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曰:“彼既知小姐已许字他人,何以又偏向之求婚耶?”
宝琴曰:“此另有他因。十日以前,国材曾介绍一女子与伟生为友,且谓彼女为某伯爵之女,名小凤。一日,彼女邀伟生同往跳舞。越数日,国材竟告妾谓伟生向彼女求婚,且欲与妾退婚等语,劝妾早日与伟生离异,并言其爱妾之切。妾闻言毕,即函责伟生。伟生接妾函,即奔来解释一切,并说小凤为异处优伶,本名婀娜云云。”
王曰:“此皆伟生对小姐说耶?”
宝琴曰:“然。”遂又将昨夜在俱乐部时遇彼等情形一一说出。
王恍然悟曰:“嘻!谋杀伟生者,非国材欤?”
宝琴惊问曰:“君何遽指为国材耶?”
王曰:“然彼既存心谋与小姐订婚,故用策使小姐与伟生离异。后以小姐不入其彀,乃出此毒策耳。”
宝琴曰:“此忖恻之事乎?”
王曰:“虽然忖恻,谅不大谬。”又曰:“伟生生平有仇怨之人否?”
宝琴曰:“伟生品极温雅,凡与之交者,必欣悦之。”
王曰:“如是,则国材之杀伟生者,无疑矣!”
宝琴曰:“国材既能诳妾,其人必奸诈异常。然君遽疑以杀人之事实,有何证据乎?”
王曰:“迟日当有,以告小姐。”说毕,辞出。
林国材是日早出,午后才归,默想:既杀伟生,则宝琴不难致为己有。如天仙之美女,将又作我床头之人!想至此,乃大快,纵步绕室,哧哧笑不已。忽有一人入,国材问曰:“谁乎?”
此人即脱下眼镜曰:“鄙人王敏卿,奉警察长命来候君起居。”
国材正自欢喜,忽一闻是言,正如当头霹雳,唇尽青白,急回首他顾,敛其容色,强装镇静答曰:“君来此,究有何事耶?”
王曰:“汝尚不自知,请问君之猴好否?”
国材闻说“猴”字,心益惊,乃颤声答曰:“吾实不解汝意。”
王曰:“君如不解,吾请代言。汝欲得冯宝琴小姐而妻之乎?汝设谋而毒杀伟生乎?”
国材即眼露凶光,欲拒王状。王亦急探怀出手枪,叱之曰:“汝若稍动,吾当以此枪报汝!”
国材自知不能脱其圈套,亦不明其何故悉己之谋,股战心慌,仍强为之词曰:“汝有证据指吾杀人耶?”
王曰:“汝所差使之猴,吾早已获去。君至公庭,自然明白,无待我之赘言。”语毕,即以口发一暗号。门外警兵即拥进。王命将国材手足紧械,己又带两警兵搜其屋。至一室,门极秘密,王破扉入内,设男女泥像二。王诧讶曰:“此何意乎?”又于抽屉中得假匕首数把,式样一如刺伟生者同。王既检齐,纳入袋中,并使数警兵扛此二具假人,及国材送入署内去。
王入署回报警察长。警察长曰:“汝有何凭据伺悉国材罪耶?”
王曰:“吾于昨早七时,将伟生手上之兽毛携往动物园内,与各兽比较。及比至猴毛,则色样无少异。盖吾此时虽得此事之窍,然究未明其所以然。遂即往伟生家,遍问其家人,伟生在本省往来之友有几,一一记录。后随按记暗察其各友之住宅,经十余家皆无端倪。及至国材门首,见有花园绕屋。后乃于墙外遍察,约一时许,忽园门洞开。余求饮于阍者,贿以金钱。阍者延吾入,吾得闲遍窥园内亭榭,见有一大笼,中闭十余猴。余即遍窥各猴身,察至第三猴,则胸前缺毛一撮。余急启其笼,探手捉之,不待阍者来,吾自径去。返公事室,复出毛,细细研究,反复勘视,果为该猴脱落无疑。”
警察长曰:“然则猴竟能操刀杀人乎?”
王曰:“我亦信有此事,但仍未知其如何指挥耳。”
警察长审讯国材,国材直供杀人不讳。警察长曰:“汝何法能致猴杀人耶?”
国材曰:“既能察觉我事,何又不知吾之用法也!吾既难逃法网,惟有引领待诛。然人谁不死,视迟早耳!况我今之死,只为一宝琴。既不得宝琴,我亦甘为情死也!今事已败露,将我苦心谋杀伟生一事,朗告于诸公知,待汝等亦一新见闻,而我亦死当瞑目。”
警察长曰:“汝亦壮哉!请急告我!”
国材遂朗言曰:“吾数年爱慕宝琴之心恳且切,即梦寐中亦未尝一刻忘怀。不意淑女无情,与他人好……”国材说至此,面赤声嘶,喘急言曰:“在有情人处此,其何以堪!吾以深妒伟生得此姝丽,由妒生恨,故自其二人订婚之次日起,吾便蓄意谋杀之。旋以未得谋杀之法。过月余,得一不可思议之妙术,然此术不幸竟为尔等所知。”国材言至此,容益愤恨曰:“吾自塑伟生之像,凡面目体格悉与伟生符,置密室中,制假匕首,择一猴持之,令刺泥像。积月余,猴果练习有得,吾仍不敢遽使之往。欲离间其二人,不料伟生恋爱宝琴更有甚于前日。吾于是不得已使猴刺之。吁!吾无言乎!”
时警察长及书记皆笔记其事,乃命将国材监禁,俟次日宣布其罪,以决斩焉。
原载《月月小说》,1908年10月二年九号周年大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