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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学伦理的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第1页)

第二节教学伦理的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

学习目标

在了解教学伦理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深入理解并掌握教学伦理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伦理的基本原则

(一)真善美相统一

真、善、美是人类所有实践活动的基本价值尺度,也是教学活动应当追求的基本价值。因此,教学伦理必须首先需要遵循求真、向善、趋美相谐的基本原则。而所谓“相谐”,既是指真、善、美相互携手,并肩随行,相互促进,也是指三者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浑然天成,不可分割。

求真原则是由教学自身的本质规定性出发,自然延展而为教学伦理的重要原则。教学过程首先是教师以教学内容为媒介,带领学生探索科学奥秘的求真活动。教学过程的求真原则,主要体现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两个方面:一方面,教学内容要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要符合科学性、真理性的要求,这就要求教师备课时应刻苦钻研所传授的知识内容,力求深入发掘教学内容本身的科学性、规律性;另一方面则是指教学活动要采取合理的认知活动,采用与科学认识活动相一致的方法进行科学知识的教学,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科学规律和客观要求[9]。

伦理的本质规定性是求善。故而教学伦理必然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善的方法”去教授“善的内容”,以达到学生全面完善发展的教学目的,即所谓“向善”。一方面,教师通过自身的言传身教对学生进行显性或隐性的向善的替代性强化,把言传身教与所有教学方法的运用紧密结合;另一方面,充分发掘教学内容本身所具有的情操教育、思想教育、人格教育的内容,使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

教育家语录

教育——这首先是关心备至地、深思熟虑地、小心翼翼地去触及年轻的心灵。

——苏霍姆林斯基

趋美原则,则是指以美的心灵唤醒美的心灵的教学原则。教学伦理的趋美原则,不仅要求教学内容、方式的考究与生动形象,而且要求以美的心灵为根基,以师生之间心灵沟通、相互理解为路径,以培育学生的审美情感为契机,把教学过程对科学之真的探索,对人性之善的追寻,自然而然地转变为一幅美丽的画、一曲动听的歌[10]。因此,教学过程中清晰的语言、生动的表情、形象的教具、新颖的方式的教学技艺之美的背后,必须具备美好的精神追求和美丽的心灵依托。

(二)公正与关怀相统一

如果把教学伦理比喻为一枚硬币,则公正原则与关怀原则是教学伦理不可分割的两面,若舍其一,教学伦理的整体将不复存在。无论是教学公正还是教学关怀,如果片面强调其一,则无所谓教学伦理可言。

教学公正原则是课堂教学过程中平等原则与正义原则的辩证统一。

首先来看平等原则。一般而言,平等原则意味着“无差别”的平均分配,侧重数量分配的平等。从资源分配的层面看,教学过程实为教师进行教学资源分配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尤其是在初等义务教育阶段,尽量平等地分配教学资源有利于照顾到每一位儿童。例如,教师在课堂上不应该仅仅注视少部分学生,因为教师关注的眼神是一种重要的教学资源,如果某些学生长期得不到与教师的眼神交流,就会在心灵深处感受到被漠视、被疏离。

其次来看正义原则。正义原则是对平等原则的价值补救,“无差别”的一视同仁在许多情况下并非都是“善”的。恰恰相反,简单的一视同仁往往意味着平均主义,意味着不正义。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是否能够获得“公平体验”是从平等原则上升为正义原则的关键环节。教师对教学资源是否进行了无差别的平等分配在很多条件下并不是最重要的,而在平等的基础上,关注每一位同学的具体、特殊的需求,关心每一位同学的身心健康发展的特殊性,往往更能得到每一位同学的理解与支持,即使教学资源的数量分配不能做到“无差别”,却能借助正义原则对平等原则的价值补救,使学生产生深层次的“公平体验”。

因此,“教学公正”与其他类型的公平不同,强调的是学生在课堂上获得的实际的公平体验,强**师教的行为必须触及学生的本心,这是检验教学效果及是否符合教学伦理的关键要素。而教学行为必须触及学生本心则决定了教学公正的过程必须同时是教学关怀的过程,否则,教学公正不但难以达成,而且本身就不成立,因为教学公正与教学关怀本应是合而为一、不可分割的。可以说,教学公正是一种“作为关怀的公平”。

