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甚者后代子孙不肖,竟发掘祖先的坟茔。溥绪为清庄王后裔,承袭王爵。庄王茔地坐落房山磁家务村,为同族同有,由承袭王位的溥绪经管。1927年因溥绪代卖茔树侵占洋1000元被毓翰控告。1929年春溥绪与毓翰订约和解,溥绪发给手谕及委任信件准许毓翰得便宜处分茔产,毓翰对于溥绪售卖茔产亦表示同意。同年6月间毓翰将合族共有的茔地一顷卖与郭玉等人,又将茔地残破之石料板、桂花门、砖瓦等物卖与胡九斋,所得款项未与溥绪及族众。1930年春,庄王坟茔被盗匪发掘,溥翰前往查看后,竟自雇用人盗取坟内殓物得洋500余元。同年6月溥经闻悉坟茔被盗亦往查看,将盗墓之事呈交卫戍司令部查究。因资用缺乏将一部分茔树卖掉,得洋40元未分给族人。同年12月间,溥绪、溥经、毓翬等共同商议,认为庄王坟茔埋藏殓物甚巨难以保全,不如自己发掘,共同具呈平津卫戍司令部指派军队保护检验修理,实际勾结军人等实施发掘盗取殓物。岂料毓翬在具呈后未会同溥绪、溥经等人,竟一人带着军队及亲近之人李韩氏,溥绪之妾溥白氏,赵星五、彭俊卿等人,前往磁家务茔地发掘。由赵星五、彭俊卿代垫工费雇用工人,并由军人放哨站岗阻止闲人出入,用爆炸物将第一代裕亲王硕塞,二代庄亲王绵课,三代庄恪亲王允禄及庄恪亲王、恭亲世子各坟墓先后开掘盗取殓物甚巨。其中大部分被军人等携去。另一部分由毓翬等售卖得价若干数目不详。[105]清睿王多尔衮在东郊陵寝被后裔族人中铨盗掘,[106]还有顺治年间的公主坟亦被后代挖掘。[107]
东陵旗人盗卖东陵祭器也是当时较有名的事件。作案者邵寿岩,遵化旗人,家住东陵附近马兰峪,从前在政界做事,民国后赋闲下来,邵寿岩的朋友胡敦华,在东陵当总管。“自从民国以来,旗人的经济一天比一天窘迫,即便是在东陵做事的旗人,也拿不到薪水”。邵寿岩、胡敦华与博尔庄武、林祥、林玉、恩华等商议,变卖东陵不要紧和残缺的祭器,1928年7月间,东陵上的铜锡等类祭器,以招商出售的办法,被他们卖给了北平城内的开金银店的张厚福、刘寿山、胡永山等三人,得大洋56840元。凡是东陵的旗人,都分润了一点。只剩13500和11800元存款。后东陵盗案发生,溥仪派载涛等到东陵去调查,这才发现大批祭器被侵占变卖。[108]
在盗墓前盗墓者会在各处踩道,盯好目标之后,盗墓匪成群结队而来,盗墓者往往人数众多,多达几百人之众。盗墓几成明火执仗之势。坟墓被盗掘后,坟主将其重新整理,将盗洞掩埋。但此盗匪刚去,彼盗匪又至,致使死者不得安宁。且盗墓匪肆无忌惮,对看中的坟墓一再盗掘,直到殓物完全被盗一空方止。常存的祖茔坐落在卢沟桥太子裕村,1930年2月11日夜间盗墓匪人将其曾祖及祖父之墓盗挖,18日又将其伯父的墓盗挖。三座墓的棺木前面木板砍碎,殉葬物件尽失。盗墓匪非但没有畏罪远逃,竟于26日将广泰的祖墓挖掘,虽经看坟人惊走,仍盘踞此处,仍意图挖掘盗墓。而警局办事不力,并未破获一人,致盗墓匪胆大横行。[109]常姓家祖茔连同附近30多座坟墓无一幸免。[110]盗墓匪徒在盗取胡幼林的茔地时,掳得农民七八人监视帮同盗掘。盗墓匪将步哨置于距茔地三四里远之处,因坟墓坚固,久挖不开,匪徒竟然用枪轰击。[111]
