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成那个样子,你还,你还带她来我的家,来这里,看她勾引我的老公,还有朵朵,她还见了朵朵!”
她的头发枯黄无光,像个疯婆子,我心底升起一股势不可挡的厌恶。
“是易铮在骚扰她。”我平静地说,“真的是易铮在骚扰她。”
“你滚蛋!”唐棠说,声音蛮横。
“是易铮在骚扰她。”我又重复了一遍,然后继续说:
“易铮不仅骚扰她,还骚扰其他人。你知道吗,他和我大学的时候就睡过一次。这些年,你一直很贫乏,惹人厌恶。你以为自己是众星捧月的女皇,其实不过是个备胎。以为自己是备胎,其实连千斤顶都不是。”
“但是,幸优不太一样了。她死了,但是会被他们强烈记住,而不是人力资源处的一个员工,或家庭相册里的某个老婆。”
“既然你不欢迎我,好的,我现在马上走。”
我话说得太快、太顺,自己都讶异。以至于唐棠都来不及反应,也来不及举起手来扇我的耳光。
她的身体只是不住哆嗦着,眼睛快要瞪出来一样。
我扬长而去。
走出客厅的时候,差点撞上像松鼠一样的阿姨。她早觉得气氛不对头,战战兢兢端着一托盘的茶水和杯子,在一边傻站着。
大学一年级起,我和唐棠便莫名其妙地走近了。自己在人际交往中属于被动类型,除非有人明显向自己示好,否则我断然不会主动贴上去与谁交好。
和唐棠能熟络起来,在当时似乎完全合乎逻辑,但如今却无法回忆起这一过程是如何发生的。我只记得,隔壁宿舍的她,有一天送了我一对自己手工做的耳环,珊瑚红的珠串造型。虽说是隔壁宿舍,不过唐棠几乎从来不住在学校里。其实,她当年在闲暇时候会自己制作很多耳环,然后送给身边的人。那对珊瑚红的耳环我一次也没有戴过,一直隆重地收在抽屉里。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易铮和唐棠谈起了恋爱。那个时候,我们三个人偶尔有过几次一起打发时间。那些年,时间好像永远显得廉价和过分充裕。时至今日,我依然觉得大学生是最令人厌烦的群体。他们享有成年人的一切特权,却丝毫没有责任。
那是唐棠生日的一回,我们去了卡拉OK,呆了半宿,把歌单上所有能唱的都唱尽了。三个人都喝了太多的酒,直到唐棠完全醉死过去,后来干脆躺在包间的沙发上睡觉。
我和易铮将她抬回易铮在校外租住的一居室,她在屋里睡,易铮则将我摁倒在门厅的沙发上,然后两个人在厅里黑着灯**。
如今想来,那也不过是没有预谋或任何目的的突发事件。对于自己来说,不过是酒精和荷尔蒙的交互作用。但是心里一直清楚,易铮对我也有不少喜欢。
就在我离婚后的这一年里,易铮曾隔三差五地发一些内容暧昧的信息给我。有时嘘寒问暖,有时就是莫名其妙的英文句子。
就像幸优讨厌他的光头一样,我也讨厌他的精明。连自己都不相信,我和他,仅有大学那唯一的一次。
当年,唐棠才是易铮板上钉钉的追求目标。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这一切大约都是因为,我的女友来自非常优越的家庭,母亲是不折不扣的官员。
我想起,大学一年级过春节的时候,我去她家里,看到通往厅里的过道都被送来的礼品堆满了,来人走路都得侧着身子才能通过。
对于男人,我们都不过只是一些备胎,或者连备胎都不如的千斤顶。
我突然想,如果自己和森一直生活下去,是否最好的结果也便是我牺牲掉自己的一切,年年月月地唠唠叨叨,然后到老年的时候换来一点他可怜的敬重。
走出唐棠和易铮的家,我想,自己终于彻底剔除了一切人,也被一切人剔除了。
钱包里的现金根本不够打车,路上也看不到一个公共汽车牌。
天气冷得让人失去了逻辑和判断。我紧了紧黑色羽绒服的领口处,然后从机场附近朝着城里的方向,漫无目的地走。这是一条很长的路,而新年就要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