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蹲在租屋的院墙上,指尖漫不经心地摩挲着粗糙的砖缝,目光越过院墙根那丛半枯的狗尾草,落在通往街道蜿蜒的土路上。秋老虎的余威还没散尽,阳光晒得后背发烫,心里却在盘算着下一笔生意的门道——上次跟着郭龟腰往城里跑了一趟脚,把山货转手给杂货铺老板时,那老板眼里一闪而过的精明劲儿,让我明白光靠帮人带货赚差价,终究是小打小闹。正琢磨着要不要自己去山里收些稀罕的野菌子,就听见院门外传来一阵拖沓的脚步声,伴着粗嗓门的吆喝:“大脚兄弟,还在没?”是郭龟腰。我翻身跳下院墙,刚掀开褪色的蓝布门帘,就见郭龟腰扛着他那根磨得发亮的枣木扁担,圆脸上堆着褶子笑,一开口就带着股子热乎劲儿:“好家伙!你可真是块做生意的料!就跟俺跑了一趟城里,居然自己摸透了转手的门道,前儿个俺在杂货铺还听王老板夸你,说你小子会看行情,比俺这跑了五年脚的还灵光!”他这话说得直白,倒让我想起上次郭龟腰从县城回来时,确实顺手把从村里二婶家收的几串干豆角,以高出原价两文钱的价格卖给了王老板。我笑着往院里让他:“郭哥客气了,都是跟着你学的门道。这晌午头的,刚好没吃饭,走,咱去城上的‘迎客来’吃顿好的。”我最后看了一眼满院的尸体,转身走向院墙,脚下用力一蹬,身形跃起,稳稳地落在墙外的小巷里。夜色浓稠,我提着布袋,沿着墙根快步走着。警笛声越来越近,却始终追不上我远去的脚步。布袋里的黄金与大洋碰撞着,发出细碎的声响,像是在为这一夜的血腥伴奏。我知道,这只是开始——县城里的“粮仓”还有很多,而我,有的是时间,一个个去“收割”。回到客栈时,天已经快亮了。我把金条和大洋归置好,又把那把史密斯左轮擦干净,放在枕头底下。窗外,第一缕晨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满箱的黄金上,泛起温暖的光。我靠在椅背上,端起桌上的凉茶喝了一口,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下一个,该轮到哪个“王八”了?我深吸一口气,猛地推开门,不等里面的人反应过来,已经冲了进去。“你是谁?”一个满脸横肉的汉子最先站起来,手里还端着酒碗,见我陌生,眼神立刻变得凶狠。我没说话,直接抽出牛耳刀,刀刃划破空气,带着风声,朝着那汉子的胸口刺去。他来不及躲闪,只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就倒在了地上,鲜血顺着刀刃流下来,滴在地上,溅起细小的血花。屋里的人彻底乱了,有人抄起板凳,有人去摸墙上挂着的刀,还有人想往门外跑。我脚步飞快,像一阵风似的绕到桌旁,避开飞来的板凳,刀子朝着离我最近的人挥去。那人刚摸到刀柄,就被我划破了喉咙,双手捂着脖子,嘴里发出“嗬嗬”的声响,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动静。“点子硬!抄家伙!”有人嘶吼着,举起一把斧头朝我劈来。我弯腰躲过,刀刃顺着他的胳膊划过去,深可见骨的伤口瞬间涌出鲜血,斧头“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他疼得惨叫,我却没停手,转身又是一刀,刺穿了他的小腹。屋里的哭喊声、惨叫声、桌椅倒地的声响混在一起,却盖不住我耳边的风声和自己的心跳声。我像在山里追猎一样,眼神锐利,脚步灵活,每一刀都朝着要害去——这些人平日里欺负百姓,抢东西、打人,手上都沾着无辜人的血,今日落在我手里,便是他们的报应。有个瘦高个想从窗户逃跑,我扔出手里的刀子,刀柄砸在他的背上,他踉跄着摔倒在地。我冲过去,捡起刀子,抵在他的脖子上。他吓得浑身发抖,磕头求饶:“好汉饶命!我再也不敢了!我把钱都给你!”