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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高等教育学的学科初创(第2页)

1979年7月16日,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来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参观访问,交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做法和经验。双方经过商议,决定由两个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一个名为“全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会”的组织。

1979年8月31日,全国教育学研究会年会在兰州开幕。潘懋元会后邀请部分会议代表,开了一个关于高等教育理论研究问题的座谈会。参加座谈的20多人畅谈了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性和当前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存在的问题,并一致认为应发起成立全国性高等教育研究组织。会后,潘懋元等人将大家的愿望和建议,及时向教育部和中国教育学会领导反映,得到了有关领导的支持。

潘懋元回到厦门之后,便与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商议,以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和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的名义,于10月3日向国内部分高校发出《召开成立全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会筹备会通知》。通知确定筹备会将于10月在上海师范大学召开。筹备会的主要议程是:通过成立研究会的倡议书,拟订研究会章程,讨论研究会理事推选原则,准备研究会成立大会的有关事项,向中国教育学会提出报告等。①通知发出不久,便得到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南京大学教学顾问组、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室、清华大学教育科学研究组筹备组、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法委员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6个单位的响应,表示愿意作为发起单位。

1979年10月15日至17日,全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会筹备工作会议在上海举行。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南京大学教学顾问组、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室、清华大学教育科学研究组筹备组、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法委员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共8个单位参加会议,共同作为全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会的发起单

位。参加第一次筹备会的正式代表共14位,分别是厦门大学副校长兼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潘懋元、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副主任陈汝惠,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张文郁、教务处处长兼高等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郑启明,兰州大学副校长林迪生、教务处负责人赵近科,清华大学教育科学研究组筹备组教师吴万永、刘鄂培,北京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王振稼,南京大学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科长丁承宪,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科长宓洽群,上海第二医学院教务处处长井光利、医学教育研究室副主任刘立明,上海市高教局干部干城。最后3位同志代表上海市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②

会议得到中国教育学会和上海市高教局的支持。当年《教育研究》杂志第5期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在为期3天的会议上,筹备会决定把研究会的名称正式定为“全国高等教育学会”,讨论确定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的性质是群众性的学术研究团体。其主要任务是:团结高等教育界各方面的力量,开展高等教育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探索高等教育的客观规律;规划研究课题,交流研究成果,为提高我国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新学科,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贡献力量。会议通过了《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讨论稿)》,全文如下。

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讨论稿)

(一)本会定名为全国高等教育学会,作为中国教育学会的团体会员。

(二)本会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团结高等教育界各方面的力量,研究高等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提高我国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而努力。

(三)凡承认本会章程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本会会员或团体会员:

1。高等学校、教育行政单位或教育研究单位的高等教育研究团体。

2。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有志研究高等教育科学并有论著发表者。

会员入会,须有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或本会会员二人介绍),并经本会理事会的批准。

(四)本会会员,有权利接受本会出版的刊物,参加本会召集的学术讨论会、报告会、座谈会,以及参加本会组织的交流、参观等活动,

(五)本会会员,应经常从事高等教育的研究,关心本会工作,每年至少提出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调查总结,调查报告,对本会工作,及时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六)会员连续两年不提出论文或参加本会活动者作自动退会论。会员也可以自愿申请退会。

(七)本会设理事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选举理事若干人,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

(八)本会每年举行年会一次,其他会议不定期。均由理事会召集。

(九)本章程经本会成立大会通过后施行。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可在每届年会上修订之。

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筹备会1979年10月17日

筹备会还草拟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学会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并准备于1980年4月中旬在适当地点召开学会成立大会及第一次学术讨论会。《倡议书》全文如下。

成立全国高等教育学会倡议书

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科学是关键,教育是基础。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千百万又红又专的各种专门人才和极大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科学文化水平的重任,与发展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有着直接的密切联系。办好高等教育,要按教育规律办事。因此,必须在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同时,认真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的研究。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研究新时期我国高教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参考外国的有益经验,及时总结、探索高等教育的客观规律,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科学体系比较完整的、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新学科。

现在,若干高等学校和地方,已经成立了专门研究高等教育科学的机构或组织,高教研究者的选题和论文日益增多,为了更好地组织高教研究力量,加强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交流研究成果,我们倡议在适当的时候成立全国高等教育学会,并申请作为中国教育学会的团体会员。

我们的倡议,希望得到你们的赞同和支持,并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信请寄: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倡议者: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南京大学教学顾问组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室清华大学教育科学研究组筹备组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法委员会上海市高等教育研究会

1979年10月17日

与会代表经过协商,确定由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和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负责筹备工作,筹备期间,联络地点设在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①

随后,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的筹备工作迅速展开。从1979年11月开始,筹备会将《倡议书》《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讨论稿)》等分批寄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局(处),全国重点院校、部属高等师范院校等多个单位。《倡议书》发出后,收到多个单位复信,得到了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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