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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前比较教育的重要思想(第1页)

第一节学前比较教育的重要思想

一、库森的比较教育思想

(一)生平简介

维克多·库森出生于法国巴黎一个贫穷的钟表匠家庭。在他11岁生日前一个月,一个重大的事件改变了他的命运。在一次街头学生斗殴中,库森解救了后来成为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校长的奥古斯特·维古阿(AugustVigua),因此得到了维古阿母亲的帮助,得以进入当时有名的查理曼高级中学学习。他勤奋刻苦,不断荣获各类奖励,在18岁时顺利进入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深造,从此开始了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的不解之缘。

在名师的指导下,库森系统、深入地研究了哲学,并且深受洛克、孔狄亚克、莱布尼茨、康德等近代哲学家的影响。1815年,库森被聘为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哲学史讲师,开始了其哲学研究生涯。此后,他在德国游历,结识了黑格尔、谢林、施莱格尔、安西连、施莱艾尔马赫和歌德等伟大的思想家和哲学家。1815—1830年,库森在法国各大高校讲授哲学课程,名望颇高,后被选入慕尼黑皇家学院。

1830年是库森一生的转折点,在新的君主政体下,他被任命为公共教育高级委员会的官员,从此结束了哲学教师生涯,开始了其漫长的教育研究生活,为比较教育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二)对普鲁士与法国教育的比较研究

19世纪30年代,许多法国人都将目光投向了邻国德国,特别是普鲁士,试图寻求治国的典范,库森便是其中的一位,不过他对普鲁士的研究兴趣主要集中于教育领域上。

1。初等教育的比较研究

1831年,为重建法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库森接受了教育部部长基佐的指派,赴德国考察其教育状况,并于当年递交了其考察报告——《关于德意志各邦,特别是普鲁士公共教育状况的报告》,其中详细描述和分析了普鲁士的初等教育,为法国1833年制定的《基佐法》提供了许多借鉴的观点。

该报告略述了德国1819年《舒芬法案》(Suvern'sBill)的内容,并将其关于初等教育部分的内容归纳为六条。在此基础上,库森提出了七个具体的“不容置疑的论点”(iablepoints),分别介绍了普鲁士在这七个方面的具体做法。库森认为这七项措施应该写入法国的初等教育法中,这七个论点是:①每个村镇建立一所小学;②每个县建立一所初等师范学校,培养本县小学教师;③模仿德国的市民学校,建立介于初、中等学校之间的培养工商业人才的高级小学;④依照普鲁士的模式,行政管理结构应为分权制;⑤宗教和教士在初等教育中应担负部分责任;⑥大学在初等教育管理方面的作用应重新界定;⑦应由法律来规定和管理教学自由和私立学校。[1]由于基佐和库森在大学不再插手初等教育这一点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因而库森的研究报告中的第六点未被纳入《基佐法》,而其余六点则均被《基佐法》采用。

可以说,库森的报告极大地促进了法国初等教育体制的完善。1833年以后,法国的初等教育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形成了一个稳固、合理的初等教育体制。

2。中等教育的比较研究

1831—1834年,库森先后发表了三篇有关普鲁士中等教育的论文,在全面评述普鲁士的中等教育的情况下,将其与法国的中等教育相比较。这三篇文章是《1831年普鲁士王国中等教育状况》《论普鲁士王国的中等教育》《普鲁士王国的中等教育》。

在研究中,库森对比了法国和普鲁士的中等教育在这五个方面的情况,提出法国应该从各方面学习普鲁士的做法,主要有:①引入普鲁士“办学自由”的理念,允许在法国自由地开办私立学校,而不受教育部和议会的干涉;②严肃法纪,保证州政府和市政府向所有法律上应该受到国家财政资助的学校提供资助;③在中学课程的设置上,采取将现代课程与宗教教学相结合的做法;④教师必须在三年制大学里学过一年的实用教育学;⑤模仿普鲁士的毕业考试成绩划分方法,将成绩分成三等。[2]

3。比较教育的主要思想

库森在1831年的报告中写道:“我研究的是普鲁士,而我思考的始终是法兰西。”[3]可见,库森对于普鲁士教育的研究目的在于为改进法国的教育制度提供可借鉴的先进经验。库森关于比较教育的理论思想也主要来源于他对普鲁士和法国的教育的比较研究。

