为违背佛旨而执迷不悟。

太虚法师作为近代佛教革新运动的领袖人物,一直非常明确地反对以各种迷信形象来损毁真正的佛门形象。1926年4月他在致孙传芳的信中,鲜明地指出他所提倡的佛法,绝“非今人所提倡之穰灾祈福、拜像讽经之佛化”。[8]20年代后期,太虚的弟子大愚在上海弘法,由于陈元白居士的揄扬,大愚自谓在庐山闭关念佛时,见到了普贤菩萨现身,并授给秘咒,由此好言宿命,以神奇惑世,轰动全国,王森甫等人亦信以为真。太虚明确告诫王森甫等人:“大愚偶言人宿命,事无可稽,徒益人疑谤,皆不应传述。凡此鬼神亦优为者,佛法行人勿存心念将以为逗人方便!其被此等方便引生之信心,大抵迷信,徒长鬼神之焰,反蔽佛光。”[9]

后来,太虚又多次阐明“习俗的迷信非佛教”这一观点。他曾说:“自清季废科举兴学校维新变法以来,一般新学人即訾佛法为迷信。……实则许多被指斥为迷信的事物,与佛教本身全不相涉,殆若风马牛之不相及。一般认为迷信的,不外各地方所崇拜的鬼神偶像,及化烧纸钱等风俗习惯,皆误为佛教所造成,其实这在佛教原有的教理和制度上并没有提倡过。此种俗习之起源,多由于中国古代所谓神道设教思想之遗传。”“可是,在今世科学的眼光看来,不免有愚弄人民之嫌。但此并非出于佛教。”[10]

在知识界颇有影响的弘一法师也奋起捍卫佛法形象。他针对知识分子多有批评“佛法是迷信”者指出,真正的佛教,并不像现在各地寺庙所实行的“特别之习惯及通俗之仪式,又将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内”。“佛法本来面目则不如此,决无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仪式庄严,规矩整齐,实超出他种宗教之上。”因此,将佛法视为此等迷信,实在是一个很大的“误会”。[11]

叶心斋居士则指出,社会上的人攻击佛教信仰是迷信,是不了解“迷悟虽异,原同一途,邪正虽殊,本同一心。因迷而有悟,因邪而有正。迷是病,悟是药。邪是病,正是药。故有迷悟邪正之称。此心本来清净,无有邪迷,因根尘习性,执着成迷耳”。他批评现时之人,不经过审慎考虑,指斥佛教徒礼佛诵经持咒是迷信,实不知他自己迷人礼佛诵经持咒还归于迷,悟人礼佛诵经持咒还归于悟,迷悟在人,心理不同,不能一体看待。

如目今一般要打倒迷信之人,自己入于迷信全不知觉,反说人迷信,何异猫儿戏尾,自动不知,误为他动,从而戏之乎。若论迷信微理,凡人举足动步,无不堕落迷信之阶。如信外道邪师,不从心理起正知正见而修持者,是曰迷信;借佛门生活,滥收徒众,为自利养,不依正法化人,是曰迷信;如一般将士,死心拥护军阀,不重民生,是曰迷信;称名教育,不学无术,弟子盲从,不称乃职,是曰迷信;庄严其身,认四大为我,不修实相,不脱五蕴,是曰迷信;错认死后生天,永不坠落,不知福报享尽,还受轮回,是曰迷信;错认死后下地狱,永不复起,不识业报受尽,还有出期,是曰迷信;宗教家,说罪有基督可代,不识业由自作自受,是曰迷信;亲近恶知识,远离善知识,是曰迷信;错认佛是消极主义,不明佛是积极进行,是曰迷信;诽谤三宝,不依正教,是曰迷信;为求福报,不修佛慧,是曰迷信。种种言说,穷劫不能尽除,但人只知迷信,不识正信,以非为是,以是为非,颠倒妄想,一味攻击他人,而不知自己日在迷梦之中,不能得觉我佛慈悲救世谆谆教论,故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者,是破除迷信,起人正信。众生若盲,自不能见,反加疑谤,岂不悯哉?[12]

直到40年代后期,佛教界仍在为澄清“佛法非迷信”的问题而努力,积极要求把“神”与“佛”区分开来,认为现代科学界和唯物论者所批评的迷信,是崇拜偶像,供奉鬼神,而不是佛教。[13]

近代社会人士指斥“佛教是迷信”的主要理由,是佛教寺庙为鬼神焚冥纸,宣扬佛道神通,搞扶乩、做经忏等迷信活动。佛门有识之士对此一一进行了澄清。

比如对于焚纸,如上所述,太虚将其明确地区别于佛教,后来,歇庵、义俊等又作了进一步的澄清。歇庵认为,焚箔烧纸,是中国固有的祭祀先祖的习惯,本不是佛法中所有,后来世人牵入佛事之中,乃至演变成种种违背佛法的事。不过,他针对一些人要求严禁焚纸的做法则认为,在区分焚纸与佛法无关的同时,“窃谓凡风俗之不背于善良者,不妨随顺之。矫枉过正,则亦不近人情矣”。[14]

