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布贝尔基于“关系”哲学的教育思想
马丁·布贝尔(MartinBuber,1878—1965)是奥地利宗教哲学家,是有神论存在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他1878年2月8日出生于维也纳一个犹太人家庭。他先后在维也纳大学、柏林大学、莱比锡大学和苏黎世大学攻读哲学、历史和艺术。在德国哲学家狄尔泰和尼采的思想影响下,布贝尔曾积极参加犹太复国运动。1924年至1933年,布贝尔到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担任宗教哲学和伦理学教授。自德国纳粹党和希特勒上台之后,布贝尔主要致力于教育活动。1933年,他建立了犹太成人教育中心,并亲任该中心主任。该机构在当时对加强犹太人的自我意识和团结,并对纳粹暴行进行精神反抗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布贝尔也因此成了当时犹太人的精神领袖,而纳粹的秘密警察则禁止他参加一切社会和教育活动。1938年布贝尔被迫移居巴勒斯坦。以色列建国后,大量移民从伊斯兰教国家来到巴勒斯坦,布贝尔又在耶路撒冷创办成人教育师资培训学院,并于1949年出任院长,为中东和非洲移民培训了一批优秀教师。布贝尔晚年主要转向反对战争,谋求阿拉伯人和犹太人之间的和平等活动。
布贝尔的主要著作有:《我与你》《品格教育》《人与人之间》《正确和错误》《善恶观念》《生存的对话:哲学和教育学全集》等。
作为存在主义的思想家,布贝尔力图从人所处的各种“关系”中探讨和阐述人的存在的意义、人应如何处理各种关系、使人成其为人。布贝尔虽没有建立系统的教育理论,但他较早基于存在主义观点所提出的一系列教育思想,特别是他以对话理论为基础的教育思想,对存在主义教育思想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论教育的目的和任务
布贝尔认为,人生来就具有创造性本能和交往本能。人的这种“原始天性”对人的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它为人的教育提供了潜在的前提,但对人的本能的释放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外在的教育力量。他说,人的天性的显露,即使在良好的社会影响下,如果没有教育的力量,也是难以完整地实现的。必须依靠教育的力量,依靠教育的纯正和热情,教育的爱力和审慎,人才能得到完整的成长[5]。
所谓教育力量,在布贝尔看来,广义地说,就是人的关系世界,包括人与自然界、人与人以及人与精神实体——上帝的关系。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为重要。他认为,人类从其本性来说就是人的对话,人的现实生活完全是人际交往。一个人不能孤立地以一种自己对自己的单一关系来存在和发展,人的成长只有在与他人对话式的交互关系中才能实现。他说:“自我的内在生长并不像今日人们所喜欢设想的那样,是在人同他自己的关系中完成的,而是……在造成另外一个自我的过程中完成的,并且必须认识到造成另外一个自我的人就是我自己。”[6]这即是说,在合理的人与人的关系中,每个人既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又相互信任地共享各种体验,使自己成为另一个自我,从而实现自我生长。
然而,布贝尔又指出,在作为教育力量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至为重要的。因为合理的师生关系中的教师能够向学生提供知识,帮助学生知道如何从现实生活中做出选择,把自己最佳的潜能充分释放出来,形成人的品格。从这一意义说,教育力量主要是指教育者引导学生对世界做出选择的明确有效的力量。教育中的师生关系高于由一切事物所决定的无目的的、自流的影响,它是有目的的,因此它的教育影响更为有力。
至于教育的目的,布贝尔在《我与你》中写道:“教育的目的不是告知后人存在什么或必会存在什么,而是晓谕他们如何让精神充盈人生,如何与‘你’相遇。”[7]在布贝尔看来,人生可分为公共人生和私人人生。前者与社会制度相关,比如,人在一定社会制度下追逐种种目标,经营实业,出仕从政,传教布道等;后者主要出自人的情感,人的生活中充满爱与恨、欢乐与痛苦等。在现代社会,一方面,社会制度不能营造合理的公共人生,因为公共人生的精神受到经济方面的功利意愿和国家方面的权力的影响和控制;另一方面,人的情感也无力造就完美的私人人生,因为千变万化、**不羁的个人情感往往使人沉溺于自我之中,“两者都不能接近真实人生”,而是“**涤”着真实人生。因此,布贝尔认为“国家制度自由与否,经济体制完善与否,这固然重要,但它与我们所追问的本真人生无所关联”,对人来说,至关重要的是,“步入公共人生的精神是屈从国家和经济还是宰制它们,步入人生的精神能否再度与公共人生融为一体”。[8]这里,体现了布贝尔对人的主体性和所谓真实人生的强调。
