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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收获回家(第1页)

郭龟腰一听“迎客来”,眼睛顿时亮了,又有些迟疑地摸了摸腰间的布口袋:“那馆子可贵,一碗红烧肉就要五个大子,俺平时也就敢在门口瞅两眼……”“今儿俺请客。”我拍了拍自己的钱袋,里面是这几日倒腾小帮派打劫的散钱,沉甸甸的,足够让我俩吃顿像样的。郭龟腰没再推辞,跟着我往镇上走。到了“迎客来”,我直接找了个靠窗的桌子坐下,店小二麻利地递上菜单,我扫了一眼,点了红烧肉、清蒸鱼、炒时蔬,还叫了一壶镇上有名的米酒。郭龟腰坐在对面,看着店小二端上来的菜,眼睛瞪得溜圆,手里的筷子捏得紧紧的,嘴里不住地念叨:“乖乖,这鱼还是活的吧?这肉油光锃亮的,比过年时俺家炖的还香!”等店小二把米酒斟满碗,我端起碗递过去:“郭哥,尝尝这酒。”郭龟腰端起碗,先凑到鼻尖闻了闻,随即猛灌了一大口,咂着嘴道:“好酒!比俺上次在城里喝的散酒强十倍!”说着,他夹起一大块红烧肉塞进嘴里,油顺着嘴角往下淌,含糊不清地问:“大脚兄弟,这才几天功夫,你咋就发财了?上次跟俺跑脚时,你还说自己兜里就剩几文钱呢!”我夹了一筷子青菜,慢慢嚼着,微微一笑:“运气好罢了,刚好捡到了个稀罕物,又碰到个识货的老板,给的价钱还算公道。”“运气?”郭龟腰放下筷子,用袖口擦了擦嘴,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些,眼神却亮得很。“俺算看出来了,你小子不是靠运气,是真比俺会做生意!俺跟你说,今后俺们一起干!这天牛庙村的人,一个个都是傻子,以为俺郭龟腰没几亩地,日子肯定不好过,可他们不知道,俺往城里赶脚做生意,一年能跑八趟!他们呢?要么守着几亩破地刨食,要么跟着那些扎觅汉子去山里瞎逛,一年到头能赚几个钱?根本比不上俺!”他越说越激动,声音也拔高了些,邻桌的客人忍不住朝这边看了两眼,他却毫不在意,只顾着拍着桌子说:“俺一直以为,整个天牛庙村,就俺一个是明白人,那些种地的、扎觅的,在俺眼里都是些没见识的蠢货,一般人俺根本看不上!没想啊,还有你这么个懂门道的!”说着,他端起酒碗,又喝了一大口,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他的生意经:“大脚兄弟,你听俺说,这做生意就得腿勤!种地有啥好?地再好,一年也就种两季,收成好不好还得看天,碰到个旱涝灾害,一年的辛苦就全白费了!可跑脚不一样,只要你肯动腿,一年跑十趟、二十趟都行!每一趟都能赚十几二十文,运气好的时候,帮人带些贵重东西,赚的更多!俺去年冬天帮城里的绸缎庄老板带了一匹丝绸,人家直接给了俺五十文!五十文啊,够俺家吃三个月的!”郭龟腰说得眉飞色舞,唾沫星子随着话语溅在桌面上,他却浑然不觉,只顾着沉浸在自己的“致富经”里:“那些村里人,就知道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说什么‘种地饿不死’,可饿不死有啥用?能攒下钱吗?能让娃子去城里读书吗?俺跟你说,俺打算明年再添一辆独轮车,这样一次能拉更多货,跑一趟赚的钱就更多了!到时候,俺们俩一起跑,你负责找货、谈价钱,俺负责运输,保准比现在赚得多!”我端着酒碗,轻轻抿了一口,看着郭龟腰满脸兴奋的样子,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郭龟腰这话,只说对了一半。跑脚生意确实比种地来钱快,可其中的辛苦和风险,他却一字未提。我还记得上次跟着他跑脚时,天还没亮就从村里出发,一路上全是坑坑洼洼的土路,马车走在上面颠簸得厉害,骨头都快散架了。中午只能啃几口随身携带的干硬馒头,就着路边的井水充饥。傍晚遇到刮风,尘土漫天飞舞,呛得人喘不过气,脸上、身上全是灰,活像刚从土里钻出来的。这还只是辛苦,更可怕的是风险。天牛庙村到城里的路上,要经过一片山路林子,经常有马子出没——那些人专挑跑脚的、赶车的下手,抢钱抢货,要是遇到反抗,直接就下死手。