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网

奇书网>中土禅宗 > 第三节 佛陀跋陀罗弟子对禅法的贡献(第3页)

第三节 佛陀跋陀罗弟子对禅法的贡献(第3页)

僧叡《喻疑》(一说作者为慧叡,误)有“及至苻并龟兹,三王来朝,持法之宗,亦并与经俱集。究摩罗法师至自龟兹,持律三藏集自罽宾,禅师徒众寻亦并集关中。洋洋十数年中,当是大法后兴之盛也”之语,所谓大法兴盛“洋洋十数年”,足以破除弘始十一年说。此“十数年”是以罗什为核心的,罗什以弘始三年末到长安,以弘始十五年终于大寺,正好满足十数年。罗什卒后,觉贤被摈,卑摩罗叉出游关左,佛陀耶舍辞还外国,大师星散,长安佛教已呈衰败之势,与兴盛无缘。因此若谓罗什于弘始十一年八月去世,则其弘法时间只有八年,此后诸大师亦多散去,长安佛教盛极而衰,何来佛法兴盛“洋洋十数年”之说?

僧肇有《答刘遗民书》,镰田茂雄认为此书作于弘始十一年八月十五日[36],汤用彤则认为是弘始十二年[37]。这一时间的确定与道生离开长安的时间有关。《出三藏记集》道生本传谓其于义熙五年(409)还都,由于途中在庐山稍事停留,故谓其于弘始十年(408)离开长安,其年夏末到达庐山比较合适。刘遗民看到了由道生带来的《般若无知论》,对其中一些说法有疑问,故而于次年十二月致书僧肇,僧肇的回信应当在第三年的八月。将道生离开长安的时间定为弘始九年(407),无非是为了证明罗什卒于弘始十一年说能够成立,其实这里面仍有不少问题。道生在罗什门下号为“四圣”之一,其从学罗什的时间不应太短,道生约于弘始六年(404)与慧叡、慧严、慧观等自庐山到达长安,若谓九年夏便离开,未免过短。道生有《维摩经注》,且僧传有“初关中僧肇始注维摩,世咸玩味,生乃更发深旨,显扬新异,及诸经义疏,世皆宝焉”[38]之句,故而生注是在肇注流行之后,其离开长安不应过早。即便此书果作于弘始十一年八月十五日,若罗什五日之后便当辞世,僧肇还说什么“什师休胜”“什师于大寺出新至诸经,法藏渊旷,日有异闻”,恐怕与事实及情理不合吧。假如罗什果如镰田茂雄一再试图证明的那样是患急症而亡(无非是为了弥补与肇书的裂缝),那么五日前还在“出新至诸经”(当是支法领携至)的罗什必定有未完成的译作,而僧传本传却谓罗什临终自述“凡所出经论三百余卷,唯《十诵》一部未及删烦,存其本旨,必无差失,愿凡所宣译,传流后世,咸共弘通。今于众前发诚实誓:若所传无谬者,焚身之身,舌不焦烂”[39],可见并无未曾译完的经典,《十诵》业已完成,只是罗什还想加以删治而已,今既不果删烦,“存其本旨”,亦无差失。罗什对自己的译作是充满信心的,认为自己留下的都是经得住考验的佳作,于此并无遗憾。

僧肇《答刘遗民书》本身就说明了其写作时间。《出三藏记集》卷三将僧肇《长阿含序》与《答刘遗民书》并列以说明《四分律》的译事。所谓“三藏法师于中寺出律,本末精悉,若睹初制”,按照肇序,指的是弘始十二年至十四年佛陀耶舍于中寺出《四分律》,这就证明《答刘遗民书》必然作于弘始十二年以后。而此时罗什还颇“休胜”,正忙于译经,怎么会于上年就去世了呢?

