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有所思
今天下午待在家里,有点无聊。窗外下着淅淅沥沥的雨,让人不得不加了一件寒衣。
此时,如果在乡村,正是可以看到大雁或天鹅南迁的时间,但在城市,这种景观却只存在于有乡居经验者的想象中。
是因为城市林立的高楼遮掩了视线,还是大雁为自己设计的飞行故意避开了城市?我想是后者。因为没有任何生命愿意闻到汽车废气的味道,包括候鸟。
在这个十月,候鸟南飞,我却要沿着相反的路径北行。候鸟的生活是遵照着自然节律的,而人类,却更多遵从自己的意志。这使他们更自由,也因此离自然的法则更远。
自今年元月与北京的某家单位签订了工作协议,我一直在新单位和旧单位之间来回晃**。时时心绪有些不安,有些苍凉。旧的没有彻底了断,似乎新的就不算正式开始。这种境况,极易使人为自己的懒惰寻找借口,并成为不工作、不学习、不干任何正事的理由。
一恍10个月,就这样昏头昏脑地过去了。照照镜子,没有因此变年轻,也没有因此变老。确实,如果我可以活70年或80年,这10个月就显得太短暂,并不足以使新颜变成旧貌,或者使旧貌换成新颜。
但是,这种看似恒常的镜中之像,却无法克服内心常有的关于时间的焦虑感。衰老总是在一分一秒地累积着,就像曾见过的春天的树叶,总会在秋天里被慢慢抽尽汁液,最终枯黄、陨落。
生命这东西,一天天地闲晃着,会最终消失;一天天地忙碌着,也会消失。这使任何的有为和无为都面临着同一个有点悲剧意味的结局。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人还总是倾向于要有所作为的,是为了用忙碌遗忘掉这必然到来的结局,还是要从工作中找到寄托或人生的快意?我想,这两种情况都是有的。
这就涉及了一个人生的基本问题,即:如何面对时间和如何打发时间。当然,在明白这些基本问题之前,更重要的是要搞清什么是时间。
在人类为认识对象世界所创设的一切概念中,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抽象。我们说一棵树、一根草、一颗星星,都可以指向某一现实的存在物。但我们满世界地去寻找,到底在哪里能找到一个叫时间的东西?
但是,自然界的花开花落、草木枯荣,人间的红颜渐逝、华发满头,却又让我们切切实实地体验到时间的现实性。这个被叫作时间的东西,不是一个现实的存在物,但它又贯穿于一切现实物之中,并用一个从生到死的顺序为一切存在标示着或长或短的过程。
这样看来,时间的意义,就在于它标示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既不残酷也不宽容。或者说,它将一切的生死都“置之度外”,在冥冥之中决定着万物的死或者是生。
一棵草,春天从滋润的泥土中发出黄黄的嫩芽,经过夏的青绿,到秋天归于枯黄和衰朽。一只大雁,一生南南北北地飞了不多的几个来回,然后死掉。这个过程就是时间。于是有了松针上的时间,玉米秆上的时间,草叶上的时间,清晨窗外麻雀们鸣叫的时间。世界因此而不断变化,时间成了决定着这种变化的影舞者。
但是,人与动物、植物不同。动物或植物,被动地生活在时间中,而人则一边在时间中成长和衰老,一边又感知着这个世界及自身存在的时间性。面对自然的愁绪及个体生命的哀感就是因此而起的。
是的,衰老并不可怕,但发现自己会衰老却相当的可怕。或者说,生命被时间主宰并不可怕,发现自己是一种被时间主宰着生死的存在者,却必然相当的可怕。
2000多年前,庄子在山中游览。看到周围茂密的丛林及无限延展的山地,一时相当高兴,说:“山林与,膏壤与,使我欣欣然而乐与。”但这个智慧的老者高兴着高兴着却突然高兴不起来了,说:“乐而未必,哀以继之……悲夫,世人直为此逆旅耳。”是的,意识到自己不过是时间中的匆匆过客,这不会是一种美妙的感觉。
无独有偶。公元前480年,伟大的波斯王泽克西斯率领着一支可以投鞭断河的庞大军队向希腊进发。临行前,看着一个个壮硕青年的脸,不觉潸然泪下,对自己的叔父说:“当我想到人生的短暂,想到再过一百年后,这支浩浩****的大军中没有一个人还能活在世间,便感到一种突然的悲哀。”确实,这些年轻的面孔,即便不被希腊人杀死,也会被时间杀死的。或者至多,波斯人杀死了希腊人,时间这个冥不可测的第三者则最终杀死波斯人。没有什么像时间一样,为一切存在预置了一个无可逃避的终点。
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曾对人类给予了崇高的礼赞,说:“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但是,这个伟大的诗人却从不是一个后人眼中的乐观主义者,因为我们在反复申读这句赞词时,往往忽视了莎氏接踵而来的追问:“……但他尘土的实质是什么?”