去年冬天,邻村的李老三就是因为带着一批值钱的药材,在乱葬岗被马子盯上,不仅货物被抢,人也因为反抗而被打得断了腿,至今还躺在床上起不来。这些事,郭龟腰不可能不知道,可他在说自己的生意经时,却绝口不提。或许是他觉得这些风险不值一提,或许是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跑脚生意的难处,怕没人再跟着他干。我没有戳破他的话,只是拿起筷子,给郭龟腰夹了一块鱼肉:“郭哥,来,吃鱼。这鱼新鲜,味道不错。”郭龟腰接过鱼肉,塞进嘴里,又开始絮絮叨叨地说着下次跑脚的计划,说要去山里收些野核桃,城里的糕点铺最爱要这个,能卖个好价钱。我一边听着,一边在心里盘算着——郭龟腰的腿勤是真的,可他的眼界终究还是窄了,只看到了跑脚带货的眼前利益,却没看到更长远的门道。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或许,跟着他再跑几趟脚,熟悉一下城里的各个商铺和货源,等攒够了本钱,就能自己开个小铺子,不用再风里来雨里去地跑脚,也不用担惊受怕地防备马子。阳光透过窗户,照在桌面上,映得那碗红烧肉愈发油亮。郭龟腰还在兴致勃勃地讲着他的生意经,我端起酒碗,对着他举了举:“郭哥,祝咱们下次跑脚,一路顺利,赚个盆满钵满。”郭龟腰立马端起碗,跟我碰了一下,大声道:“好!赚个盆满钵满!”米酒的醇香在嘴里散开,带着一丝微甜,可我心里却清楚,这生意场上的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往后要走的路,还长着呢。因为郭龟腰,我没敢再有所动作,但也不打紧,我手上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家底。现在最重要的是把我的收获全部的带回去。我蹲在租屋院角的老槐树下,手里攥着最后一颗铜钉,狠狠敲进独轮车底部的暗格边缘。木屑纷飞中,暗格的盖板终于严丝合缝,若不细看,根本看不出这平平无奇的独轮车底下,藏着足以让整个天牛庙村人眼红的宝贝——最底层是用油纸层层包裹的黄金。那是前几次,我在城中杀灭小帮派,从他们家里搜罗出来的。很多浮财我没取。主要是就拿黄金,大洋。这些一拿出来立刻可以花用的。至于一些古董,地契,店铺什么的,这些不好出手的只能放过了。但即便如此,我到手的财物也是多得压人,至少目前我暂时不可能一个人拎回家。所以我才不得不用驴车来装载。选择驴车是有原因的。一来是车,常用,买了不亏。二来是驴,回去可以配种。有了驴子,还怕没骡子吗?反而你要是搞一匹马,这就扎眼了。我的财货,沉甸甸的,分量压得车轮都微微下沉。往上一层码着整齐的大洋,银元边缘的齿纹在阳光下泛着冷光,足足有五十块之多。再往上,是些从城里首饰铺收来的零碎金银首饰,镯子、戒指、耳环,被我用布包好,塞在暗格的缝隙里,既不占地方,又能应急。最后,我把从城里采买的商品一一搬上车:洋布、胰子、针线、糖果,还有从洋教堂旁边那家小铺子里买来的巧克力——那东西装在精致的锡盒里,闻着就带着股子甜香,听说在城里的大户人家中很是流行。这些商品被我满满当当地堆在独轮车最上层,正好把底下的暗格遮得严严实实,乍一看,就是个普通的货郎车。一切准备妥当,我抹了把额头的汗,叫上了郭龟腰,我,赶着驴车,郭龟腰则是推着独轮车往村里走。秋后的土路被晒得发硬,车轮碾过路面,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像是在唱一首轻快的歌。刚走到村口,就看见一群人围了上来,有挎着菜篮的妇人,有背着柴火的汉子,还有蹦蹦跳跳的孩子,一个个眼睛都盯着我车上的商品,脸上满是期待。“大脚兄弟,你可算回来了!你这是和郭龟腰一起做生意了?这啥玩意啊?”村里的张婶挤到最前面,伸手摸了摸车上的洋布。“这布真软和,给俺家丫头做件新衣裳正好!”“俺要胰子!上次你带的胰子洗得干净,比皂角好用多了!”旁边的李大叔嗓门洪亮,生怕我听不见。人群中,一个穿着青布衣裙的姑娘格外惹眼,正是宁家的二小姐宁苏苏。