盗墓者所持的盗墓用具主要有铁锹、铁斧、铁镐,雨伞、铁条探子、洋蜡头。盗墓所用的铁锹、铁斧、铁镐,其木把大都极短,以便于携带。盗墓匪挖孔下入后,在坑内必须用火柴点燃洋蜡,以资光亮,而便盗取殓物。坑内有蜡光明亮,在黑夜之间,为免被巡夜警察查见,致遭缉捕,必须以布伞纸伞遮盖坑口。铁条探子可以在破棺成孔之后,向内探勾殓物。
北平的盗墓活动猖獗,富者的坟茔不得安宁,贫者的墓地,亦没有逃脱盗墓者的觊觎。宣武门外南横街西口,圣安寺庙前一带有义地一处,寄埋多年,无主孤坟甚多,有匪徒竟将孤坟刨掘,将尸骨售卖。[112]还有匪徒专盗取贫户新葬尸骨,因穷人死后即埋,尸骨没有损害,而匪徒将尸骨盗出,将死尸内的脏器盗剖而去。[113]韩贵的儿媳韩李氏在1936年2月因受婆家虐待投入水缸自尽,经人调解,韩家予以厚葬,岂料韩贵因心痛发丧之耗费,竟在7月20日晚间勾结盗墓匪人多人,将韩李氏墓葬挖开,将殓物全部盗出。[114]
盗墓案件层见叠出,受害者无能为力,只能具呈军警机关予以保护,盗墓之不肖之徒贪图棺内财物,择著名之墓加以发掘,成群结伙公然持械专以掘墓为生,由是大小坟墓皆不得免。[115]西郊西便门外沙沟村东的坟墓被挖掘遗骨、遗发乱掷遍地,一切殓物被盗一空。[116]因警局缉捕不力,为恐祖茔再遭盗掘,受害者只得呈请警局予以保护。
针对盗墓匪的猖獗活动,平津卫戍司令部发布严禁盗墓的布告:
为布告事
顷据平西一带居民联名呈称,该处祖茔时有大帮匪徒肆行发掘情事,被害者疾首痛心,幸免者不寒而栗。恳请派队巡缉以策安全等情到部。查盗墓行为乃人道所不容,国法所必诛,前据调查报告业经通令拿办并布告严禁在案据呈前情,除派骑兵梭巡务获解究外,合亟重申禁令以遏浇风,自此之后倘再有愍不畏法仍行尝试者,一经查获定当依法重惩不稍宽贷仰各凛之切切此布。
司令于学忠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117]
并在1934年的布告中公布了“从严惩处办法四项”,以酷法来遏制盗墓活动。“平市近郊及河北各县盗墓案件,层见叠出,虽经依法惩办,此风迄未稍戢,近复猖獗更甚,竟有以发掘坟墓盗取殓物为常业,按其凶恶犯行,若仍依照刑法判处徒刑,实不足以平匪氛,而维治安,当经拟定从严惩处办法四项,一、携带凶器盗墓者,处无期徒刑,二、以盗墓为常业者,处无期徒刑,三、加暴行于坟丁,公然盗取者,处死刑,四、结伙三人以上,持枪械盗墓者,处死刑,施行期间定为一年,至普通盗墓案件,仍按刑法处断”[118],其施行日期延期两次。
冀察政委会以盗墓“殃及枯骨,不但为法律所不容,抑或为人道所不许”为严行惩治,以彰法纪起见,除查明实系为糊口计,无结伙持械者,仍安惩治盗匪暂行办法外,如查获盗墓犯,有古玩商及事主家属勾结牟利者,一经证实,立即处以死刑。[119]然而政府出台的针对盗墓活动的酷法,并没有打击盗墓者嚣张的气焰,盗墓匪在盗墓时不仅明火执仗,遇有警察之时竟敢开枪拒捕。1935年7月28日后夜1时余,东郊区署预备队第三巡查班警长张全寿带警巡查,走至东便门外松公坟村西南地方,查见王姓坟地有匪人盗墓,张全寿等上前逮捕。匪有六七人之众,见警察前来,开枪射击,警长张全寿亦鸣枪震慑。匪徒不敌,向西北方奔逃,边跑边向后方开枪射击。警长张全寿一面分派警士在该坟茔看守,以防匪徒二次复返,一面带警跟随。