这个追问十分锐利。它像一根针,在人类繁复的自我论证中,戳开了一个无法修补的洞。这个洞,使生命的哀感如水银泻地般流淌,最终通向让人无数次为之战栗的虚无之渊。
从哲学史看,古今一切智者的努力,其最终的目标无不在于认知这个时间背后的巨大虚无,然后以此为基点,重新设计必然归于虚无的生命。其中——
有的人看破了人的必死性,所以更加放纵短暂的生。“人生不满百,长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万岁更相迭,圣贤莫能度……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如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就是由以虚无主义为基底生发出的享乐主义。
有人看破了人的必死性,所以更加以发奋努力实现生的价值。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等等,就是要靠生命伦理的自我武装与死亡抗争。
在这种种的生之设计中,我是比较欣赏庄子的。庄子的伟大,在于他以虚无的发现洞穿了生命的本质,但他既不乐观也不悲观,而是“知无可奈何而安之乐素”。他的勇敢不是盲目的,而是理性的;他的快乐不是纵情声色的,而是对自我幽默,对他者抱有更深的悲悯和同情。我总认为,活得清醒的人,往往比那些盲目的勇者更无所畏惧。只有悟了生死,才能真正“不昧于生死”。
那么,庄子从人的必死性中发现了什么?回答:虚无。从虚无中发现了什么?回答:安命。
因为安命,庄子看淡一切世间功利,选择无为。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庄子的无为中,却存在着一个横绝古今的巨大吊诡,即:庄子讲着无为,但他这种申说无为的著作却成就了中国哲学史中不多见的有为。或者说,庄子用他的“说无为”“反功利”成就了在中国历史中永难磨灭的名声。
世间的许多人,因为遵从庄子的教诲而湮灭于历史,这个教诲者却因为对无为的讲述而清史留名。从这点不难看出历史的戏谑性和荒诞感,也证明了历史总是以最残酷的方式体现它的辩证。
或者说,庄子真的无为吗?如果他真的无为,为什么要留下这本被后人命名为《庄子》的书?相反,庄子真是想以他的著作获得不朽吗?如果他真的追求不朽,不正是证明他留给后人的文字不过是口是心非?
但是,我认为,正是这种生命的背反或理论的吊诡说明了一个问题:一方面生存于虚无,另一方面揭示生命的虚无性,这使哲学工作成为一种最明智、最幸福、最本己的工作。就像我写这篇文章,通篇可能讲述无为,但是对于讲述者本人而言,却正体现了一种有为;我可能通篇都在论证人生在世的不堪和无意义,但论证者本人却从这种劳动中获得了意义。
无论如何,我们无所选择地生活于时间的湍流之中。进入这一湍流,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了无痕迹地被巨大的推力席卷而去。但是,没有人不想在这时间或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哪怕一点痕迹,就像一队南飞的大雁,它也会在空旷的天空留下一个人字型的影像,并以它的鸣叫在天空划过一道回声。
雪莱曾写过两句诗:“于是,那时间的湍流,一变而化为水晶的卷轴。”学者的工作,留下的是一行行文字,作为他对生命、对时间的领悟和记忆。这种携刻在历史上的印迹是重要的,它使原本空洞的人生在反思中成为一种意义的凝聚。
正基于此,人的一生,无论对于悲观者还是乐观者,他证明自己存在的唯一方式,仍然是与懒惰的抗争。
当然,无论抗争与否,他仍然会最终坠入虚无的黑洞,但是一边坠落,一边观察着自己的坠落,并最终留下关于这一坠落过程的记录,毕竟相当不错。
所以,最终还是要选择劳动,不管这种劳动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还是要选择使生命显出重量,哪怕这种重量比天空中飘**的尘埃还轻。
200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