她梳着两条乌黑的辫子,额前留着整齐的刘海,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转,没去看那些洋布、胰子,反而径直走到车后,目光落在了那个装着巧克力的锡盒上。“这是什么呀?”宁苏苏指着锡盒,声音清脆。“闻着好香。”香个屁,巧克力又不是肉松,能香到哪儿去。宁苏苏这是被铁皮盒子上精美的巧克力图样吸引到了。她看起来是个小憨皮,其实在吃之一道上可精明了。我心里暗笑,这宁苏苏果然是个会挑吃的。她是宁家的二小姐,虽说宁家在村里不算顶尖的富户,最顶尖的是费家。但不管怎么说,这老宁家比起普通人家,日子过得也宽裕多了,妥妥的地主阶层啊,平日里苏苏二小姐最是嘴馋,村里但凡有新鲜吃食,她总要第一个尝鲜。“这叫巧克力,是从城里洋教堂旁边的铺子里买来的。”我拿起锡盒,打开盖子,里面的巧克力块裹着金色的糖纸,在阳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味道是甜的,还有点苦,城里的小姐们都爱吃。”宁苏苏眼睛一亮,立马从兜里掏出几文钱:“俺要两块!不,俺要五块!”周围的人见宁苏苏要买这稀罕玩意儿,也纷纷好奇地围过来,有几个家境不错的妇人,也跟着要了几块巧克力。一时间,我的独轮车周围挤满了人,洋布被抢着挑拣,胰子、针线很快就卖光了,就连剩下的巧克力,也被几个孩子的家长忍着肉疼买走,说是要给孩子尝尝鲜。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没多大一会儿,车上的商品就发售一空。我把卖货得来的钱仔细收好,推着空车往家走。刚走到自家门口,就看见封二靠在院墙上抽烟袋。封二是村里的老户,辈分——那是我爹,平日里别的事不好说,但为人还算正直勤劳,村里有什么关于地的事,都会有他的影子。哎,想地是想得都疯了。见我回来,封二把烟袋锅子往鞋底上磕了磕,站起身,脸上带着笑:“哟,这是谁呀,出息了啊!这才出去几天,就做了这么大一笔生意,发财了吧?”我笑着点头:“托封大家的福,生意还算顺利。”“赚钱多少哇?”封二凑过来,压低声音问,眼里满是好奇。我没具体说数目,只是含糊道:“不多,够家里开销一阵子的。”封二咂了咂嘴,又道:“俺听说,你前阵子跟着郭龟腰往城里跑脚?这是跑上瘾了,怎么滴,咱这个家是容不下你了吧?往后是不是打算跟他一起做生意,不去种地了?”我摇了摇头,认真道:“那怎么成。俺只会在农闲时做生意,地还是要种的。”封二愣了一下,这才松了口气,随即拍了拍我的肩膀:“你这小子,倒是实在。现在村里不少人都想着弃农经商,觉得种地不赚钱,可你倒好,还惦记着地里的庄稼。”我推着车走进院子,把车停在屋檐下,才对封二说:“爹,你也知道,俺们农民,根就在地里。做生意是为了多赚点钱,让日子过得好些,可地要是荒了,心里就不踏实。再说,农闲时做生意,农忙时种地,两不耽误,多好。”封二点了点头,眼里露出赞许的神色:“你说得对。种地是本,做生意是末,不能本末倒置。俺看你这小子,不仅会做生意,心里还亮堂着呢。”我笑了笑,没再说话。其实我心里清楚,种地固然重要,但只靠种地,永远也赚不到大钱。我之所以说农闲时做生意,一是不想让村里人觉得我忘本,二是给自己留条后路——生意场上风险大,万一哪天栽了跟头,还有地里的庄稼能让我活下去。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在院子里,给空荡的独轮车镀上了一层暖光。我望着远处的田地,地里的玉米已经成熟,金黄的玉米穗子沉甸甸地垂着,像是在向我招手。我知道,等忙完这阵子,就得下地收割玉米了。而等玉米收完,农闲时节一到,我又可以推着独轮车,往城里去,寻找新的生意机会。日子,就该这样,一边守着地里的根本,一边趁着农闲往外闯,既踏实,又有盼头。:()行走在诸天万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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