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套
面对做空机构的做空,有越来越多的中国概念股开始意识到自身身上存在的问题,所以做事和说话都特别小心,生怕被别人下套。
例如,2011年11月1日,有位香港口音的男子从广州打电话给“希尔威”的一名矿长,以投资者的名义打听该公司与某供应商的合作情况,其中有好几次说到“您刚才说……”,而实际上,该矿长并没有这样说过。因为对方不厌其烦地这样打听,所以这位矿长马上意识到这是对方在套他的话,希望能从他这里得到一段断章取义的电话录音,以便最终用在做空“希尔威”上。这种手法,在这次做空中国概念股中多次出现过 8。
内奸
毫无疑问,做空机构要想做空某家中国概念股,单凭公开搜集到的资料远远不够;如果这时候又不能策反成功,要想获得内幕就很难。因为归根到底,要想提高质疑报告的杀伤率,就必须拥有独家秘档。所以这时候,它们会想到另一个途径,寻找“内奸”,无论对方职位高低。
例如,2011年9月1日“希尔威”收到做空者的匿名信后,公司总裁就几乎把全部精力用在了及时反击上来。他在取证过程中发现,在连接做空者和本公司之间串连着一个个专业间谍,要不是他们,要想得到公司内部的“秘密档案”可以说比登天还难。
一位有心人在研究了100多家被列入做空名单的中国概念股后发现,其中有一个人同时担任着其中3家中国概念股的独立董事或董事长特别顾问。其中2家股票已经在纳斯达克市场退市,另一家股票的价格也从最高时的每股12美元下跌到每股3。2美元。进一步研究发现,这个人过去担任过一家基金公司合伙人,其主要工作就是指导中国企业在美国和加拿大上市。
虽然没有证据证明这个人为做空机构提供了帮助,但却几乎可以确定,这个人在中国企业赴美上市产业链中有着丰富的“掮客”经验。
一家中国概念股董事深有感触地说,在做空中国概念股产业链中,有中介机构专门帮助做空者寻找“内线”,这样的中介机构称为“专业找间谍”也不为过。总体来看,“骗人骗得最狠的还是华裔”——无论在知名做空机构网站上发表攻击中国概念股的报告,还是帮助中国企业造假赴美上市、骗取上百万美元的“上市服务费”,这些华裔的身影无处不在。例如,在攻击“希尔威”的做空报告中,就有几位是华裔作者。
更有意思的是,就在“希尔威”老总取证反击做空时,居然发现该公司一位经理级别的工程师于2011年11月3日收到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咨询公司驻新加坡业务代表的邮件。这封邮件说,这家美国咨询公司当天接到一位客户的请求,想了解一下中国国内金银矿行业状况,尤其是想了解一家国内名叫“希尔威”的公司状况。老总得知此事后,立刻要求美国律师给这位“咨询客户”发去一封措辞严厉的警告信。
为了了解内幕,“希尔威”老总于2011年11月19日要求上述这位工程师假装答应这份兼职,并咨询合作内容、待遇及相关操作流程。对方在两天后回复说,“这个项目已经完成”,但依然希望这位工程师能够成为对方的咨询顾问,“便于长期合作”,报酬是每小时2000元。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内奸”除了出自企业内部,也可能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例如,从2011年9月13日开始,有人在国外网站上连续发表4篇署名文章,文章中公开了“希尔威”在河南省4个银矿的动态地质储量报告。“希尔威”认为,这些内幕除了该公司相关人员外,只有河南省相关政府机构知道。
当然,在公司和政府部门之外,同样有可能从企业合作伙伴处泄漏情报。“希尔威”老总发现,做空机构手中的文件签字位置与本公司一家合作伙伴手中的那份一模一样。这份文件虽然一共有三份,但每一份文件的签字位置都不一样,所以很容易据此做出判断。