(1)借鉴经验的前提。

作为借鉴时期的先驱,库森为借鉴工作建立了四个步骤:确定当地的问题;发现国外的解决方法;描述当地的先例;提出借鉴的建议。[4]库森认为比较教育研究的目的就在于借鉴,而且必须通过立法来实现。但他又认为,因为人民的期望和习惯决定了教育的发展,所以法律必须以人民的愿望为基础。鉴于此,库森提出了借鉴的两个重要前提:一是要确定法国人已清楚地认识特定需求;二是要描述国外满足类似需要已证明是成功的东西。[5]

(2)资料收集的程序。

为了便于对普鲁士和法国的中等教育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库森建立了一个含有五个论题的框架,排列了收集信息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①外国学校制度的组织,包括结构、法律和课程;②并置两国的统计数字;③得出结论,并提出本国改进的建议,即所谓“借鉴”。[6]

此外,库森指出,比较研究的信息资料的来源分为三类:官方文件;亲身访问的学校;与学校有过直接接触的各个阶层的人士。从这些地方和人士中可以获得六个方面的信息:法律条款;学校类型;行政管理;宗教;师资培训;一般统计数据。[7]

(3)比较研究的标准。

库森认为,在进行两国比较时,研究者应当选择一种比较对象之外的参照物,作为衡量比较对象孰优孰劣的标准。比如,在进行中等教育的比较研究时,库森将他理想中的中学体制作为参照物。而他理想中的中学体制应该具备以下四个特征:第一,每一个人,包括城镇和乡村的男孩和女孩均入初级小学,或者是免费的,或者是缴费的;第二,城镇的所有中产阶级子女均入高级小学;第三,有足够的中上层阶级子女入初级中学;第四,这些学生通过适当的考试,依据他们的努力和天赋,让他们进入高级中学,然后进入大学,最后进入社会上层。[8]

二、萨德勒的比较教育思想

(一)生平简介

迈克尔·萨德勒出生于英格兰北部,早年深受激进主义的影响,支持克伦威尔和清教徒革命。1880年,他升入牛津大学三一学院,师承格林(T。H。Green)和阿诺德·托因比(ArnoldToynbee)等著名的历史学家。其间,政论家、艺术评论家约翰·罗斯金(JohnRuskin)对萨德勒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萨德勒曾指出:“罗斯金的讨论通常是极富艺术性的……他相信,并使我们相信,对教育制度的每一种持续影响,都要求社会的经济结构与它的伦理理想相协调。”[9]萨德勒的比较教育方法论全面体现了这一观点。

萨德勒毕业后,于1885年5月担任地方考试事务牛津大学常务委员会的秘书,对工作表现出了高度的积极性。1893年,在萨德勒的建议下,牛津大学组织了一次有关英国中等教育未来发展的会议,并在英格兰建立了皇家委员会,而萨德勒主要负责向欧美各国发放有关中等教育主要问题的问卷,这是他首次涉足比较教育领域。1895年,在萨德勒的极力推动下,英国教育部建立了特别调查报告局,萨德勒就任该报告局的第一任主任。1895—1903年在任期间,萨德勒组织完成了涉及欧美各国的教育状况的11卷报告,为后人研究提供了翔实的史料。

1903年,萨德勒辞去行政职务,应曼彻斯特大学的邀请担任教育史和教育管理学的兼职教授,其研究主要关注农村中等教育、工薪族的教育和道德教育等问题。1911—1923年,萨德勒出任利兹大学副校长,积极探索市立大学的发展,深入研究世界各国重建和扩建高等教育的问题,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担任加尔各答大学事务调查委员会的主席。1923年,退休的萨德勒当选为牛津大学基督圣体学院院长,他在这一岗位上又工作了整整十年,这也满足了他对国家和国际教育问题的兴趣。1943年,萨德勒在牛津与世长辞,走完了其精彩的一生。

(二)比较教育思想

在比较教育史上,萨德勒是一位跨时代的人物,他综合了阿诺德、哈里斯、雷瓦舍尔等人的思想,鲜明地提出了比较教育的目的及比较教育方法论,开创了比较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1。比较教育目的论

1900年,萨德勒在《我们从对别国教育制度的研究中究竟能学到什么有实际价值的东西》这一演讲报告中,明确地指出,比较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以正确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研究国外教育制度的作用,以促使我们更好地研究和理解我们自己的教育制度”[10]。可见,萨德勒主张,比较教育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调查研究国外的教育状况,从别国的经验中寻求改善本国教育实践的措施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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