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出便携瓦斯炉,拧开阀门。
“呼——”
幽蓝色的火焰窜起,在这冰冷的雪夜里,带来了一丝温暖和活力。
他取出那只小號平底锅,架在炉火上,又从调料盒里拿出一小块牛油,扔进锅里。
“滋啦!”
牛油迅速融化,浓郁的油脂香气瞬间在冷冽的空气中炸开。
今晚的主菜,是他特意留下的。
也是这头黑尾鹿身上的精华部分。
心臟、肝臟,还有一小截里脊肉。
即使黑尾鹿的心肝价值较高,但在阿拉斯加的猎人圈里。
这两样东西,一向都是犒劳一个猎人最好的物品。
再加上今天的苏维已经很累了,他急需美味来好好犒劳自己。
即使负债,但生活依旧需要美食的抚慰。
这才能对得上自己的辛劳。
他可不是为了钱,而吝嗇到连食物都剋扣的人。
那样的人生,未免过於无趣。
他先处理肝臟。
新鲜的鹿肝呈紫红色,质地细腻。
他用猎刀切成厚薄均匀的片状,又摸出半个洋葱,同样切成细丝。
锅里的牛油完全烧热,他先將洋葱丝丟进去爆香。
洋葱的甜味与牛油的香气混合,光是闻著就让人直流口水。
棉花糖早就在一旁等得不耐烦,小鼻子不停抽动,喉咙里发出渴望的“咕咕”声,围著苏维的腿疯狂打转。
苏维没理它,视线死死锁在锅里。
待洋葱丝变得焦黄微软,他立刻將切好的鹿肝片滑入锅中。
滚烫的牛油瞬间將肝臟表面封住,锁住內部的水分。
他快速的翻炒,只撒上一点盐和黑胡椒粉。
前后不过一分钟,鹿肝的边缘微微捲起,质地变得粉嫩,他便立刻將其盛了出来。
火候多一分则老,少一分则生。
此刻,刚刚好。
他没急著吃,將锅简单擦拭乾净,再次放入一小块牛油。
这一次,轮到真正的主角登场。
黑尾鹿的里脊。
这条被称为“鹿柳”的嫩肉,几乎没有脂肪和筋膜,是鹿身上上好的部位。
他將其切成两指厚的肉排,用手掌轻轻的按压。
当锅里的温度再次升高,他將鹿肉排放入锅中。
“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