除此以外,做空机构聘请的中介机构,有时候也会冒充投资者骗取相关资料。例如,2011年6月22日,一家基金公司给“希尔威”发去一封咨询邮件,表示想购买“希尔威”的股票,为此希望能了解“希尔威”有哪些主要客户,并且特别强调需要这些客户的中国名称。两天后,“希尔威”在给对方的回复邮件中透露了6家主要中国客户名单。从做空机构最终认定“希尔威”“夸大交易额”的背景看,对方就是在此基础上继续获取“希尔威”的其他客户资料,从中进行对比的。
这样的情形,同样也发生在另一家遭到做空的中国概念股“德尔集团”身上,后者嘲笑用这种手法窃取客户资料是“老掉牙”的手法。
做空
做空机构获取必要的核心机密后,就会开始推出负面报道。
以“浑水研究”为例,它所发布的所有报告,第一句开头通常是“您应该认识到使用浑水研究的风险……浑水及其客户和雇员,在出版这个报告之时,已经对所述股票采取了做空策略,并将从股票下跌中获利。”开宗明义,而又胸有成竹,可谓“有言在先”。
不用说,这种做空报告的推出,必定会引来证券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并介入调查;这样就会引发其他投资者对该公司提起集体诉讼,从而致使该公司伤痕累累——不是臭名远扬、股价暴跌,就是最终落得被迫勒令退市或暂停交易的下场。而“浑水研究”及其与之紧密配合的做空机构,则会从这种做空操作中大获其利,“没事偷着乐”。
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有78家公司赴美国买壳上市,由于这些公司通常都有比较复杂的财务包装,从而使得它们成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重点;而紧跟在这一调查后面的就是各种做空机构,其中就包括活跃异常的“浑水研究”。
2010年7月,“浑水研究”指责“东方纸业”存在欺诈行为,并把后者的评级降为“强烈卖出”,把其目标价定为“1美元以下”。结果可想而知,“东方纸业”的股价在一周内就蒸发50%,成为这波做空浪潮中的率先“溺亡者”。随后,“浑水研究”又通过各种方式,在23天内做空另一家中国概念股“绿诺科技”。并且,此后屡屡通过这种方式做空中国概念股,从中获取暴利 9。
2011年11月,“浑水研究”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股“分众传媒”提出质疑后,后者的价格暴跌40%左右 10。
毫无疑问,做空机构只是一家单独的企业。按理说,哪怕这家企业的规模再大,也是独木不成林,总是势单力薄的。做空机构当然明白这个简单道理,所以它们在做空中国概念股时,把主要精力放在两个地方:一是通过切切实实的实地调查探寻事实真相、寻找财务漏洞,二是充分发动群众,在全球范围内制造做空舆论。
以前者为例,为了保证自身安全,做空机构负责人一般并不在我国内地,甚至和目标公司毫无联系。他们聘请的进行实地调查的人,一般是国内财经院校的在校学生或准毕业生,这就是本书前面所说的“代理机构”或“代理人”,俗称“境内调查团队” 11。
为了避开美国监管机构和美国司法部门调查,许多做空机构把网站服务器设在国外(如以色列),这样更便于他们在做空报告中肆无忌惮地偷换概念、混淆视听。毕竟,绝大多数美国人并不真正了解中国,再加上地缘关系和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他们看到美国人撰写的这些报告中有许多数据和照片、录音,很容易相信这些所谓“美国调查机构”所下的结论,做空中国概念股就具备了一定基础。并且,无论“浑水机构”还是其创办者卡森·布洛克,并不是美国证券行业的注册持牌者,所以在理论上他不需要接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
群狼
做空机构在获取目标公司的详尽资料后,会开始发布一系列唱空报告。当然,这些唱空需要得到对冲基金的支持和配合,并且在唱空之前就做空它的股票,然后才会发布一系列质疑报告。如果没有相互之间的配合,这种唱空行为就真的“唱空”(白费劲)了,做空机构决不会傻到这个地步。