义俊对于民间焚纸习俗对佛教的侵害,表现出更激烈的态度。他说:“世人未谙佛学,多者诬谤佛教是焚绕冥纸之迷信。”“此一问题,若不从根本解决,则一切鬼神之教悉来附会。”他与歇庵一样,首先对焚纸进行历史考索,指出“冥纸是我国愚俗之法,并非如来金口所说,何可罪佛也?”[15]

早在宋代,王龙舒居士就遍考佛经,未见有为阴间绕冥纸的记载。因而告诫人们切不可“志在阴府”,贪图“用钱免罪”,那样实在大谬。[16]近代印光法师也多次告诫学佛者,烧冥纸以赈济孤魂的做法,完全是后人捏造的。义俊认为,这足以说明烧纸钱的“冥府寄库之虚妄。”因此,“冥纸愚人,其来久矣”,应当与佛教区别开来,更不能因世人焚冥纸就断言佛法是迷信。[17]

再比如对于佛教末流所宣扬的所谓“神通”,来果、印光和化轮等,都进行了明确的阐释。印光曾针对当时某某人自欺欺人的神通“完全失败”后指出,那些鼓吹佛法神通的言论,“直是诬蔑圣贤”,“完全与市井小儿,了无有异”。[18]来果禅师直接告诫参禅的人,不要以求什么神通来自迷。他说:“参禅人直参不歇,参通自了”,“不得求神通”。“世间以法利生,未闻以神通利生。”[19]化轮对“神通”作了较详尽的阐发。他说,佛陀是经过无数劫的修习才得到“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如果真有什么简便法门能即身成佛,那么“佛就是不如语的不实语的诳语的异语的而不成其所谓佛了”。有人断章取义,抓住佛陀说“贪欲即是道”的话,就去做那些放纵贪欲的污秽行为,“复以此教他的魔眷,谓自己得了秘藏了,差不多有移山倒海的神通了”。这真是“自害害他,败坏佛门”。这些佛教末流根本不明佛法的顿渐之理,却胡吹胡说修某法可以祈禳一切将临之祸灾。这完全是上了“邪魔的当”。何况,佛自己都承认“有三不能”,而今佛弟子却谓“无所不能,众生共业所感之果,他只要口中念念有词,就将佛三不能灭中之不能灭定业他却能灭,这不是‘今人比佛的神通还大吗?’阿弥陀佛!罪过罪过!”[20]揭露了所谓神通的虚妄,也就说明了佛教末流以神通惑人的迷信并不是真正的佛法。

在近代佛门澄清迷信鬼神不是佛法的过程中,印光法师做出了重要贡献。他曾多次明确地指出,佛教末流和民间借佛教所做的诸多迷信活动,如为死后不受罪、有钱用而还寿生,寄库,拜血盆忏等,都是自欺欺人,损害佛门的事。因为“凡寿生、血盆、太阳、太阴、眼光、灶王、胎骨、分珠、妙沙等经,皆是妄人伪造”。[21]

另外,他还积极揭露外道扶乩坑佛的种种行径。他说:“现今之世,乃魔王外道出世之时”,所谓某神童乃鬼神附体,什么释迦化身,至于什么同善社、灵学会等,都“是妖魔鬼怪之流类”。他希望学佛人不要听信这些邪魔外道之蛊惑,因为学佛只在一心。[22]

芝峰、太虚、高剑父、印光和大刀等人认为,造成人们误解“佛法是迷信”的根本原因,是许多民间信众和寺庙僧侣将佛法迷信化。太虚说:“今世学人,大多昧教理而妄谈行证,不为邪魔所诱,即同生盲摸象,所使真理愈晦,招世人讥谤为迷信。”[23]芝峰也指出,现在中国学佛的一班人们,对于佛理真了解的极少,大多数对佛像焚香礼拜,不过视同牛鬼蛇神而已。[24]尤其是在近代中国广大的乡村,“仍保留着古老的民族化的祭祀活动,主持者是一帮腐败的没有文化的佛道僧(Buddha-Tay)。”这些佛道僧甚至连“南无阿弥陀佛”和“阿弥陀佛”都不解其意。有的居然认为“南无阿弥陀佛”,就是“南方没有阿弥陀佛”。[25]有的将“阿弥陀佛”,理解为“阿弥身上驮着佛”。[26]这帮佛道僧不仅“允许当地诸神作为从属于佛陀的一种信仰而存在”,[27]而且,常常由于迎合民间求子求财免灾等现实需要,使对佛陀的信仰处于从属地位、甚至将佛陀完全当作了鬼神。要改变佛教的迷信形象,从根本上就是要使住持僧从无知的迷信过渡到智识的正信。

(二)从理性调和佛教信仰

明末清初的为霖道霈曾对佛教的信仰作过明确的规定,认为:“所谓信者,一信佛语,二信自心。”他还指出,那些“不信佛语者,非不信佛语,是不信自心也。”[28]到了近代,佛门先进为避免与迷信相混,并结合近代科学知识的特性,习惯地称之为智信,或真信,或正信。