布贝尔还认为,随着人之经验世界的能力和利用世界的能力的持续增长,人们越来越“以‘学习知识’这一间接手段来取代直接经验,把对‘它’之世界的直接‘利用’简化为专业性‘利用’”,并把这种能力一代代传递下去,且视为“精神生活之发展”。其实,“这种意义的精神生活实为阻碍,它使人无力于长驻在精神之中”,[9]所以,布贝尔强调指出,教育的目的不在于传授知识,而在于引导人们去充实人生的精神,使人们出于自由的情怀而建立相互之间生机盎然的相遇关系,将真实的公共人生与私人人生和谐、协调地结合起来。这表明布贝尔试图通过教育引导人们一种精神活力:既致力于谋求良好的社会人生,又寻得个人的完美人生,以实现真实的人生。
针对传统教育忽视儿童个性发展的弊病,布贝尔认为教育必须重视儿童创造能力的发展,应该给学生表现其创造能力的机会。但是,他同时又指出,不能完全只用“发展创造力”来说明教育,还必须看到教育是以全人为对象的,因而应当将发展创造性本能和发展共享本能与交往能力放在同样重要的地位。因为人的创造性能力,只有当其置于人与人之间共同相处的关系中,才能成为积极的因素。只以训练人的创造能力为唯一目标的教育,将使人处于一种痛苦的孤立状态中。只有当人不仅被视为一个创造者,而且被视为同志、朋友或爱人时,他才有一种相互关系的意识和感情共鸣。[10]“关系是真实人生唯一的摇篮。”[11]因此,布贝尔认为,真正的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给学生某些知识和技能,还关心着学生整个人的形成,并引导学生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和信任,促进构建真正的共同社会。
在布贝尔看来,对于作为整体的人,品格是构成人之为人的重要标志。他强调,“教育者的最重大任务则在帮助塑造人的品格”教育“必须以品格为目标”。他认为,从这一意义上说,“名副其实的教育,本质上就是品格教育”。[12]
二、论品格教育
布贝尔像许多存在主义者一样,基于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在精神和道德领域的种种问题的考察和批评,他特别重视人的品格教育。
布贝尔认为,要进行品格教育,首先必须确立正确的品格概念。在他看来,不宜把个性与品格混同。个性是指一个现实的人所潜在的各种力量的独特的精神——物质结构,是一个成品,因而它的发展实质上是不受教育者影响的;而品格是指稳定地支配着人的行为和态度的内在精神品质或德行,是“介于一个人的本质与他的外表之间的特殊纽带”,是“介于他的为人的统一性与他的一连串行动和态度之间的特殊联系”。[13]而且,布贝尔从存在主义的观点出发,认为现代社会中真正的绝对价值和统一的道德标准已不存在,而抽象的绝对价值和道德准则只会把人变成奴役的工具,因此他又说:“品格崇高的人既不能被视为具有一系列准则,也不能被视为具有一系列习惯。他的特点在于他的行动是出于他的整个品质。那就是说,他的特点就在于他是按照向他这个积极主动的人进行挑战的每一情境的独特性而做出反应的。”[14]可见,布贝尔对品格的理解特别强调它的“统一性”,即品格是整个人统一的表现;独特的“自主性”,即品格是基于自我的主动的反应;“可塑性”,即品格是教育加工的产物;“动态性”,即品格需不断发展和提高。
布贝尔虽指出了现代社会矛盾重重,危机起伏,人们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都受到严重扭曲和异化的现象,但是,他既未揭示出这些矛盾和危机的深刻根源,更无法提出一种实现他所谓相互信任与友好相处的社会理想的真正途径,因而他只能寄希望于个人品格的培养。
布贝尔认为,人的品格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形成的。但他也强调指出,教育对品格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并认为,有效的品格教育,必须注意以下基本原则。
(一)教师不宜带有明显隐含或诡秘的动机
品格教育不同于智育。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完全可以公开说明他所要传授并要求学生掌握的知识技能;而在品格教育中,如果教师透彻公开地表明他们的意图,那么,一些最易表示出独立性品质的学生,则将由于不愿听任自己被人教育,不喜欢别人想要教育他们,而产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在品格教育中,也不容许玩弄手段,否则将使教师失去他所具有的那种坦然直率的力量,会对教师本身的行动起着消极影响。布贝尔认为,在品格教育中,教师只能以他自己的整个人去对学生的整个人施以真实的影响。
(二)不要进行伦理说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