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语教学的一般原则共有6条:要在轻松的气氛中进行口语教学;要营造良好的语言学习环境;视话应该成为聋哑儿童日常的必需品,要把视话贯穿到他们的一切活动中去;积极锻炼发音器官;要使儿童少用手势或不用手势,教师也绝不能用手势;对于聋哑儿童初期学习发音说话,不应仅做消极地矫正,而应积极地去指导练习。
口语教学的6种方法分别为:要运用儿童的语言发展规律来进行口语教学;视话要求联系反射和运用实物;视话应以整句为主,避免单音、单字;教师对儿童答话,或附和儿童的回答时,都要用语言来配合儿童的手指或身势表情;要多次重复同一个句子或同一个习题;视话时教师的动作最初应该稍慢,但要依据学生的接受能力,逐渐地加快,以训练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分析能力,培养他们能够看懂普通人讲话的能力。
对于发音符号问题,虽然当时我国聋哑学校存在使用两种发音符号(贝尔视话符号和注音字母)的现象,但就当时的情况,发音教学还是使用注音字母较为合适。原因有三方面:第一,注音字母在我国已经广泛流行了,这是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东西;第二,它不仅可作表音符号,还可作汉字表音;第三,我国已经有了整套的注音汉字字母,聋哑儿童学好注音字母便于他们阅读汉字。
洪雪立提出了低年级的课程设置,认为聋哑学校修业年限要长些,采用一贯制,不必用预备班的名义。在课程上,第一、二学年应设语言(包括视话、发音、说话、观察、写字),发音游戏,律动,器官运动,美术和劳作;第三学年应设语言(包括视话、说话、观察与阅读、写字、写话),声音游戏,律动,美术和劳作。[21]
(2)聋哑学校低年级语文教学
洪雪立在1956年8月聋哑学校口语教学实验工作汇报中提出了几点聋哑学校低年级语文的教学方法。
演示教学法:教师可以让儿童通过各种感觉形成对所学对象的知觉和观念,从而发展他们的观察力、理解力和思考力。
观察教学法:观察种类有实物观察、模型观察、画片观察、样本观察、通过仪器观察等。广泛地运用观察法,对于发展聋哑儿童观察力,纠正他们观察事物的偏向,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参观教学法:教师必须围绕课堂教学的任务并密切结合课堂教学来进行;参观前教师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即确定目的和内容,研究参观场所,制订必要的计划等;教师还应对儿童做动员工作,告诉他们参观的目的;对于高年级的参观,教师可以对儿童提出具体要求,适当地分配给他们可以完成的任务。
讲解教学法:在讲解中教师语言必须明晰、正确、通俗,使学生容易理解;在讲解中,教师必须广泛地利用直观教具,利用演示、观察、参观等方法。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枯燥无味,教师的生动语言才能起到积极作用。
谈话教学法:教师在聋哑儿童教学过程中要广泛使用谈话教学法,因为在各个学科学习时,他们也会学习语言,这样的谈话教学法被称为练习会话的最好方法。谈话可以在讲解新教材的过程中进行,可以在复习新教材时进行,也可以在检査学生知识的时候进行。
使用课本和教学材料的方法:使用课本和教学材料的方法培养儿童独立地领会教学材料,牢固地掌握知识和技能。具体内容简单来说有三种:分辨词类、实用词汇、表述能力的培养。
练习教学法:练习是帮助儿童和遗忘做斗争的主要方法。练习教学法的方式是多样的,大致来说分为口头练习、书面练习、黑板练习、图表作业、运用卡片、画片练习、演戏和表演。
选择教学方法的根据有如下三点:教材内容特点,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当时的具体环境情况和条件。[22]
(3)看话教学
在1954年8月教育部召开“改编聋哑学校低年级语文教材座谈会”后,北京市第一聋哑学校在本学年入学的新生中实施口语教学法。1956年,教育部召开“聋哑学校口语教学实验工作汇报会”,汇报了关于聋哑儿童看话能力的经验,在汇报中指出了看话教学的任务、基本要求、内容和方法。
看话教学的任务就是要借助于有计划的教材进行集体教学,使聋哑儿童学会通过视觉感受说话对方口形的变动,从而了解对方所说的语言。