信仰之所以成为迷信,是由于无知而盲从所致。因此,要确立佛教不是迷信而是正信,必须说明佛教如何处理知与信的关系。清末梁启超早已注意到这个问题,他认为,无论对于什么信仰,“夫知焉而信焉可也,不知焉而强信焉,是自欺也”。一些迷信者流,对于所信奉的对象一味地尊崇,以为“微妙最上之理”,“是造化主之所知,非吾侪所能及焉”。佛教则不然。“佛教之最大纲领曰‘悲智双修’,自初发心以迄成佛,恒以转迷成悟为一大事业,其所谓悟者,又非徒知有佛焉而是盲信之之谓也。故其教义云:‘不知佛而自谓信佛,其罪尚过于傍佛者。’”因为谤佛的人是从疑而入信,其信建立在真知的基础之上,因而是“真信”。世尊在世到各地说法四十九年,反复辨明佛理,就是要“使人积真智求真信而已”。[29]以真智求真信,就是觉悟自性。“觉悟者,正迷信之反对也。”[30]

稍后,章太炎也积极阐扬佛法重“正智”,反对偏执,并认为崇拜本是人世交际所行的一种礼节。佛法“识性真如,本非可以崇拜,惟一切事端之起,必先有其本师,以本师代表其事,而施以殊礼”。因此,崇拜释迦佛乃“尊其为师,非尊其为鬼神。虽非鬼神,而有可以崇拜之道,故于事理皆无所碍”。如果“执此偶像而以为真,则偶像不得不毁”。[31]

梁启超明白地阐释以真智求真信才是对佛的信仰,章太炎虽只分析崇拜佛陀如何于事理皆无所碍,实际上仍是说明对佛的信仰不要有所偏执而违背事理,不能将佛当作鬼神,也不能执着释迦偶像以为真实,真正的佛法只在识性真如。

在新文化运动和非宗教运动过程中,陈独秀等人批评佛教等宗教神学是“未解而信”,而不是如当世潮流“解在信先”。并指出“未解而信”,就是迷信。[32]因此,对于民国以后的佛教护法者来说,需要在清末梁启超、章太炎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扬“佛法乃智信”的观点。

李润生居士指出,如果勉强用现代科学的方法来界定什么是佛法的话,则佛法乃“断惑证真,离苦得乐”。[33]这明显地将求真作为佛法的根本精神。杨棣棠则指出,学佛的目的,不外自觉、觉他,觉行圆满而已。“所以致此者,即转迷启悟也,离苦得乐也,止恶修善也。”所谓转迷启悟,就是哲学上的智,也就是求真。所谓离苦得乐,即情,也就是求美。所谓止恶修善,即意,也就是求善。因此,学佛就是求真、善、美。这哪是什么迷信呢?[34]杨棣棠的阐释较李润生更完美,说明把迷信鬼神与追求真善美的佛法牵连在一起是不恰当的。

欧阳竟无认为,佛法误为迷信,一方面是“望风下拜”的佛教末流“妄自蹈于一般迷信之臼”,另一方面是“迷信科哲之学者”抱门户之见,“妄自屏之门墙之外”,这都是由于不懂法相唯识学之故。法相唯识学有许多与现代科学、哲学相似之处。因此,学佛的目的,在“求得如镜之智,照一切事物能究竟,即用为拯拔群众苦迷之器具,而天下皆脱苦解迷”。[35]正因为如此,当1930年湖南湘潭县佛教会开成立会时,公然张贴着“欲破除社会一切迷信,当先讲求法相唯识学”的会标。[36]

当时《新国民杂志》等刊载了浅针、受积等人的文章,批评佛教是迷信,认为奉佛足以灭身等。宁达蕴辩驳说:“佛法是一种学理”,“信佛就靠佛爷来救”,那只是“愚夫愚妇的迷信心理”,并不符合佛法真理。所谓迷信,“是说某人对于某神或某种学说,并不探讨其理由,而一味加以盲从的信仰或崇拜”。而“我们提倡佛教的动机,完全是标明在介绍佛教里面的学理,等人们加以相当认识后,任凭自己的性情所好者,而研究实行他,以为作人处世的准绳”。他特别强调指出:“我们学佛的出发点,纯粹是由探求其真理而来。”[37]这实际上就是强调学佛首先是求真,而不是盲信,信佛是先解而后信,而不是先信而后解。

无哲居士在当时非常感叹:“正道迷晦,正信不彰,致使佛法流为邪诞骇俗之迷信,而隐没有益世道人心之功能。”[38]虚云也有同感,他认为弘扬佛法,“当以佛法出世三乘之正理(若三法印等)及七众律仪(若在家五戒等)为标准,非此不足以防止邪魔外道之附混,则教体不能高尚清净,唯务迎合低劣心理,奉鬼事神,祈富禳灾,图一时之热闹”,结果邪魔外道趁机而入,佛门正法反被淹没,使佛教成为世人所说的迷信。[39]事实上,佛法不仅不是迷信,而且“步步引人背迷合觉”。[40]因此,侠悟针对当时非宗教徒把佛教斥为迷信,强调佛教“非迷信而系智信”,因为“佛之最大纲领,曰悲智双修,恒以转迷成悟为一大事业”,并非“不知而信”的“强信”。[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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