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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信片(第1页)

大一下学期,姜念的生活慢慢有了形状。

她开始习惯这座南方城市的气候——闷热的春天,漫长的雨季,还有那种永远干不透的衣服。她开始习惯学校食堂偏甜的菜,开始习惯用伞挡太阳而不是挡雨,开始习惯别人叫她“那个北方来的”。

她加入了学校的设计社团,认识了几个人。其中一个叫苏晚的女生,比她高一届,学的是视觉传达,短发,戴圆框眼镜,说话很快,笑起来很大声。

苏晚是第一个主动靠近她的人。

“你的手绘图线条很干净。”第一次看到姜念的作业,苏晚就凑过来,眼睛亮亮的,“你是学过的吗?”

“没有,自己瞎画的。”

“瞎画能画成这样?你别谦虚了。”

姜念笑了一下,没有解释。她不知道怎么解释那些线条是从哪里来的——也许是从无数个失眠的夜里,也许是从那些说不出口的情绪里,也许只是因为她太想把脑子里那个人的样子画下来,画着画着就画成了别的东西。

苏晚是个自来熟,没几天就把姜念拉进了她的朋友圈。几个人一起吃饭,一起熬夜赶作业,一起在周末去江边骑自行车。姜念跟着她们笑,跟着她们闹,跟着她们在路边摊吃烤串喝啤酒。

她觉得自己好像在慢慢变正常。

那种“正常”,不是变成另一个人,而是学会把那个人藏得更深。深到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才会翻出来看一看。

四月的一天,姜念在宿舍楼下看到一个邮递员。

她已经很久没有收过实体信件了。这个年代,谁还写信?

邮递员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正在看门牌号。姜念从他身边走过,余光瞥到信封上有一个英文字母,没看清,继续往前走。

“姜念?”邮递员忽然叫了一声。

她停下来,回头。

“你是姜念?”

“是。”

邮递员把那个信封递给她:“你的,国际邮件。”

姜念接过信封,手指触到纸面的那一刻,心跳漏了一拍。

寄件地址是英国,伦敦。

收件人是她,地址是她学校的宿舍楼,精确到房间号。

她翻到信封背面,没有署名,只盖了一个红色的邮戳,日期是一个月前。

姜念站在宿舍楼下,手里捏着那个信封,站了很久。

路过的同学看了她一眼,没有在意。阳光照在信封上,那行英文字母在她眼前慢慢变得清晰——不是林知意的名字,而是一个她不认识的英文名。

她撕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明信片。

正面是伦敦塔桥的照片,灰蓝色的天空,泰晤士河在桥下缓缓流淌。翻过来,背面只有一行字,字迹她太熟悉了。

“这里的冬天很冷,但雪很好看。”

没有抬头,没有落款,没有“你好吗”或“我想你”。就像一个老朋友随口说了一句天气,然后把明信片丢进邮筒,转身就走了。

姜念把那张明信片看了很多遍。

她把每一个字母都拆开来看,看林知意写“冷”的时候那一撇有没有拖长,写“雪”的时候那一横有没有颤抖。她试图从字迹里读出什么——比如林知意在写这行字的时候,是开心的还是难过的,是想她的还是已经忘了她。

但她什么都读不出来。

字就是字,不会说话。

她把明信片夹进那本《百年孤独》里,放在枕头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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