看话教学的基本要求如下:第一,要发展聋哑儿童的视觉感受性,因为聋人的视觉感受性如盲人的触觉一样,是有高度发展的可能性的;第二,讲解,要发展聋哑儿童对于声音外部形象(口形)的感知,使他们能从手势语的交际转变到口头语的交际;第三,要进一步发展聋哑儿童对语言的理解,使他们体会语言的意义,并理解别人所说的话。
看话教学的内容包括八岁至十二三岁的聋哑儿童生活的环境,有关学校、家庭、自然现象、卫生常识、道德品质等生活方面的知识。看话教学最初都是以学校和家庭的生活用话为主的。那么教材该如何使用呢?北京市第一聋哑学校从1955年起把看话和语文初步教学结合起来进行,在语文初步教学中进行看话教学。最后教师进行卡片造句练习,使儿童灵活掌握看话中所学的词汇。
首先看话教学通过观察、讲解(用一般视话)以及检查巩固三个阶段来进行教学。第一,观察,要通过各种感觉来认识事物,理解事物,教给儿童科学的知识;第二,讲解,专门训练识记口形并和识记书面语相联系;第三,巩固检查阶段,巩固检查的方法相当多,这里儿童从识记口形,指明实物,并指出书面语开始。总的来说,这三个步骤是比较符合教学上的直观原则、可接受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巩固性原则的。
其次看话教学在使用教具时要考虑周到,什么先出现,什么后出现,在出现一种教具时怎样使儿童观察理解,在观察过程中怎样掌握儿童对这种教具的注意力。出现教具也要有一定的次序,一种用过暂时不再用的,一定要收起来,再出现第二种,这样就不会分散儿童的注意力,又能使儿童获得清晰的概念。教师一定要注意桌子上是干干净净的,这样不但在课堂教学中能够有步骤有系统地进行,收到好的教学效果,同时也给儿童起了一个整洁和做事有条理的示范作用。教师在准备教具时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有些教具是很现实、具体、形象化的,有的教具就不是。[23]
(4)发音说话和识字教学
在1954年8月教育部召开“改编聋哑学校低年级语文教材座谈会”后,哈尔滨市聋哑学校在本学年入学新生中实验口语教学法,然后在1956年教育部召开的“聋哑学校口语教学实验工作汇报会”上汇报了关于聋哑儿童在发音说话和识字教学两门课上是通过语言呼吸练习、声音游戏、识字教学来培养学生掌握语言的。
语言呼吸练习与声音游戏:在准备阶段,进行发音说话教学,主要任务就是诱导儿童发声。但哈尔滨市聋哑学校在教学一开始就碰到了困难。儿童们都害羞不作声,不会发出语言所要求的声音。所以首先该校教师要从声音游戏中锻炼儿童的发音器官,训练他们的视觉感受能力,从而启发儿童学习语言的积极性。在教学中,他们起初指导儿童制作小风车等玩具;在课内或课外有组织地领导他们在桌上吹纸片,吹风车;教他们吹口笛,进行呼吸练习和发音器官运动。
识字教学:在学习一系列的拟声语,并且会正确地发出所学的拟声语的音节之后,就可以在识字教学中提出字母并使儿童识记字母。在懂得文字和语言之前,儿童必须掌握相当数量的词汇。哈尔滨市聋哑学校从以下三步来教导儿童掌握相当数量的词汇:第一步,教学名词;第二步,教学动词;第三步,教学形容词。在儿童已掌握了一定数量的词汇以后,教师再逐步地培养儿童自己运用词汇进行造句。[24]
(三)聋哑矫治与康复的初步尝试
除了聋哑儿童的教学方面,其矫治与康复也同样重要。教师首先应在了解聋哑儿童病症的基础上做出相关的防治工作,然后根据不同聋哑儿童的基本情况进行相应的矫治与康复工作。
1。聋哑儿童的基本状况
就聋哑儿童智力发展状况来看,无数实验证明聋哑儿童生理缺陷不在于中枢神经系统遭受破坏,而在于听觉分析器发生故障或损坏,使他们不能感受声音的刺激,因而影响到他们认识活动的特殊性。
就聋哑儿童的体质状况来说,在苏联,聋哑教育家对聋哑学生体质进行调查研究,证明了聋哑症对于儿童身体发育并没有产生什么有害影响。[25]
2。矫治的内容
第一,举止动作。由于耳聋引起了植物性神经系统的不稳定性,因此聋哑儿童有情绪紧张、步伐拖拉以及某些不正规的举止动作。从感受器、传导神经(传入神经)到大脑皮层这一系列的分析综合机构,除声音刺激受到障碍之外,其他刺激的分析综合机能是健全的。
第二,说话发音。实验研究聋哑儿童肺活量发展状况,按照年龄指标没有发现任何病理现象。但是由于他们长期不说话,语言呼吸运动不正确,发音时他们不能运用必要数量的空气来发某一个词的音;或者相反,他们说话时吸气过足,使肺部充满过多的空气。这就妨碍了呼吸运动和发音运动的共济关系。
此外,聋哑儿童多数保有残余听力。这种残余听力必须加以保护,进而谋取发展和运用的途径。[26]
3。矫治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