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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眼 余恨(第1页)

可惜眼下不是能捧着剑灵稀罕的好时候,灵力逆流的瞳术不能支撑太久,而叶於年心底还有不少疑问未能得到解答。

比如,既然红蛇,更准确来说应是狐狸,向少年“借皮”是为逃跑,那它没道理冒着无法全身而退的风险,在众目睽睽下,咬烂元义的脑袋。

总不能所谓“重要之物”是指元义的脑浆吧。

叶於年定了定神,问黑羽蛇:“它现在是打算守约去杀元义?”

如他所料,黑羽蛇不屑道:“开什么玩笑。”

从一开始它们就没打算应允少年的祈求。我为刀俎,他为鱼肉,凡人没资格和它们谈条件,没资格让它们为之冒险。

“杀人事小,但太引人注目了……”

所以狐狸杀元义并非自愿。

可能“借皮”本身对妖魔有牵制,迫使它必须替原主完成心愿。

也可能是“借皮”并不稳固,少年对元义的杀心又达到了极致,以至于狐狸机缘巧合上了画舫后,身体失控了。

元义尸体上有人手堵住喉舌的痕迹,杀之未用术法,所以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叶於年晃了晃椿岁的手,再度向剑灵求教道:“狐,有,人,魂,魄,否?”

被晃手时,剑灵的指节会下意识弯起,用平整的指甲在他手心不安分戳来戳去,语气也十分轻快:“命魂还在,魄……忘啦,反正不太全。”

少年的魂魄果然还未全消。

一个凡人的仇恨,居然能反控身为魔毒的狐狸。

叶於年心念微动,稍稍有些急促地再度开口问:“你用瞳术在那人心里看见了什么?”

瞳术能攫取人心的悔恨与恐惧,以此摧毁中术者的理智,让其迷失在幻境中,对亲友刀剑相向,或含恨自缢。

碰上叶於年这等心智坚定的,倒只能抽取几个含糊不清且怪诞扭曲的片段;但换成主动想倾诉仇怨的少年,心魂很难不被看透了底。

黑羽蛇幽幽道:“无聊的东西。”

叶於年眼前的景象应声扭变,最后定格成一条脏兮兮的小巷。

以他对永古上镇的熟悉程度,哪怕没进过,也能依稀辨认出,这是天仙楼的后巷。

来货栈的路上,小吏曾简单对叶於年说过少年的情况。他年十六,认识的人都喊他“半两”,因为他是被天仙楼用半两银子从他父母手里买来的。

半两性子孤僻却很安生,做事也麻利,挨打了也不吵不闹,总是悄悄躲在角落,让人想不起他的存在。

叶於年不意外半两会是这种性子,在泥潭里打滚,就两种人活得长久:一种是舌灿莲花,会出糗来博大人开心的滑溜子;另一种就是像半两这样,逆来顺受,做条留着永不亏本的哑狗。

那天,半两撞见一个打扮得干干净净的小孩,翻墙都翻不明白,就敢摸到后巷来。

半两上前把人给逮了,一番盘问,方知小孩名叫元进鑫,比他还大三岁,他爹是天仙楼的常客,日夜挥霍把他们家底都掏空了,他娘为此日夜以泪洗面,他气愤下偷偷跑来,想看看天仙楼里是不是真住着天仙,把他爹勾得三魂没了七魄。

听此,半两谑笑道:“傻缺,这事跟有没有真天仙没关系,只跟你老子管不管得住身下二两肉有关系。”

元进鑫涨红了脸,和他吵了起来,最后甚至扭打到一块去,结果谁也没占着便宜,反倒都打饿了。

俩小孩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元进鑫擦了擦变得脏兮兮的脸,从兜里翻出一包酥糖,分了一半给半两。

而后一眨眼的工夫,元进鑫就变成了十八九岁的青年模样。

叶於年无从得知他们中间岁月里发生过什么,只看得出他们成了朋友,还是极要好那种。

毕竟感情不深,不足以成梦魇。

“我娘下定决心提和离了,回利州去,听说那边战事停了,能讨个安生日子。”元进鑫和从前一样,蹲坐在后巷的石墩上,声音却变了不少,带着读书人的温润感。

“好事。”半两也到了换声的年纪,声音哑哑的,有点冷淡。

他顿了顿,问:“你跟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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