僧肇《上秦主姚兴表》中有“在什公门下十有余载”[40]之句,《开元释教录》以此来证明罗什卒年不可能在弘始十一年,因为如此则最多八年,不满十年,不得谓“十有余载”[41]。《贞元新定释教目录》亦以此来印证弘始十五年说:

以弘始十五年四月十三日薨于大寺,春秋七十。即于逍遥园依外国法焚尸,薪灭形化,唯舌不变,信弘法之有征矣。(什公卒时,诸记不定。《高僧传》云弘始十一年八月二十日卒于常安,或云七年,或云八年,传取十一为正。此不然也。准《成实论后记》云:“大秦弘始十三年岁次豕韦九月八日,尚书令姚显请出论,至来年九月十五日讫。”准此十四年末,什仍未卒。又准僧肇上秦主姚与(兴)《涅槃无名论》表云:肇在什公门下,十有余载。若什四年出经,十一年卒,始经八载,未满十年,云何乃言十有余载?今准什诔,癸丑之年四月十三日薨。其癸丑岁即弘始十五年也。)[42]

据史传,虽然姚苌父子早就“挹其高名,虚心要请”,然“诸吕以什智计多解,恐为姚谋,不许东入”,姚兴不得已,于弘始三年五月派陇西公硕德西伐吕隆,大破隆军,隆只好于九月上表归降,并乖乖地交出罗什。因此僧肇若是在此之前西至姑臧,吕隆未必会接纳他,不将他当作秦国奸细就不错了。吕光父子并不弘法,故虽然罗什“停凉积年”,却是“蕴其深解,无所宣化”,也就是说,罗什在凉十八年,根本没有从事弘化,并无弟子,在这种情况下,来自敌国的僧肇能否远至是个问题,即便能穿越关卡,恐怕也无计停留。因此所谓僧肇远至姑臧从学罗什数年是不合情理的。

值得注意的是,后世似乎也无人认可僧肇远至姑臧求学的传说。吉藏《百论序疏》谓僧肇“罗什至京师,因从请业”[43]。吉藏以僧肇为“玄宗之始”,又搜罗极广,对僧肇最有研究,他的意见是应当重视的。元康《肇论疏》卷三谓“在什公门下十有余载,十九事什公,三十一亡,十余年也”[44],僧肇十九岁时即弘始四年(402),也就是说,罗什至长安后才从学,与吉藏之说一致。吉藏《百论疏》卷一又云“在什公门下十有余年,亦云十有二年”[45],而自弘始三年末至弘始十五年四月正好为十二年,恰好证明罗什的卒年为弘始十五年。此说亦为元康《肇论疏》所本,僧肇晚罗什一年而卒,罗什卒时他三十岁,十九岁从学,故在罗什门下正好十二年。若认定罗什于弘始十一年卒,则其时僧肇只有二十六岁,从学罗什也只有八年,不可谓十余年,因此元康也是认定罗什先僧肇一年(弘始十五年)而卒。

因此所谓僧肇至姑臧从学罗什说是慧皎取自传闻,并不可靠。自弘始十一年向前反推十二年以确定僧肇从学罗什的时间是不足取的。《上秦主姚兴表》称“肇以微躯,猥蒙国恩,得闲居学肆,在什公门下十有余载,虽众经殊趣,胜致非一,涅槃一义,常以听习为先”[46],这段话如何断句非常关键,若谓至“得闲居学肆”为一句,则“十有余载”有可能从姑臧算起,然细推文意,颇觉不然。此表处处推崇姚兴,肇之闲居学肆固是蒙受国恩,其得以在什公门下十有余载,何尝不是出自国恩!若谓自姑臧算起,又与下文不符。罗什在姑臧时处境尴尬,与弄臣一般,吕氏根本不允许他讲经说法,是以十数年中,毫无作为,所谓众经殊趣、涅槃胜至,僧肇是无缘听习的。因此无论僧肇是否到过姑臧,此“十有余载”都只能从罗什至长安后算起,弘始十一年说是绝无成立之可能的。

诔文言:

昔吾一时,曾游仁川。遵其余波,纂承虚玄。用之无穷,钻之弥坚。曜日绝尘,思加数年。微情未叙,已随化迁。如可赎兮,贸之以千。时无可待,命无可延。惟身惟人,靡凭靡缘。驰怀罔极,情悲昊天。

此段一方面表达了僧肇对罗什的深情,一方面又将自己与罗什的师生之情与孔颜相比,也表明了僧肇强烈的自信。作此诔时,僧肇正好三十岁,其才其识,其命其身,正可与颜子相比。僧肇以颜子自期非始于此,《百论序》有“钻仰累年,转不可测”之句,其时僧肇始逾冠年,已经是“名震关辅”、颇怀时誉了。

诔文还称:

人之寓俗,其途无方。统其群有,纽兹颓纲。顺以四恩,降以慧霜。如彼维摩,迹参城坊。形虽圆应,神冲帝乡。来教虽妙,何足以臧?