追至郎家园地方十字路口之际,见有一匪因奔跑落后,被枪击中倒地身死,其余匪徒四散逃逸。捡拾匪人遗弃包袱一个,内有衣服、鞋袜,在坟地捡拾匪人遗弃布雨伞一把,纸雨伞一把,铁条探子一根,洋蜡头一节,火柴半盒,骆驼毛绳一根。[120]平西长辛店,匪徒盗取东大公主坟时,被警察发现,在与警察的对峙中,匪徒连扔手榴弹两枚,造成三人受伤。[121]双广存住在北平市与大兴交界的管头村,北平人,务农为生,1934年5月15日夜2时,双及家人听见犬声,疑有贼人,起身后察看,月色中有20余人,均身着蓝黑色衣服,正在挖掘双家的坟墓,双情急之下,前往村南大兴第五区公所报告,区长高某鸣锣召集村人,前往捕捉,不料匪徒闻锣声,不禁大怒,各出手枪,向天空乱射示威,之后,匪徒跑到区公所,将办公室捣毁,将职员王某赵某殴伤甚重,待天明五时许,县公安局,警察,保卫团百余人赶到时,匪徒因寡不敌众,一声呼啸分散而逃。[122]
盗墓者的目的是取得陪葬的殓物,也就是说经济是驱动北平盗墓活动的主要动机。除盗墓者的经济动因外,北平城内一些珠宝店必须为盗墓活动的猖獗负责,因为他们不仅为盗墓者提供销赃的地点,有时还向盗墓者提供必要的武器以及住所。东四牌楼北大街聚宝新金珠店的店主萧仲英就是勾串匪人、供给匪人枪械、坐地卖赃之人,侦缉队在其兄长萧燕华所居住的小院内查出其藏匿的金银器皿等赃物,并在院内拿获盗墓犯刘文荣、赵志远等及手枪1支,子弹19粒。[123]
军警机关对盗墓活动施行严剿政策,抓获并枪毙了多名盗墓匪犯。军警机关的行为并没能起到震慑作用,许多盗墓匪本就是周边的居民,一旦军警机关加紧捕获盗墓匪人,盗墓者即行隐匿,甚至有的盗墓匪改弦易张,以抢劫或绑票为业,待风声稍缓,再重操旧业。盗墓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仍然吸引着大部分人从事盗墓的不法行为。
五、赌博
北平的赌风是很盛的,在同治年间就已经设立有专门的赌场“宝局”。赌博的花样繁多,有斗纸牌、打麻将、推牌九、打扑克和押宝。赌博在民国时期是违法的行为,但是一般针对下层民众,中上层很少有人因赌博而入狱。
1。北平的赌场
北平的赌场城区内外有二三十处之多,其中大部分的赌场都是地痞赌棍勾结日韩不法侨民所设,地点在已经关闭的旅馆或其他繁华地段租屋营业。日韩侨民开设的赌场有两类,第一种采用各种名目的名称,如旅店,游乐场、诗迷社;另一种设在日韩侨民住所,设置有轮盘摇摊牌九宝局等赌具,前者规模较小,赌博者多属下层群体,后者规模较大,赌博者多为上中社会阶级,其中以北平大旅社、安清家庙等处范围最大,为害最甚。
北平大旅社在前外煤市街,旅社是刘桂堂的产业,1935年与日本人三野串通,以让渡为名,在日警署注册,以资庇护。由三野的代表掘内充任经理,刘桂堂的亲信俞某为副经理,所有客房全部租给鸦片商人开作烟馆。1935年冬将一间客房开为赌场,由江南人沈祥麟、曹凤翔、陈玉山及袁文会等人以12000元之保证金包办,每日出50000元保险费,在12月1日开始设赌营业,内有轮盘、摊宝、牌九、三通宝等应有尽有,男女赌徒出入不绝,每日收入达数千元之巨。安清家庙筹备处在东城煤渣胡同,是一何姓人雇用日人持原武健开办,内设轮盘等赌博项目,1934年12月开办,其间曾间断,为城内最悠久之赌局。振声饭店在前外西河沿,为韩人金姓所开,设客房一间,实际上为赌场,各种赌具无不具备,由著名地痞孙四包办。山口贸易公司在前外掌扇胡同,为杨毛、沈凤棣、杜菊等开设,雇日人山口清水为保镖。北平游戏场在城内安伯胡同,为美使馆打字员密斯康向贺姓租得后转租于日人金井及永岛,以北平游戏场为名,内设各种赌局,承办者为马树田与天津花会首领沈阿桂等。[124]
