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举种棉花为例,“农民辛辛苦苦,把棉花收获下来之后,他对于棉花就不能自主了。”[50]这就概略地描绘出整个社会流通中的榨取过程。也就是说,农民在出售与运输棉花时,被纺织厂不断地压低价格,从而不得以才出手,同时还要付出大量的运输手续费,这样被强迫出手的棉花先到纺纱厂,经织布厂加工后来到市场,就出现了“棉花出售时是何等的便宜,穿布时却是大大的昂贵起来了”[51]的情况,虽然这里所叙述的剥削过程缺乏抽象性,没能完全把握住这一过程的本质。可是,从农民“生活”的平面来看,整个围绕着农民生活的生产、流通关系被活生生地体现出来。
但是,在这个剥削的结构里,又如何才能让农民出头翻身呢?陶想到农民自己集资凑钱,办“农民纺纱厂”“农民织布厂”,“把农民自己所产的棉花,送到农民自办的工厂里去”。当然,这样的构思也并没有仔细地分析当时的中国经济,还只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另外,它也没有涉及直接关连到维持各行各业的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关系问题。因此,陶心目中所关心的,只是那些自耕农,还没有涉及自耕农之下所有广大佃农的世界。而且,在认识上,他尚有未意识到自耕农的“生活”还在下降等不足。
但是,尽管如此,这一构思已经注意到农民与资本家的关系。他打算使棉花的加工手段为农民所共同拥有。也就是说,把生产手段置于一定的地位。换言之,“社会”为农民所共有,亦把一特定“社会”建成一个经济圈。这一构思,不仅代表了农民向往所有权的愿望,而且是以工农业相联合的宏大远景为基础的。陶说:“我们要想中国活起来,就得要在农业上安根,在工商业上出头。”“如果要引导农民办工业,就必须对农民实行民权,运用国家权利教育他们自己出来干是很必要的。”“至于如何训练农民执民权,如何教他们运用选举权、罢官权、创制权、复决权,也要靠乡村教师为之教导。”这样一来,以“社会”“生活”为中心的“乡村师范”这一“集团”就成为中心了。而且,农民的“社会”要依靠在“乡村师范”受过教育的“乡村教师”来指导,让农民自身去认识自己的“生活”,立志于社会诸关系自身的变革,有计划地设立一个政治经济圈。也就是说,构想出一个自立于社会复杂关系之中的,具有完整体系的共同体的“集团”与“社会”。把“集团”置于“生活”这一空间概念之中,再向全国乃至世界扩大,设想让农民真正的“出头”。
如同以上所述,构思出“集团”的陶,又提出“平等与自由”作为这个“集团”中各个成员所必需的东西。他说:“世界上有真平等、假平等、不平等。什么是不平等?我的脚站在你的头上,你的脚又站在他的头上,这就叫作不平等。现在要打倒这种不平等,那是应当的。打倒不平等的人,往往要把大家的头一齐压得一样平,变成平头的平等,殊不知头上虽平,立足点却是不能平了……这种叫作假平等。真平等是要大家的立足点平等。”[52]构成政治、经济圈之共同体的“集团”,它的基本形式就是“平等”。
可是,在这种规定的背后,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中国有被殖民化的危险。要打倒帝国主义的人民,面临着受压迫的现实性危机。也就是说,为了谋求国家这一“集团”的自由,就要先保障“个人”的“自由”。陶以“平等”为基础,对“自由”做了如下的说明,“现在我们要救中国,应当抑制个人之自由,切不能火上加油的提倡一盘散沙的自由了。”“我忽然悟到人生出头处要自由。”“国家能否得到出头的自由,那就非靠民众之努力与奋斗不可了!”“在立脚点谋平等,在出头处求自由。”[53]
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为了“中华民族”的解放,以建立“共和国”,必须考虑肩负着解放和建设重任的人民大众的“自由”。人民大众只有克服自己生存与发展都被人控制的贫困状况,才有条件发展平等,才能期望个性发展。
这样,“个人”和“集团”的组合,是在“集团”“平等与自由”的状态下构成的。“个人”的“自由”固然优先于“集团”的“自由”。但是,必须先把“集团”的“自由”确定下来之后,才有条件建立“个人”的“自由”。为了保证“个人”的“自由”,“集团”内“平等”是第一需求。“平等”能起到巩固“集团”的作用。只有这样,“个人”的“自由”才能得到保证,这也就确保了“集团”内的高度“平等”。从而揭示了循环于“个人”和“集团”之间的“平等和自由”的辩证关系。揭示这一关系的原动力是依靠“乡村师范”所进行的农民教育。
总之,“乡村师范”的组织理论,是把“乡村师范”为中心的“集团”“社会”,当作自立于社会关系中的“政富教合一”[54]的实体概念来理解。但就观念而言,由于设定了共同体,“集团”论本身就是“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这一教育观的体现。
结束语
“乡村师范”的“集团”论,是“生活中心”的教育论。它由初级“集团”开始,向一个具有政治、经济完整体系的“生活”的集团逐步展开。陶从提出“集团”和“个人”的关系着手,开始将这一观点扩展开来。他把“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的教育观体现在“集团”论之中。
这就意味着“乡村师范”的“集团”论,在沿袭陶行知“生活教育”的思想原理,规划以“集团”作为其基本结构的同时,还包含着进一步开展各种教育实践的内容。
(李宏王学东译)
[1]原载名古屋大学《社会教育研究年报》,1986年第5号。
[2]“教学做合一”的“教”就是教授,“学”即学习,“做”就是干和进行的意思。“做”正如“行知行”所表示的那样,是指以人类发展为轴心而形成的概念。陶当初把“教学做合一”当作教育方法规定下来,但后来,又作为“生活”的应有状态而将它不断重复,以把握“生活”。“合一”的应有方式即坚持以“做”为轴心,正如“亲知、闻知、说知”所说的那样,以“知”为媒介并使其构造化。
[3]“行知行”即“做”的自我开展的概念。
[4]陈宝泉、陶行知、胡适:《孟禄的中国教育讨论》第四版,上海,中华书局,1933年版,第63-66页;陶行知:《民国十三年中国教育状况》,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平民教育运动的全部情况,见小林善文:《平民教育运动小史》,载《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共同研究报告》第三函,1985年版。
[5]陶行知:《我们的信条》,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5页。
[6]陶行知:《时局变化中之义务教育》,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583页。
[7]陶行知:《中国师范教育建设论》,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38页。
[8]陶行知:《教学合一》,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
[9]陶行知:《学做一个人》,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595页。
[11]陶行知:《中国师范教育建设论》,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39页。
[12]陶行知:《中国师范教育建设论》,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42页。
[13]陶行知:《中国师范教育建设论》,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40页。
[14]陶行知:《中国师范教育建设论》,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39-640页。
[15]杜威:《学校和社会》,宫原诚一译,日本东京,岩波文库,1982年版,第17页。
[16]杜威:《学校和社会》,宫原诚一译,日本东京,岩波文库,1982年版,第17页。
[17]陶行知:《中国师范教育建设论》,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39页。
[18]陶行知:《中国师范教育建设论》,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41页。
[19]陶行知:《中国师范教育建设论》,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39页。
[20]陶行知:《试验乡村师范答客问》,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66页。
[21]陶行知:《试验乡村师范答客问》,载《陶行知全集》第一卷(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