这是僧肇对罗什身受妓女、不住僧坊之秽行的辩护。罗什此行是为了统群有、振颓纲,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寓俗无方。“顺四恩”其实特指国主恩,是说罗什身受妓女是出于国主之命,为报其恩,须顺其意;“降慧霜”其实是强调智慧最为重要,以回护罗什戒行之有亏、禅修之不足。更以罗什与维摩相比,倒是极为恰当。“来教虽妙”,也许指的是觉贤,觉贤与罗什一派不合,孤高其行,不修人事,僧肇心服其德,口不肯承,主要是出于情感与宗派之见,不得不为罗什辩解。

因此诔文虽然发现较迟,其可靠性还是不容怀疑的。罗什的卒年亦当以诔文为准,即弘始十五年四月十三日。

既然罗什卒于弘始十五年,那么觉贤就不可能在义熙七年离开长安,也不可能在义熙九年至建康。其实依据史实,觉贤在义熙九年与刘裕一起还都的可能性也很小。刘裕当时恐激诸葛长民为乱,轻舟潜归,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不大可能带觉贤师徒同归的。那么又何以说明《法显传》“就禅师出经律”之说呢?

《法显传》之后有一段跋文:

晋义熙十二年,岁在寿星,夏安居末,迎法显道人。既至,留共冬斋。因讲集之际,重问游历。其人恭顺,言辄依实,由是先所略者,劝令详载。显复具叙始末,自云:“顾寻所经,不觉心动汗流。所以乘危履险,不惜此形者,盖是志有所存,专其愚直,故投命于不必全之地,以达万一之冀。”于是感叹斯人,以为古今罕有。自大教东流,未有忘身求法如显之比。然后知诚之所感,无穷否而不通;志之所奖,无功业而不成。夫成功业者,岂不由忘夫所重,重夫所忘者哉![48]

从其文意来看,此跋文很可能为慧观之作。因为义熙十二年冬天法显正好在道场寺与觉贤共译《摩诃僧祇律》。慧观为觉贤首徒,也是道场寺务的主持者,由他出面迎请法显是很自然的。这段跋文表明两点,一是义熙十二年夏末法显始到京师,二是《法显传》有详略两个版本。

诸说多谓法显义熙九年至京,是泥于略本之说。略本原作于义熙十年。现存本实为后来详载改订之本,成于义熙十二年之后,故加进了“南下向都,就禅师出经律”之句,然略本最后的“是岁甲寅”却未加改动,难怪后人受其迷惑。

此说非只此一证,僧祐《出三藏记集》卷三谓“法显以晋义熙十二年还都,岁在寿星”,此前又引《法显记》说明诸戒本的由来,这表明僧祐是读过《法显记》的,他仍然肯定法显十二年还都,表明是明了“就禅师出经律”之始末的。

从译经之时也可看出这一说法的可靠性。觉贤来京之后,最先翻译的是法显带来的《摩诃僧祇律》,以十二年十一月始,十四年二月讫。如果义熙九年二人都到了京师,为什么拖到三年以后才开始译经呢?依《法显传》,义熙十年时就已经出经律了,那么为何诸录皆谓译事最早始于义熙十二年呢?

是故《法显传》之说事出有因,不足以作为觉贤义熙九年二月还京的证据。觉贤应如慧观本传所述,于义熙十一年八月随刘裕还京,止道场寺。

僧传昙邕本传谓其“凡为使命十有余年”后,“京师道场僧鉴挹其德解,请还扬州”,前述昙邕以弘始七年首次出使,十余年后则至少是弘始十七年,即义熙十一年,其最后一次出使是故应在罗什卒后,其时京师道场寺的住持是僧鉴而非觉贤。这表明觉贤义熙九年还京是不可能的。

觉贤还京的时间可下定论,然其离开长安之时尚难定断,或为弘始十五年末,或为十六年初。罗什以四月十三日卒,四月十六日即开始夏安居,七月十五日结束夏坐,在这段时间内,罗什徒众即便对觉贤有怨言,也不好公然加以驱逐。因此觉贤被摈应当是在弘始十五年秋以后。

慧远《万佛影铭》有“晋义熙八年,岁在壬子,五月一日,共立此台”之说,汤用彤先生认为:

这段话是有问题的。觉贤到山不可能在义熙六七年顷。或因慧远《铭》中有“及在此山值罽宾禅师、南国律学道士”之说,既然义熙八年五月就立台画像,则觉贤之来山必在此前,此“南国律学道士”必不得为法显(其时未还晋土)。其实这是对慧远铭文的误解。义熙八年五月只是立台,并未画像。慧远“遇西域沙门,辄飡游方之说,故知有佛影,而传者尚未晓然。及在此山,值罽宾禅师、南国律学道士,与昔闻既同,并是其人游历所经,因其详问,乃多有先征然后验”,也就是说,慧远过去只是从西域沙门那里听说过佛影,但讲说者也是得自传闻,并非亲历,故对其详情也“未晓然”,只是在觉贤等亲睹佛影者来山之后,才具悉其状,始“图而铭焉”。

据远《铭》,图铭之时是在义熙九年九月三日,故立台与画像并非同时。这个细节非常重要,立台之时觉贤未至,图(画像)铭之时始至,故与前说无违。汤先生正是由于忽视了这一细节,才会得出觉贤早至及南国道士非法显的结论。

其实谢灵运《佛影铭》说得非常清楚,这个“南国律学道士”就是法显。谢《铭》谓:

法显道人,至自祇洹,具说佛影,偏为灵奇,幽岩嵌壁,若有存形,容仪端庄,相好具足,莫知始终,常自湛然。庐山法师,闻风而悦。于是随喜幽室,即考空岩,北枕峻岭,南映滮涧。摹拟遗量,寄托青彩。

法显以义熙八年七月至青州,在彭城住了一冬一夏,其后则至庐山。他的本意,有可能是经庐山到长安,完成译经之弘愿,然在此山遇到觉贤师徒,知长安居之不易,故徘徊不前。觉贤或在此之前到山,故慧远首言之。

由是觉贤离开长安当在弘始十五年七月十五日之后,看来罗什徒众是害怕觉贤成为长安佛教领袖、影响他们的既得利益的,迫不及待地要赶走他及其门徒。

《出三藏记集》本传谓觉贤至庐山后,“自夏迄冬,译出禅数诸经”,如此则其到达庐山是在八月底,其离开长安应当是在弘始十五年七月。僧传谓觉贤在庐山停留岁许,也就是不满一年,可能他在其年冬天译出禅经之后便西至江陵。

觉贤既以弘始十五年离开长安,那么他又是何时始至关中的呢?汤用彤谓贤“约于弘始十二年(410)至长安,当不久即被摈”[52];法藏《华严经传记》卷一觉贤传谓其“达青州东莱郡,闻鸠摩罗什在长安,欣然而来,则弘始十年四月也”[53];任继愈等谓其约于弘始十年(408)至411年被摈[54],当依此。吉藏则谓弘始七年(405)至[55]。究此三说,七年嫌早,十二年过迟,惟十年稍近之。

弘始七年说汤先生似亦赞同,其谓“智严于罽宾从佛大先比丘受禅法三年(约在公元401至403年),并请佛陀跋多罗相偕东归[至长安应在元兴三年(公元404年)之后]”[56],是说智严401年即到罽宾,从学三年即至403年,又三年归则应在405年。汤先生对僧传所载觉贤浮海东还说颇有怀疑,以为此事不见于《智严传》[57],若从陆路东还,则耗时更少(罽宾在北天竺,陆路更近,若南下经六国至交趾,再浮海至青州,自青州至长安,确实是绕了一个大圈子)。然智严是否在弘始三年(401)便至罽宾是个问题,依《法显传》,弘始二年(400)末智严返向高昌,其后法显再未提及智严,表明智严一直落在后边,而法显越过葱岭到达邻近罽宾的乌苌国的时间约是弘始四年(402)四月,在此坐夏,法显未到罽宾,只到过与此较近的犍陀卫国、弗楼沙国,智严到达罽宾的时间不应早于法显、宝云到达罽宾周边诸国之时,因此最早是在弘始四年。既如是,智严从学三学,路途三年,不应皆是刚好满两周年,因此弘始七年至长安是根本不可能的。

任继愈等持弘始十年说,或亦与《肇论》所载之《致刘遗民书》中有“(支法领)请大乘禅师一人,三藏法师一人,毗婆沙师二人”之说有关,《四分律序》谓法领于弘始十年与佛陀耶舍(三藏法师)俱还,则佛陀跋陀罗(大乘禅师)也有可能同至。然觉贤浮海还,必不与法领同行,至于法领在天竺是否也曾邀请过觉贤,就不得而知了。

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