概言之,教学伦理对公正与关怀两个伦理基本原则的要求是一种“相依”的原则,即教学公正与教学关怀相互依赖,唇亡齿寒。

(三)效率与幸福相统一

教学效率与师生的幸福之间是“如影随形”的关系,后者是前者的依据和最终归宿。依此而论,教学伦理是一种投射性的结构,判断教学效率是否符合教学伦理的要求,重要的判断标准是要看教学行为背后所折射出的教学理念,是否符合“一切为了一切师生的幸福”的教学伦理原则。

长期以来,无论是学生、家长还是教师,早已习惯了从“学生考得怎么样”来评判“教师教得怎么样”,“学生考得越好”就意味着教学的“有效性”越高,这是对教学效率的误读,其原因在于:其一,对“教学效率”的理解不能局限在学生的考试成绩方面,而应该着眼于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最终实现有效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的目的[11];其二,效率仅强**学的工具性,这种工具性需要借助于实现师生幸福的目的性才能成立,师生幸福是教学效率的价值依据和最终判断标准。

实际上,效率与师生幸福相随的原则实为“以善致善”原则。其中,第一个“善”是工具善,乃是指教学技艺本身的效率高下,强调同一单位的教学行为能够促使师生最终使学生在其学习及全面发展方面取得最大的成效,即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物尽其用”层面之善,例如,眼睛具有好的视力,能够充分发挥其自身应有的功能即意味着眼睛具有某种善,即工具效率之善。第二个“善”是目的善,乃是指教学自身的效率得以最终价值确证的最高依据,即师生的幸福。师生的幸福不仅为教学效率提供了价值确证,而且为教学效率提供了一个操作域限和最终的评价标准,教师教的行为必须被限定在促进师生幸福的范围之内。

教育家语录

在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中,规定给予学生各种知识,却没有给予学生最重要的东西,这就是:幸福。

——苏霍姆林斯基

幸福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能够有效避免教学过程中“两张皮”的割裂现象:表面打着“为了学生的幸福”的旗号,而实质上却只强**学效率的高低,甚至把教学效率窄化理解为考试成绩。也就是说,教学效率的每一个评价环节都必须折射出“致学生之善”的实质性价值理念,“相随”原则实为“实质性原则”,强调每一个教的行为背后实质的价值确证。

我曾经观察到教一个犯过少年的一名教师一天天地来帮助一个笨拙的、愁眉苦脸的、充满敌意的、吵吵嚷嚷的、懈怠的男孩学习加法和减法的基本原理。不顾少年的肉体暴力的威胁,难堪的反对,假装生病和跑厕所,教师跟他一起花去规定好了的20分钟(一天)。这样,他慢慢说服了年轻人觉得他能够学好,他觉得他可以教会他,他觉得这个小家伙对他十分重要。现在我能够带着极大的兴奋回忆得起来,那天这个孩子出现了弄懂算术的第一次真正的闪光,他模糊的眼睛开始放着快乐的光芒。这是他若干星期坚持努力以后发生的。坚韧,而不是娇惯,献出教师的爱,看来他成功了。这个教师在讨论到这个孩子和他顽固地拒绝学习时,很多次表现出愤怒与厌恶的情绪,因为小家伙曾使他的努力受到挫折。当你读到这些经过的时候,我肯定你认识那种爱是这样的——以他人的幸福为中心的爱,像父母那样,他们乐意跟他们的孩子在一起以帮助他们获得学习的乐趣,以及日后获得一个有用的公民过着的有成果的生活的愉快,那时,流露出他们的爱[12]。

不放弃那个笨拙的、充满敌意的孩子,教师的算术教学刚开始时是低效甚至无效的,但教师最终用爱和关怀,促使这个孩子“出现了弄懂算术的第一次真正的闪光,他模糊的眼睛开始放着快乐的光芒”。

二、教学伦理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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