这些赌场多半有日韩等人的背景,实际上多数赌场虽有日警署之许可,但其许可范围原只限于各种卷烟。有鉴于赌博的危害,北平市政府与日本领事馆进行协商,商定各大较著名的赌场先行查禁,限1936年年底以前禁绝,其余各变相赌场,1937年2月底以前禁绝。[125]
2。腥赌
腥赌,就是几个人合伙想法子勾引别人赌博,然后用种种骗术,把别人的钱弄到手。赌博方式主要是大小牌九和押摇摊,被引入圈套的人,往往输光身上所有的钱,甚至有人为此倾家**产。腥赌的设赌者多为地痞无赖,这些人以腥赌骗财,状似抢劫,故腥赌最为人们所痛恨。
东西长安街路旁树后,天安门左边树林里以及筒子河转角处等比较僻静的地方,常有人设赌,设赌的对象主要是过往的行人,设赌的人用速战速决的办法,有几个人就和几个人赌。常有商店的小伙计在柜上派他来办事的时候,被设赌的人哄骗将办事的钱输掉,以致不敢回店,只能逃跑或者寻死。新街口聚兴粮店的学徒许文炳在西单牌楼北甘石桥一带,见有人用扑克牌押钱赌博,押一元赢一元,许文炳所带13元卖面钱全部输光。[131]
时人将腥赌的设赌者称为匪徒、赌匪。路人若不入彀,设赌者就会采用几近抢劫的手段。孙胜福在前门外煤市街长庆楼饭馆作学徒,春节时在家休息,向父亲孙文祥要钞洋二元,去前门购买帽子。走到虎坊桥东阡儿路北口,有许多人在用扑克牌聚赌,有一个人名傅文魁,素无正业,见孙胜福看视,劝他押赌。孙以不会赌博拒绝,傅无计可施,猛然将手伸到他衣兜内,将钞洋两元拿到手中,众赌匪四散而逃。[132]
在北平的各类赌博中,腥赌的名声最臭,因此公安局对腥赌的取缔力度很大,但是腥赌的设赌者一旦把钱骗到手后,立即转移他处,很难取缔,而且往往有警察参与其中。
3。花会赌博
花会赌局曾在上海兴盛一时,一般认为北平的花会赌局是上海花会赌徒来平后设局开赌。北平市公安局认为花会赌局“赌法诡谲,最足引人入胜,无论贤愚不肖,一经入门率皆迷惘不返,驯至倾家败产而后已”[133],故对于花会赌局的实行严厉查禁。
图2。1北平市公安局针对花会赌博的训令
《北平市公安局关于查缉孙列侯等人销赃、私运烟酒、古物及丢失衣物、查抄花会赌局的训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3-002-04404,1934。
花会赌局小者两人即可开会,多者人数不限。王世泉在花会跑话,雇用押花会多次的王文治当伙计,每日给工钱五毛,负责在开花会的时候打戳子。根据王文治参与的两次花会经历,每一分钱赢钱两毛八。花会赌博的参与者,称为押头,有押二三十子不等,每会输赢约在二三十元。并非每次开会就会赢钱,王文治的两次花会经历中,王世泉就输了一次。[134]赌局除允许钞洋押赌外,物品也可以参赌。
