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治历授时
古人立国,以测天为急;后世立国,以治人为重。盖后人袭前人之法,劝农教稼,已有定时;躔度微差,无关大体。故觉天道远而人道迩,不汲汲于推步测验之术。不知邃古以来,万事草创,生民衣食之始,无在不与天文气候相关,苟无法以贯通天人,则在在皆形枘凿。故古之圣哲,殚精竭力,绵祀历年,察悬象之运行,示人民以法守。自羲、农,经颛顼,迄尧、舜,始获成功。其艰苦愤悱,史虽不传,而以其时代推之,足知其常耗无穷之心力。吾侪生千百世后,日食其赐而不知,殊无以谢先民也。
历算之法相传始于伏羲。
《周髀算经》:“伏羲作历度。”
《汉书·律历志》:“自伏羲画八卦,由数起。”
至神农时有历日,
《物理论》(杨泉):“畴昔神农正节气,审寒温,以为早晚之期,故立历日。”
杨泉,三国西晋哲学家,生卒不详。著有《太玄经》、《物理论》。
而《史记·历书》不言黄帝以前之法,
《历书》:“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
惟《索隐》谓黄帝以前有《上元》、《太初》等历。
《历书》:“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索隐》:“古历者,谓黄帝《调历》以前,有《上元》、《太初》历等,皆以建寅为正,谓之孟春也。”
据《汉书》,《上元》、《太初》历,距汉武帝元封七年,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不知为何人所制也。
《汉书·律历志》:“乃以前历《上元》、《太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于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
洪水以前,历法之详备,当推黄帝之时。黄帝之历曰《调历》,
《史记索隐》:“《系本》及《律历志》:黄帝使羲和占日,常仪占月,臾区占得气,伶伦造律吕,大挠作甲子,隶首作算数,容成综此六术而著《调历》也。”
置闺定岁,
《历书》:“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余。”
建子为正。
《史记索隐》:“黄帝及殷、周、鲁,并建子为正。”
说者谓其时已分二十四气,
《历书》:“昔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度验,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孟康曰:“五部,五行也。天有四时,分为五行也。气,二十四气;物,万物也。”
然《左传》称少皞时以诸鸟定分至启闭。是古只分四时,未有二十四气之目也。
《左传》昭公十七年:“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
凤鸟,即传说中的凤凰,是吉祥的神鸟,它的出现预示着天下和平安定。
玄鸟,即燕子,它们春分飞来,秋分离去,故名掌管春分和秋分的官为玄鸟氏;
伯赵,即伯劳鸟,它夏至开始鸣叫,冬至停止,故掌管二至的官以它命名;
青鸟,即鸽鸬,它在立春开始鸣叫,立夏停止,所以掌管立春、立夏的官职以它命名;
丹鸟,即雉,它立秋飞来,立冬离去,故掌管立秋、立冬之官以它命名。
以上这四种鸟都是凤鸟氏的属官。
少皞之后,历法尝再乱。
《历书》:“少皞氏之衰也,九黎乱德,……祸灾荐至,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