那么,这些“群狼”又是如何配合的呢?要知道,这些唱空报告五花八门,从什么角度来描述的都有。当然,其目的都一样,也有规律可循,那就是几乎所有报告都要列出详尽的财务数据、公司运营现场照片、专业机构检验报告,让人一看就会产生“他们掌握了很多证据”的感觉。只有这样,才能让人信服,才有杀伤力。
例如,做空机构在质疑“希尔威”的报告中,就一共贴出了3份矿石检验报告。其中2份据说是“来自矿车上掉下的矿石”,检测结果表明其银的品位只有每吨30克、5克;而另1份检测报告是河南省相关检测中心出具的,表明“希尔威”原来发布的检测结果是每吨275克。不用说,后者正是“希尔威”的合作检验机构,这样就构成完整证据链,让人一看就知道该做空机构指责“希尔威”的矿石质量造假有根有据。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呢?“希尔威”解释说,这几年该公司累计钻探20万立方米,新增储量较多。由于这种生产性探矿尚未结束,所以2005年以后从来就没有编制过储量核实报告。不但如此,整个矿山的品位,也决不是仅仅可以根据路上拣到几块石头就能确定的。
甚至有人怀疑,根本就不存在这样一家做空机构,或者并不是一家专门做空机构,而是由几个人合伙操作的。虽说“同行是冤家”,但这些做空者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巨额回报),摒弃前嫌、携手合作,最终“联合作案”也并非不可能。
与这些做空机构、对冲基金密切配合的是律师事务所。在这其中,律师事务所甚至是一支重要力量。因为如果某只中国概念股成为集体诉讼对象,那么所有在其股票受影响时间段买入该股的股东都可以成为原告,无论是最后的判决还是和解协议,总得需要由律师事务所出面来代表原告来加以推动。
在这个过程中,原告费用是由律师预支的,采取风险代理模式,所以原告很乐意聘请律师;而最后如果诉讼成功,律师能从中分到高达三分之一的赔偿金,所以律师也很有积极性。而这样一来,苦就苦了作为被告的中国概念股,几乎所有损失都要由后者来承担。
更不用说,无论官司打得赢打不赢,只要这样的做空报告出台,目标公司的股价就必定会大幅度下跌。这时候做空机构趁机买入股票还给券商,就能现实惠地获取巨额差价利润。也就是说,无论这种唱空是真是假,做空者都可以从中得到好处,可谓包赚不赔。
反击
中国概念股遭遇做空后,很少有奋力反击的。
有人形象地说,做空机构是打劫者,而中国概念股是车主。打劫者对车主打劫一通后说,这些车子存在问题,而实际上他们并不一定知道问题在哪里;可是车主当然是知道问题在哪儿的,所以只好忍气吞声,生怕奋起反击后会暴露出更多的问题来。
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这些做空机构抓住了中国概念股本身存在的问题,如财务数据造假或法律瑕疵;可是这些中国概念股因为本身确实存在问题,所以不敢张扬。也有的是公司老板英文沟通能力太差,对国外文化和证券法律法规又缺乏了解,所以很难在第一时间里就与投资者和证券监管机构进行沟通;也有的是担心承受不了沉重的时间和金钱代价,所以最后选择逆来顺受,而这就更助长了做空机构的嚣张。
不过,奋力反击的中国概念股也并非一概没有。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嘉汉林业”,该公司在2011年6月被“浑水研究”等做空后,经历了3个多月的低调蛰伏期,最终决定奋起反击。该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一共投入3500万美元费用和5个月时间,来尽可能地审视一切细节,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公司不存在欺诈。
同样地,“德尔电气”在股价被打压到每股4。83美元后,于2011年8月29日把做空机构告上美国纽约高等法院。而在此之前,这家做空机构已经提出愿意发布撤回以前的声明,以换取“德尔电气”撤销对它送达法院传票,以及纽约高等法院放弃采取追究责任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