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革命中的主流心理形态
第一章革命中个体性格的变迁
一、人格的变化
我一直强调存在着一种性格理论,不借助这种理论,就绝不可能理解行为在某些时候的变迁,特别是在革命时期的变迁。以下就是其中的主要观点。
如果环境不变的话,那么个体惯常的精神心理几乎也是一成不变的,但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时,每位个体的性格都有可能发生改变。
我们身边的人都是一些特定的但非所有的环境的产物。每一个“我”都是由不计其数的“小我”(moicelluaire)组合而成的,它是祖先人格的沉淀物。在社会环境不变的时候,这些“小我”之间达成了相当稳固的平衡关系。一旦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如在动**时期,这些平衡即被打破,组合体随之解体并重组为一种新的人格(personnalité),由此,同一个体便表现出与其之前截然不同的一些思想、情感、举止。在法国大恐怖期间,一些因文雅而著称的原本诚实的资产者和温和的官员却变得嗜血成性就是这个道理。
在环境的影响下,先前的人格可以完全变成另外一种人格。重大政治或经济危机的始作俑者在这点上似乎与我们有着本质的不同,但其实他们与我们无异。同样的事件会塑造出同样的人。
拿破仑对性格的变化感触最为深刻,他在圣赫勒拿岛(SainteHélène)说:
“因为我深知,偶然性在我们做政治决策中的作用,还因为我对在动**年代带领群众的党派,一直毫无偏见且极为宽容……在革命中,人们只能相信自己的所作所为,因为若断言人们别无选择,这也许不明智……当人们想公正无私时,却发现人性是最难把握的。人们彼此会主动去了解与解释吗?这就是环境造就的善与恶。”
当正常的人格在某些事件的影响下分崩离析后,新的人格是如何形成的呢?有若干种途径可以为之,其中最为有效的是借助一种强烈的信仰。信仰可以将所有的知性因素加以规整,就像磁铁把磁性金属粉末聚合为有规则的曲线一般。
在十字军东征、宗教改革运动,尤其是在法国大革命这类的重大危机时期,所观察到的那些个性就是如此形成的。
在正常时期,环境几乎没有变化,人们只会观察到身边的个体都是清一色的一种人格。但在某些环境下,人们却会有好几种人格,且彼此之间会相互取代。
这些人格彼此间可以是相互矛盾的,甚至是对立的。这种现象在正常状态下尚不显山、不露水,但在某些病理情况下就会特别明显。一个人身上有数种人格的例子,在病态心理学中多有记载,莫顿·普林斯(MortonPrince)和皮埃尔·雅内(PierreJa)二人曾数次提及。
在整个人格变迁中,智力是不变的,只是情感在变,情感聚合形成性格。
二、革命年代主流集体性格的构成因素
在革命中,人们发现通常被压制的多种情感得到了发展,社会约束被摧毁后,便任由这些情感宣泄了。
这种由法制、道德、传统构建而成的社会约束,并不会被完全打破。其中若干个约束历经动乱而存续下来,并对遏制危险的情感迸发起到一定的作用。
最强的约束来自于民族意识,它决定了同一个民族中大部分个体的观察、感受、意愿等心理活动的方式,构成了代代传承的习俗,没有比习俗更为强大的民族纽带了。
民族意识的影响力限制了民族的改变,尽管有一些表浅的变化,但民族命运的走向依旧是可控的。
仅从历史叙述便可看出,法国民族心理在一个世纪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极短的时间内,这种心理便经历了从法国大革命到恺撒主义,接着便是复辟,随之又是革命,最后出现一位新恺撒。但实际上发生改变的只是事物的表层。
我们不必在一个民族发生改变的程度上做过多纠缠,马上要探讨的是一些情感因素。在革命期间,正是这些因素的演变导致了个体或集体人格也发生了变迁。这里特别要提及的是仇恨、恐惧、野心、嫉妒、虚荣以及热情等因素。因为人们已经注意到这些因素在历史动**中的作用,尤其是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的作用,法国大革命为我们提供了所需的素材。
仇恨
当人们研究大革命期间人的心理时,最让人震惊的情感便是仇恨,人们因仇恨而革命,他们仇恨人、仇恨事、仇恨制度。他们不但仇恨敌人,连自己阵营中的成员也仇恨。最近有位作家便写道:“如不加保留地听信他们彼此对对方的评价,那么他们都将会是叛徒、无能之辈、夸夸其谈者、卖身投靠者、杀人犯或暴徒。”人们知道,吉伦特派、丹东派、埃贝尔派[1](Hébertiste),罗伯斯庇尔派等,它们之间你死我活的缠斗就是出于这种仇恨,一种置对手于死地也难以消解的仇恨。
产生这种仇恨的主要原因就是这些狂躁的宗派分子,自视为掌握绝对真理的使徒,他们像所有信徒一样,容不得其他的见解。神秘主义的或情感主义上的自信,使其总是强求别人归顺自己,一旦有机会进行屠杀时,他们绝无罪恶感,也绝不退缩。
仇恨使得法国大革命的参与者们彼此心存芥蒂,若这些仇恨源自理性,那么它将不会长久,如仇恨源于神秘主义的或情感主义的因素,那么它就无法消弭。派系虽有不同,但仇恨却是同源,同样都用暴力来宣泄仇恨。一些文献表明,就血腥程度而言,吉伦特派的所作所为并不比山岳派好多少。依据时任巴黎市市长佩蒂翁(Pétion)的说法,第一个提出失败的党派应该灭亡的是吉伦特派,根据奥拉尔的描述,吉伦特派还试图让九月大屠杀合法化。大恐怖不应当被视作一个简单的自卫手段,而应当将其看成是获胜方的信徒用来对付其厌恶的敌人的惯常的摧毁手段。最为崇尚思想多元化的人却无法容忍异己的信仰。
在政治或宗教冲突中,失败者不可能得到宽恕。自苏拉[2](Sylla)割断200名议员以及5000~6000名罗马人的喉咙时代起,直至1871年[3]的巴黎公社的胜利者在获胜后用步枪和机枪射杀约2万战败者,这条血腥的定律就从来没有失效过。过去是这样,将来仍会是这样。
另外,大革命的仇恨并不仅仅源于信仰上的分歧。其他的情感如嫉妒、野心、自尊心同样也可滋生仇恨,它们对不同派系间的仇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个体间争夺支配权的斗争,将各个集团的领袖们一个个送上了断头台。
还需注意的是,分裂以及由分裂带来的仇恨似乎就是拉丁民族灵魂的构成要素。我们的高卢祖先就为此而丧失了独立性,连恺撒也为此而大为感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