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千金难买早知道。
陈砚舟突然想起一件事,他抬手按在夏靖瑶的头顶,把人摁了下去。
“两家挨得这么近,你之前在这里住著,就从来没有见过欢欢?”
如果见过的话,她不可能不说。
从他俩第一次见面来看,完全就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
不然,欢欢也不会误会,这死丫头是他的未婚妻了。
可是,中间只隔著一堵墙。
说话大点儿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说住在一起两年,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从来没见过面,这现实吗?
如果说,见过,没记住,那就更不可能了。
就他家欢欢那小模样儿,谁见了肯定都过目不忘,牵肠掛肚,日思夜想。
不可能不记得。
所以说,十有八九是没见过。
夏靖把他的手扒拉下来,气鼓鼓的摇摇头。
“没有!”
说来,夏靖瑶自己都觉得奇怪。
她跟她爸搬进来的那一年,她还在上高中。
今年夏天毕业后,她才刚去厂里上的班。
她上学的时候住校,工作之后,这里距离上班的地方有些远,她便住在厂里的宿舍。
等到休息的时候,才会回来这边。
可她回来的次数,也不少。
愣是一次都没有碰见过许尽欢。
就连江揽月她都没有见过。
她也是在岛上和江揽月閒聊的时候,聊起她们在京市的住址。
约定好,回京后,有时间也要约著一起玩。
俩人越说,越觉得不可思议。
到最后,得知她们就住在同一个大院。
还是邻居的时候。
她俩都觉得无比的震惊。
就很神奇。
做邻居两年了,她们居然一次面都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