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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觅天涯(第3页)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

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

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

我的青春,

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

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

安民心,

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中国,到底。

如今,她果真到了中国的最底部,她享受这种踏实的感觉。

只是,归根到底,张爱玲是个“个人主义者”,她无法长久地适应集体生活,更无法忍受自己的每时每刻都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中。所以,这段下乡经历促使张爱玲思考自己是否要继续留在上海观望:即便新社会能接纳她,她又是否能接纳一个缺乏私人生活的社会呢?再加上那时的政治空气紧张,即便有夏衍力保,她还是很难相信自己能被重新接纳。

所以,1952年,张爱玲以继续学业为由奔赴香港。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上海,从此成了张爱玲一生的乡愁。

重回港岛

到香港后,张爱玲没有回香港大学读书,而是寄居在女青年会。这是她第二次来香港了,自然不陌生,但这次的心境却与上次大相径庭:上次是憧憬与兴奋,这次却是迷茫与孤独。要在这里生活多久?还有机会回上海吗?还是要一直漂流下去?这些,她统统都不知道。

就在她思虑向何处投稿时,美国人找上门了。香港的美国新闻处处长麦加锡之前读过张爱玲的文章,也知道她的英文功底很好,便邀请她为美国新闻处翻译东西。虽然作为一位成名多年的作家转行做翻译还是会有些心理上的落差,但由于麦加锡给的稿费还算丰厚,所以为了生计,张爱玲还是很乐意地接受了这份工作。美国人拜托她翻译的作品十分庞杂,有《老人与海》之类的文学名著,也有政治色彩很浓的小说。对此,张爱玲兴味索然,只能硬着头皮当做糊口的差事:“我逼着自己译爱默森,实在没办法。即使是关于牙医的书,我也照样会硬着头皮去做。”

只身在香港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张爱玲自然是苦闷的。幸运的是,她就在此时遇见了人生中的另一位挚友:邝文美。邝文美是学者宋淇的妻子,也在美国新闻处从事翻译工作。宋淇与邝文美其实都是张爱玲的忠实粉丝,他们四十年代在上海居住时就拜读过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金锁记》等作品,但因为听闻张爱玲脾气古怪,便一直没敢去拜访。如今有缘在一家单位工作,他们自然愈走愈近。

与古灵精怪又爱嫉妒的炎樱不同,邝文美是较为典型的温婉宜家的娴静女子,在她面前,张爱玲会不由自主地放松,甚至变得健谈起来。所以,渐渐的,张爱玲将她视为人生又一难得闺蜜,经常拉着她一聊就是几个小时,但考虑到她还要照顾家庭,所以每晚到了8点只得放她回家,以致后来张爱玲亲切地称她为“我的8点钟灰姑娘”。即便后来远赴美国,张爱玲亦时时将她挂在心头,信中家长里短、言无不尽,这在张爱玲一生的书信历史中都是比较少见的。

“你几时到北京店买东西时,请顺便看看有没有像你那件白地黑花缎子对襟袄,大致如那件旧的米色袄,而更短肥些。”“早晨梳头是否费时候,是不是自己梳?我前一向烫的头发不好也不坏,最近试验剪得极短,终于决定养成不长不短分层的直头发。”“前几天我吃到煮珍珠米太少,太淡,远不及Mae(邝文美)带来的热水瓶里装着的,那滋味我永远不会忘记。”……

她甚至直言:“越是跟人接触,越是想起Mae的好处,实在是中外只有她一个人。”这似乎是将炎樱也算在内的,在张爱玲看来:“真正互相了解的朋友,就好像一面镜子,把对方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反映出来。”而她与炎樱在这点上表现得却并不明显。

其实,这并不难理解,朋友自古就有两种:一为玩伴,一为知己。玩伴只是陪伴了一小段生命,知己却是温暖了一整个灵魂。

当然,邝文美也把张爱玲视为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她在《我所认识的张爱玲》里写说:“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我比张爱玲幸福,因为‘在千千万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我能够不迟不早的遇见了她。虽然现在我们远隔重洋,再也不能促膝谈心,但是每过一阵我能够收到她的长信,读到她的新著,看到她编的电影……无论如何,这总是值得感谢的事。”