我看着他惊恐的脸,想起茶馆里听来的,聚义堂的人如何抢了卖菜老太太的钱,如何把讨饭的孩子打得头破血流,手里的刀子没半分犹豫,轻轻一拉,鲜血喷溅在窗户纸上,染红了一片。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屋里已经没了站着的人。酒桌翻倒,酒菜撒了一地,鲜血顺着地板的缝隙往下流,腥味弥漫在空气里。我站在屋子中央,握着牛耳刀,刀刃上的血顺着刀尖滴下来,“滴答”“滴答”落在地上。我喘着粗气,却觉得浑身舒畅,就像打完一场痛快的猎,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刀刃上,所有的郁气都随着那些人的惨叫消散了。我没停留,擦了擦刀刃上的血,把刀子揣回腰后,顺着原路返回客栈。街上依旧安静,只有我的脚步声在石板路上回响,月光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和地上的树影叠在一起,像个沉默的猎手。回到客栈房间,我把刀子放在桌上,看着刀刃上还未干涸的血迹,忽然觉得,县城这条路,我走对了。,!上回是认路,这一回是狩猎,下回,或许还有更热闹的事等着我。这一趟,散钱没拿多少。但带走了一箱子的小黄鱼。还有一些金银首饰什么的玩意儿。一次,我就实现了在民国的财富自由。我躺在床上,摸着腰后的牛耳刀,嘴角忍不住上扬——往后的日子,可不会再像村里那样平淡了。暮色像一块浸了墨的绒布,沉沉压在青石巷的上空。我推开“悦来客栈”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时,檐角的灯笼晃了晃,把细碎的光洒在我沾满尘土的靴尖上。店小二正趴在柜台后打盹,听见动静抬起头,见是我,连忙堆起笑:“掌柜的,您可回来了,今儿个的账我都归置好了,就等您过目。”我摆摆手,径直走向后院的储物间。铜锁“咔嗒”一声弹开,里面堆着的木箱与布包在昏暗中泛着沉实的光。蹲下身,我先扯开那只粗布口袋,大洋碰撞的脆响立刻灌满了整个屋子——它们被磨得发亮,边缘泛着温润的包浆,倒像是些被精心养护的宝贝。紧接着,我掀开那口朱漆木箱,金灿灿的小黄鱼整齐码着,灯光下,每一块都透着晃眼的光,沉甸甸的分量压得木箱底板微微变形。指尖划过冰凉的金条,封二的脸忽然浮现在我的眼前。我记得从前和他一起喝酒,喝多了酒,红着眼眶说想在城外买两亩薄田,让家里的田地再丰富一次些。当年,老封家分地。封二分到了十八亩地。这件事让封二一直耿耿于怀。十八亩,为什么是十八亩,为什么不是二十亩?现在我有这么多钱,可以发展一下,多打一些地了。可此刻,看着这满箱的黄金与大洋,我心里忽然忧愁起来——这些收入,钱是有了,但怎么花全,这就又是问题了。我的意见是开荒。但封二恐怕是想要买现成的。但现成的地,谁会想卖出呢?就算买下来了,也会有隐患。因为卖地的人,总有花光钱的时候,到那时他一定会后悔,从而又要生出事了。这个,就叫隐患。接着,我又想起前些天的郭龟腰,那家伙家里是没地的,从前一直在村子赶着两辆满载货物的驴车佬生意,车轱辘碾过石板路,扬起的尘土里都透着得意。听说他靠着倒腾南北货,不过半年就成了县城里数得着的富户。既然他能做,我为何不能?第二日天刚蒙蒙亮,我便揣着一叠大洋去了城西的牲口市。驴市上满是牲口的嘶鸣与贩子的吆喝,我挑了两头骨架结实、毛色油亮的黑驴,又花高价订了一辆加固过的木板车——车轮裹着厚铁圈,车厢铺着防滑的粗麻,能装下比寻常货车多三成的货。紧接着,我直奔城南的杂货铺、绸缎庄,甚至是城外的瓷器窑,凡是市面上紧俏的东西,丝绸、茶叶、细瓷碗,只要掌柜的肯批货,我照单全收,直把两辆驴车装得满满当当,连车辕上都挂着几串油纸包着的点心。路过城东的小教堂时,我忽然停住了脚。记忆里,郭龟腰曾说过,洋人的玩意儿最是能赚有钱人的钱。我整了整衣襟,推开了那扇漆成白色的木门。教堂里很安静,只有阳光透过彩色玻璃,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穿黑袍的神父正坐在角落读经,见我进来,放下书迎上来,眼神里带着几分警惕。