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太好吃了!”林愿被刚出锅的生煎包烫得直呵气,却舍不得吐出来,一边嚼着,一边含糊不清地赞叹道,眼睛都满足地眯了起来,“姆爸,这肉馅真的好鲜嫩啊,汁水也特别足,比咱们府城用的猪肉确实要更胜一筹!”
柳氏看着儿子吃得这般香甜,眼里满是化不开的慈爱,又用公筷给他夹了一个晾在眼前的小碟里,柔声叮嘱:“慢点吃,小心烫着,没人跟你抢。是啊,这江南的水土是好,养出来的猪啊、葱啊,都格外水灵,做出来的馅料自然就更鲜了。”
一旁的林大勇虽话不多,却也闷头接连吃了好几个,直到腹中传来饱足感,才放下筷子,满足地叹了口气,用粗糙的手背抹了抹嘴:“这日子,安生、踏实,吃得也好。以前在府城奔波操劳时,这样的清福,真是想都不敢想。”
林大勇抬起眼,看了看周围这步移景异、精致秀雅的园子,又看了看对面气色红润、眉眼间再无往日愁绪、反而添了几分被娇养出的舒展与从容的儿子,心中感慨万千,只觉得像做梦一般。
饭后,林愿自然而然地站起身,帮着姆爸一起收拾碗筷。
柳氏看着儿子如今细皮嫩肉、一身柔软锦袍衬得他愈发清俊贵气的模样,忍不住像从前一样唠叨起来:“愿哥儿,如今你身份不同了,这些粗活让下人们做便是,仔细油污沾了衣裳,或是伤了手。”
林愿闻言,嘴角却扬起一抹温润的笑意,他轻快地卷起那质料昂贵的锦袍衣袖,露出半截手臂。
那手臂虽依旧白皙,却不再是往日那般瘦弱,隐约可见一层薄薄的、健康的肌理线条。
林愿甚至还调皮地屈起手臂,做了个展示的动作,笑着对柳氏说:“姆爸,您看我这胳膊,哪有那么脆弱啊?洗个碗而已,怎么可能会受伤呢?”他一边说着,一边主动将碗碟叠放起来,声音里带着一种柔软的依赖,“而且呀,我可喜欢跟您一起做这些家务事了,就像以前在府城时一样。”
林愿稍稍停顿了一下,微微低下头,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声音也略微低沉了一些,却格外真挚:“这样……动手做点事,和您跟阿爹一起,我才会感觉,这里……真真切切就像我自己的家一样呢。”而不是一座精美却可能随时会醒来的梦境。
柳氏听到儿子这番发自肺腑的话,心中不禁一酸,随即涌起一股滚烫的感动与欣慰。
柳氏的眼眶微微发热,连忙伸手,用那双因常年劳作而略显粗糙却无比温暖的手,轻轻拍了拍林愿白皙的手背,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哽咽,温柔地说道:“傻孩子,这里就是你的家,永远都是。姆爸知道你的心意了。”
柳氏不再多言,只是默默地看着林愿动作麻利却又小心翼翼地端着碗盘走向厨房水缸边的侧影,眼中满是如水般流淌的慈爱与满足。
儿子长大了,富贵了,可心底那份对家、对父母的眷恋与亲近,却一点都没变,这比什么都让她这个做姆爸的感觉到幸福和踏实。
家常3
待一切收拾妥当后,林大勇扛起一把小巧却结实的锄头,走到门口,转头对正坐在窗边看书的林愿说道,脸上带着庄稼人特有的憨实笑容:“愿儿啊,我去后园把那片空地再翻一翻,松松土,种点你爱吃的青菜和小葱。这江南的天气暖和,水土也养人,菜长得可快啦!”
林愿闻言,立刻放下手中的书卷,眼睛一亮,像是被点燃的星火,带着显而易见的雀跃:“阿爹,我跟您一起去!”他喜欢和父亲一起待在地里的感觉,那让他想起小时候在乡下,虽然清贫却简单快乐的时光。
后园中确实有一片不小的空地,土壤肥沃,阳光充足。那是秦骁当初规划别业时,特意命人留下来的。
原本,按照管家的意思,这里应该移植些名贵的奇花异草,或是搭建精巧的亭台水榭,以增添后园的景致和风雅。然而,自从林愿来到这里后,这片空地便有了新的、更接地气的用途。
林愿征得秦骁的同意后,小心翼翼地划出了一小块地,任由他的父亲林大勇去摆弄。
林大勇是个勤快惯了、闲不住的淳朴农人,对于这块地,他就像是找到了生命的寄托一般,每天都精心地侍弄着,除草、松土、施肥,一丝不苟,那专注的神情,仿佛在照料什么稀世珍宝。
这天,阳光格外明媚,暖融融地洒在后园的每一个角落,驱散了清晨的微凉。林愿脱下了略显累赘的外袍,只穿着一身简便的青色常服,也拿起一把轻巧的小锄头,跟着父亲一起,有模有样地学着松土、仔细地辨认并拔除杂草。
温暖的阳光照在背上,微微出汗的感觉让人通体舒泰,而空气中弥漫的新翻泥土的湿润气息和青草被折断后的清新芬芳交织在一起,更是让人感到心神宁静,仿佛所有的烦忧都被这质朴的土地吸纳了去。
林愿一边不甚熟练地挥着小锄头,一边与身旁的父亲闲聊着家常,说起儿时田间地头的趣事。
林愿突然灵机一动,侧头对父亲说,眼里闪着光:“阿爹,我们在这里,靠墙根的那一小块,种点韭菜怎么样?韭菜好养活,割一茬长一茬,到时候用来包饺子,或者烙韭菜盒子,肯定特别香!”
林大勇听了,布满皱纹的脸上立刻绽开一个更加舒展的笑容,连连点头应道:“好啊!这个主意好!韭菜味儿足,包饺子最香了。嗯……再在旁边种点芫荽,你姆爸以前拌凉菜的时候,就最喜欢掐一把嫩芫荽提味了,那味道,想想都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