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书写格式
5。1。7。1字体
出版物中的阿拉伯数字,一般应使用正体二分字身,即占半个汉字位置。
示例:23457。236
5。1。7。2换行
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在同一行中,避免被断开。
5。1。7。3竖排文本中的数字方向
竖排文本中的阿拉伯数字按顺时针方向转90度。旋转后要保证同一个词语单位的文字方向相同。
5。2汉字数字的使用
5。2。1概数
两个数字连用表示概数时,两数之间不用顿号“、”隔开。
示例:二三米一两个小时三五天一二十个四十五六岁
5。2。2年份
年份简写后的数字可以理解为概数时,一般不简写。
示例:“一九七八年”不写为“七八年”
5。2。3含有月日的专名
含有月日的专名采用汉字数字表示时,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日的数字隔开,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
示例:“一二·八”事变“一二·九”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
5。2。4大写汉字数字
——大写汉字数字的书写形式
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大写汉字数字的适用场合
法律文书和财务票据上,应采用大写汉字数字形式记数。
示例:3,504(叁仟伍佰零肆圆)39,148(叁万玖仟壹佰肆拾捌圆)
5。2。5“零”和“○”
阿拉伯数字“0”有“零”和“○”两种汉字书写形式。一个数字用作计量时,其中“0”的汉字书写形式为“零”,用作编号时,“0”的汉字书写形式为“○”。
示例:“3052(个)”的汉字数字形式为“三千零五十二”(不写为“三千○五十二”)
“95。06”的汉字数字形式为“九十五点零六”(不写为“九十五点○六”)
“公元2012(年)”的汉字数字形式为“二○一二”(不写为“二零一二”)
5。3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字同时使用
如果一个数值很大,数值中的“万”“亿”单位可以采用汉字数字,其余部分采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1:我国1982年人口普查人数为10亿零817万5288人。
除上面情况之外的一般数值,不能同时采用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字。
示例2:108可以写作“一百零八”,但不应写作“1百零8”“一百08”
4000可以写作“四千”,但不能写作“4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