“神父,我听说你们这儿有从西洋来的‘糖’?”我开门见山,刻意模仿着郭龟腰那副财大气粗又故作斯文的模样,手指在衣袋里的大洋上敲了敲。“就是那种黑褐色、装在锡盒里的,叫‘巧克力’的东西。”神父愣了愣,大概是没想到会有人来教堂买这个。他犹豫片刻,还是转身去了里屋,抱出一个木箱子。打开时,一股浓郁的甜香混着淡淡的苦味扑面而来——几十盒巧克力整齐地码着,锡盒上印着看不懂的洋文。我没多问,直接掏出大洋,把所有巧克力都包圆了。神父接过钱时,眼神里的警惕变成了惊讶,大概是从没见过有人这么痛快地买走整箱的洋货。我赶着驴车回客栈时,街上的人都驻足张望。有人指指点点,说我是疯了,花这么多钱买些没用的东西;也有人低声议论,说我是想发大财进这么多货,也不怕有人劫道去抢。我全当没听见,把货卸进后院,仔细清点好,心里却清楚得很——装模作样学郭龟腰只是幌子,我的目标从来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搞钱,搞足够多的钱,多到能让自己在这乱世里站稳脚跟,多到能护住想护的人。夜幕再次降临,县城里的灯盏渐次亮起,却照不亮那些藏在暗处的龌龊。我换上一身深色短打,把飞刀别在腰间,又检查了一遍靴筒里的短刃,悄无声息地出了客栈。县城不大,可藏着的“王八”却不少——那些一帮、九十一派的恶棍,有的占着码头收保护费,有的在赌场里放高利贷,还有的干脆结社成帮,在街上横行霸道。,!他们中,或许有几个还讲点“义气”的虚头巴脑,可更多的,是把道德良心踩在脚下的败类。这些人,就是我的粮仓。我盯上的是西街的一处小院。听说这里住着一个叫“秃鹫”的头目,手下有十几个弟兄,平日里专干敲诈勒索的勾当,前几日还把一个卖菜的老汉打得断了腿。我绕到小院后方,借着墙根的阴影,轻轻敲了敲后门。“谁啊?”里面传来一个粗哑的声音,带着几分不耐烦。我没说话,等门栓“哗啦”一声拉开的瞬间,右手的飞刀已经飞了出去。“噗”的一声,刀刃精准地刺入那人的喉咙,他连哼都没哼一声,就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我顺势冲进去,脚尖踢开尸体,左手的飞刀紧接着甩出——院子里巡逻的两个喽啰刚反应过来,就被飞刀钉在了墙上,鲜血顺着墙缝往下淌,染红了地面的青砖。屋里的人被动静惊醒,纷纷抄起家伙冲出来。我不退反进,身形如鬼魅般穿梭在人群中,飞刀一把接一把甩出,刀刀都奔着咽喉而去。惨叫声此起彼伏,血腥味很快弥漫开来。有个喽啰举着砍刀朝我劈来,我侧身躲开,反手抽出靴筒里的短刃,一刀划破他的颈动脉。他捂着脖子,鲜血从指缝里喷涌而出,最终瘫倒在地,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动静。没一会儿,院子里就没了活口。我走到正屋,一脚踹开房门。“秃鹫”正躲在床后,手里攥着一把手枪,脸色惨白如纸。我没给他开枪的机会,飞刀脱手,直插他的眉心。他瞪着眼睛,身体软软地滑落在地。我走到床头,掀开床垫,果然看到一口木箱——里面又是满满一箱小黄鱼,和客栈里的那箱加起来,足够买下半条街的田地。我把金条倒进随身的布袋里,又从“秃鹫”的腰间搜出一把史密斯左轮,沉甸甸的,枪身泛着冷光。这货太激动,没来得及,想得起用上此物。现在便宜我了。我检查了一下弹仓,里面装满了子弹,便顺手别在腰间。接着,我把屋里能搜的地方都翻了一遍,铜板、大洋、甚至连抽屉里的几颗零散子弹都没放过,直到把布袋塞得鼓鼓囊囊,才停下动作。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清脆的警笛声。大概是血腥味飘得太远,惊动了街上的警察。:()行走在诸天万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