小规模的花会赌局开会的地点是不固定的,有自己家中开会,也有借地开会的。王世泉就是在他寄居的人家借地开会。吕宋第在辛寺胡同十七号开设鸿兴祥成衣铺,并在家中供人设花会赌局,参与者有11名之多。[135]1936年警察抄办的一起花会赌局,在外二区东北园七十九号赵姓家中,是由屋主赵张氏夫弟赵永全开会。[136]
花会赌博多在下层中盛行,从图2。2可以看到,花会赌博的赌注还是相当高的,对于一般的劳动阶级来讲,3元可能就是一个月的收入。参与者对花会赌博的投入之多,预示着其最终倾家**产的结局,故花会赌博在当时为人们所诟病。与腥赌相比,花会赌博更加隐蔽,以致在报纸上很少见到有关花会赌博的新闻。
图2。2辛寺胡同十七号花会人名钱财数目
《关于查获吕宋弟借地押赌花会及查获李文山等在道旁有类似赌博行为的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3-002-10347,1936。
4。公安局的禁赌措施
民国时期,政府颁布了禁赌法令,禁赌法令在赌风蔓延的北平并没有收到太大的效果,北平内外城时有“竹战”之声传出。对于公安局来讲,赌博对北平的治安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市政府训令公安局严行取缔:“赌博为害之大,世所诟病,本市自首都南迁,失业人民日众,每有奸巧之徒,聚赌敛财,而受其害者,尤可以胜计,若不严查禁止,则其影响民生与治安,实非浅鲜。”[137]赌博之人常因赌资问题发生伤害的案件,而嗜赌之人为筹措赌资,往往不惜犯罪。如徐益三嗜赌成性,欠有巨额赌债,趁春节回乡,与父亲商量将地变卖数亩未得应允,于是竟将族妹诱拐来平,卖与许康氏家,得洋90元,将赌债还掉后的余额又用作赌资。[138]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北平的设赌及参与赌博的人员,公安局采取了各种措施。如取缔了街上售卖的赌具:“摊上陈设赌具,形形色色,种类繁多,引诱无知愚人,幼年儿童,实行赌博,若不严行查禁,自幼养成此种习惯,认真取缔。”[139]并对开设赌博的场所进行查抄,设赌及参赌的人犯一律送公安局等禁赌措施。1936年1月29日公安局对赌窟的查抄是北平最大的一次针对赌博的行动。
600多人中,除游街惩罚及释放外,情节较重者有32名,由公安局解交冀察绥靖公署发落,经冀察绥靖公署署军法处审讯,其中罪行严重的烟赌犯赵延绪(曾任陆军次长并一度任东北航空署长)、赵立、冯贤豪、关王氏,王传龄5人因“公然以馆舍供人吸用毒品,并聚赌营业”[142],实属罪大恶极,应从重惩处。经该署依照《禁毒暂行条例》第五条,判处死刑,于1936年2月5日下午3时在安定门内雍和宫北平陆军监狱内执行枪决。对于犯案之公务员除应有之惩罚外,还给予永不录用的惩罚。这次对赌窟的行动,虽然是由公安局发起的,但它实际上表明了北平市政权的实际控制者冀察绥靖公署对北平赌风蔓延发出的一个强烈的信号,那就是北平当局要严厉取缔烟赌窟。在政府强有力的措施下,1936年2月后,北平的赌博场所大为减少。然而待风头一过,赌风复开,1936年8月前外观音寺天兴客店,抄获男女赌犯多达105名,其中女性赌犯7名。[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