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权一案,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以调解的形式终审结案。我以为此案可以划上句号,虹影也可以就此偃旗息鼓了。谁想她故伎重演,又开始对不明就里的媒体说谎,并利用媒体传播谎言。此举说其恶劣,我想并不为过。首先,她“调动”、“驱谴”媒体及其出口成谎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本领,始终让我钦佩。再者,令我始终不解的是,媒体怎么可以就这么不负责任地被轻易“利用”? 《K》案甫结,京城几大媒体便在最短的时间,以类似“虹影案和解,《K》书改名《英国情人》”之类的醒目标题刊出各家神通记者“采写”的报道,并被许多海内外媒体转载。我看后对一些媒体如此不顾事实而热衷新闻炒做的行为感到十分震惊和气愤。震惊在于,最清楚自己的“故意”侵权行为和法院调解书内容的虹影,怎么能够拿法律当儿戏,编织谎言欺骗舆论?气愤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