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贝尔认为,教师如果进行伦理说教,学生便会把教师的话当作老生常谈,不能成为培养品格的重要因素。他举例说:
“我试图向学生们解释妒忌是可鄙的,我立即就会感到那些比他们的同伴较穷的人内心的反感;我试图解释恃强凌弱是邪恶的,我立即会看到强者嘴角上挂着抑制的微笑;我试图解释说谎会破坏社会生活,却发生了一种令人惊奇的情况:班上的一个最恶劣的撒谎老手竟能对说谎的破坏力写出一篇绝妙的短文。”
在布贝尔看来,这就是因为他“犯了以伦理学进行说教的严重错误”。[15]
(三)要因材施教
布贝尔指出,由于学生的个别特征不同,他们对教师在进行品格教育时所提出的是非观和善恶观,完全可能做出不同的反应。对同样的品格要求,有些学生可能表示反感,另一些学生则报以发自内心的欣然接受。
(四)师生之间应该相互信任
取得学生的信任,是教师接近学生、了解学生、对学生进行品格教育乃至整个教育的重要条件。布贝尔认为:“信任,世界上的信任,由于它,人类才存在;它是教育关系中最具有内在意义的成就。”[16]“对于面临着一个不可信赖的世界因而恐惧、失望的青少年来说,信任就意味着使人豁然开朗地领悟到人生的真理、人的存在的真理。当教育者赢得了学生的信任时,学生对接受教育的反感就会被克服……把教育者看作一个可以亲近的人。”[17]
怎样才能建立信任关系呢?布贝尔强调指出,首先,师生之间必须相互真诚地交往、对话,如果教师在教育中对学生采取诡秘和圆滑的手段,那只会适得其反。其次,信任并不意味着无条件地协调一致。师生之间也可能产生冲突,重要的是当发生冲突时,教师应该从关心爱护学生出发,在一种健康的气氛中加以解决。这样,冲突也会具有教育价值。“真正的品格教育,就是真正的共同相处的教育。”[18]
(五)明确纪律和自由的关系
布贝尔认为,在品格教育中,一方面必须提倡纪律和秩序,但又不是把纪律和秩序强加给学生,而应使纪律和秩序变成学生内心接受的行为准则,最后铭记在学生的心里。另一方面,也要尊重自由。如果只有强制性的纪律和教师的权威,而没有自由,便可能否定学生的独立性和个性;但又不能让儿童只凭自己的兴趣去学习。强调绝对自由,把自由视为一种主义,一种纲领,也不可能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品格。
三、论教学
布贝尔虽然认为在教育过程中向学生传授知识,发展学生的能力,都是必要的,但他更强**育的着力点应是塑造人的整个品格,使人与人真正共同相处,和谐协调地充实人生,甚至认为教育本质上就是品格教育。因此,在他看来,教学的任务也不能只是传授知识技能,而应该更关注学生整个人的品格的形成。应该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人生,理解人与人的关系(在布贝尔那里,上帝虽是一切价值的泉源,但人与上帝的关系具体体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从而对人生做出自己的最佳选择。
基于以上观点,在教学内容上,布贝尔特别重视人文学科,强调历史、文学、哲学、艺术、宗教等科目的教学,认为学生在学习这些科目的过程中,可以了解到许多伟大作家和思想家对人的本质以及人生阅历的真知灼见,从而激发自己的思想感情,形成自己的高尚品格,充实自己的人生。
对于教学方法,布贝尔强调应该把“对话”理论应用于教学。把教学看成师生之间的“对话”,这是布贝尔教育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布贝尔认为,传统课堂教学的严重弊病之一,就是教师把着眼点放在单向的传授知识上,忽视了教学中的人——教学关系中的主体,从而造成知识专制。把教学理解为“对话”,则师生双方“其中的每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来说始终是一个主体”。[19]教师通过“对话”把知识“提供()”给学生。“提供”的意思,从教师方面说,意味着教师不是把外在于他的知识“照本宣科式”地传给学生,而是将自己内化了的东西提供给学生,教师没有被贬值为仅是传授知识的手段;从学生方面说,意味着他是在接受别人提供给他的东西,而不只是在承受别人传授给他的东西,未被降为知识的奴隶。
在布贝尔看来,师生之间的讨论或谈话是“对话”教学的最好形式。在进行教学对话时,应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独立思考、敞开思想,引导学生畅谈。学习好比一场演出,学生是演员,而不是观众。只有这样的“对话”,才能使学生获得深刻的知识,激发学生对真理的探索。对话意味着“共享”,教学也应该成为师生之间在课堂上对知识、情感与期望的一种“共享”。
“对话”性教学要求教师必须同时站在教育工作的两极:他自己的一极和学生的一极。但对话的先决条件又是双方确定最起码的距离。教学艺术就表现在教育的灵活性上,即既保持师生双方最低限度的距离,又通过努力实现最亲密的关系来促进对真正的学习至关重要的对话。[20]布贝尔认为,教师和学生各自以自己的独特的人格和平等身份与对方发生关系,谁也不强加谁,谁也不同化谁,双方在信任的基础上,通过对话建立师生互动关系,并将这种关系推广于整个社会,也就达到了教育和教学的目的。
布贝尔的教育思想,主要是基于有神论的存在主义的哲学观,但也吸取了19世纪末以来西方新教育思潮对传统教育的某些批判观点。不过,布贝尔认为,新教育学派的某些信条也无力解决现代人所面临的众多教育问题,因此必须探索新的教育观念和新的教育方式。
布贝尔强调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应该形成自己的品格和价值系统,能够在其存在的情境中即时决定自己的选择,而只将原则和传统作为参考;这种人应该既有积极的主体精神,又对公共人生和私人人生具有责任感,热爱和向往“真实”的人生。在教育教学上,布贝尔强调师生平等的“对话”,既反对任何压制儿童主体性的教育方法,也要求避免绝对自由的倾向。在布贝尔的教育思想中,无疑蕴含着一些合理的和有一定现实意义的观点。
但是,布贝尔并未对教育问题做出全面、系统的论述,他所提出的一些见解,其中大部分也是格言式的,不仅具有宗教色彩,而且存在明显的矛盾和模糊性、片面性。正如美国教育哲学家奈勒说的,布贝尔既是一位乐观主义者,又是一位个人主义者。[21]他一方面主张通过人们相互间的“交往”“对话”“包容”“友爱”“尊重”“共享”达到和谐共处,但实际上又过分强调个人的自由、个人的选择、个人的实现。布贝尔当然未曾真正认识现代西方社会的种种困境的根源及其解脱的根本途径。他希望通过教育来形成他理想中的人,进而达到全人类的认同和合作,这显然只会使他走向新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