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曹操反应过来,发现他治下的百姓吃的、用的、种的地,背后都是交州的影子,那时候他想动交州,就得先割自己的肉。
“还有刘备那边。”
陈登补充道。
“刘玄德在荆南站稳了脚跟,但他缺钱。”
“他那边的税收,我们商会帮他代管”了一部分,换成了粮草军械给他。”
“也就是说,刘备现在的钱袋子,一半是掛在咱们腰带上的。”
士燮满意地点点头。
“这就对了。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抓住了钱袋子,这把刀才不会乱砍。”
他站起身,走到窗边,看著外面繁华的交趾城。
夕阳西下,满城灯火渐次亮起。这哪里是边陲蛮荒,这分明是一座建立在金山银海之上的不夜城。
“家底厚了,腰杆子就硬了。”
士燮伸了个懒腰,隨手將那本厚厚的帐薄扔回给陈登。
“行了,钱是挣出来的,更是花出来的。”
“元龙,帐房那边別扣扣索索的,这几日先把城內的路灯都给我换上新的,亮堂。”
他一边说著,一边迈步走出厅堂。
此时夜幕初降,交趾城內却並未沉寂。
得益於士燮早早废除的宵禁,加上即將到来的“周岁礼”与“万货会”,整座城市像是一头被餵饱了的巨兽。
水泥铺就的主干道两旁,商铺灯火通明,还没掛牌营业的“迎宾楼”前,车马已经排成了长龙。
士燮站在台阶上,望著这满城烟火,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这就是底气啊。”
三日后,交趾城门大开。
与其说是为了庆贺士家幼子的周岁,倒不如说这是一场南中国的“万国来朝”。
来自江东、荆州、益州,甚至北方许都的使节团、商队,如同过江之鯽,顺著宽阔的水泥官道,涌入这座岭南雄城。
“乖乖————这就是交趾?”
人群中,一个身著蜀锦、体態富態的中年人正扒著车窗,眼珠子瞪得溜圆。
他是刘备麾下的別驾糜竺。
作为徐州巨富出身,糜竺自问见惯了繁华,当初资助刘备时,那是亿万家財眼睛都不眨一下。
可如今到了这交趾,他突然觉得自己像个进了皇宫的乡下土財主。
“子仲兄,这路————竟全是石头铺的?”
旁边骑马的是简雍,此刻正弯著腰,想去摸摸那平整得有些过分的水泥路面。
“莫要丟人!”
糜竺低喝一声,但声音里也透著虚。
“这叫水泥。听说在交州,这就是泥巴价。你看那边的房子————”
顺著糜竺的手指看去,只见城中心耸立著一座四层高楼,通体灰白,飞檐斗拱,最离谱的是,那窗户上居然不是糊的窗纸,而是亮晶晶的————琉璃!
“那是“迎宾楼”,专门接待外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