除了与宋淇夫妇推心置腹,张爱玲在香港生活照例是清静安宁的。但很快,她又要应对种种波折了。除了翻译,张爱玲还受美国人所托写了两篇长篇小说:《秧歌》和《赤地之恋》。这无疑是张爱玲一生中最不愿提及的两部作品,因为它们的主题、套路,以及许多情节都被提前设置好了,她压根就没有多少发挥的余地。况且,政治色彩太浓厚,完全掩盖了小说本身应有的自由的艺术性。但这两篇小说在美国人的力推下还是火了,加上她“上海传奇女作家”的身份,她很快在香港也有了不小的名气,登门拜访者络绎不绝。

张爱玲是最怕接客待人的,她立即委托宋淇夫妇在他们家附近为她租一间房子,这间房陈设十分简陋,没有书桌,没有书架,甚至连书本身都没有。张爱玲倒是不以为意:“我故意不要家里太舒齐,否则可能:(一)立刻又得搬家。(二)就此永远住下去。两者皆非所愿。”她觉得只要能有一个安安静静写文章的地方就好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紧接着,她在上海出版的《传奇》《流言》等作品集都被翻出来在香港重印,但彼时香港的盗版十分猖獗,甚至还有人冒充她的名字出书,她自己就发现了两本:《秋恋》与《笑声泪痕》,两本书除了文字水平之外,从包装、主题以及故事情节均与她从前的作品十分相似,但读者并不知道:封面上那个作者“张爱玲”,其实是个男的。机警的张爱玲立刻将自己的短篇小说整理了一下,在天风出版社以《张爱玲短篇小说集》为名出版,但盗版的销路依然不错,那本《笑声泪痕》甚至印行多次,这让张爱玲也无可奈何。

张爱玲对香港的了解是深入骨髓的,她见识过围城岁月前后香港人的荒唐纵欲,也经历过和平年代香港文化的肤浅芜杂,所以她深知:这不是久居之地。张爱玲在写《赤地之恋》时已经在申请移民美国了,期间夏衍还托人带信给她,希望她回到上海,不要去美国,实在不行留在香港也好。但张爱玲思虑再三,还是决定踏上远行的航船,像母亲一样,开始自己的天涯孤旅。

在《诗与胡说》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张爱玲眼中的中国是可爱的,因为即便处在脏乱与忧伤中,也能时时发现许多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所以,她自是舍不得离开这里的,从前尚未身处被迫离别的境地时,她已大略思虑过此事,结果是:“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如今,当面临真正前途未卜的离别时,她心中的不舍与思念又是多么浓郁呢?

著名粉丝

初到美国时,张爱玲经炎樱介绍借居在纽约的职业女子宿舍,这是救世军办的,专供离异妇女等贫民居住的地方。炎樱战时移民日本,后又在美国生活了一段时间。这次张爱玲来美国,她们也算“他乡遇故知”了。起初,她们还是像往常一样,一起聊天、逛街、吃东西,但过了一阵,张爱玲渐渐发现:原本就有些心高气傲的炎樱,现在的姿态似乎更高了。也许是当年在上海时风光都被张爱玲抢去了,现在轮到自己关照张爱玲时,炎樱言谈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得意,她常常向张爱玲炫耀自己赚了多少钱,认识了哪些人,别人是如何夸赞她的,云云。

这让张爱玲心生反感,她只得写信给心中真正的闺蜜——邝文美:“Fatima(炎樱)并没有变,我以前对她也没有幻想,现在大家也仍旧有基本上的了解,不过现在大家各忙各的,都淡淡的,不大想多谈话。我对朋友向来期望不大,所以始终觉得,像她这样的朋友也总算了不得了。不过有了你这样的朋友之后,也的确是宠坏了我,令我对其他朋友都看不上眼。”

这些话当然不能全信,我们在对一个深爱之人失望时,总会下意识地去遮掩自己曾经付出的热情,用“其实当初也没有那么喜欢她”之类的说辞让自己释然一点。张爱玲当初对炎樱的感情自然是浓烈而深挚的,只是她如今的转变,实在让自己接受不了罢了。

在纽约,张爱玲并不只有炎樱一个朋友,她与著名学者胡适也有过一段交集。早在香港时,张爱玲就曾把《秧歌》的稿子寄给胡适,希望他能给予一些有益的评价。胡适成名后向他寄书求教的人不计其数,显然他对张爱玲也有所耳闻,所以在回信中很诚恳地写道:“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他还随信附上了对一些章节的改动意见,让张爱玲十分感动。所以,到了纽约后,张爱玲便立即去拜访了旅居美国的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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