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殷商之文化
殷商传世年数,说者不同。
《史记·三代世表》:“从汤至纣二十九世。”
《史记·殷本纪》《集解》:“谯周曰:‘殷凡三十一世,六百余年。’《汲冢纪年》曰:‘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
要其自夏至周,实经五六百年。政教风尚,均大有改革。其传于今之文字,较夏为多。《书》之存者七篇:
《汤誓》、《盘庚》三篇、《高宗彤日》、《西伯戡黎》、《微子》。
其佚而犹知其所为作者,凡三十余篇。
《书序》:“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告釐沃》。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征之。作《汤征》。伊尹去亳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乃遇女鸠女房。”“作《女鸠女房》。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疑至》、《臣扈》。”“汤归自夏,至于大坰,仲虺作《诰》。”“汤既黜夏命,复归于亳,作《汤诰》。伊尹作《咸有一德》。夏师败绩,汤遂伐三朡,俘厥宝玉,义伯、仲伯作《典宝》。咎单作《明居》。成汤既殁,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肆命》、《徂后》。伊尹作《太甲训》三篇。”“咎单训伊尹事,作《[imgalt=""class="i;srages092715644235。jpeg"]丁》。伊陟相大戊,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伊陟赞于巫咸,作《咸乂》四篇。大戊赞于伊陟,伊陟作《原命》。仲丁迁于嚣,作《仲丁》。河亶甲居相,作《河亶甲》。祖乙圯耿,作《祖乙》。”“高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复之傅岩。作《说命》三篇。祖乙作《高宗训》。”
《诗》之名颂十二篇,今之存者五篇。
《诗谱》(郑玄):“宋戴公时当宣王,大夫正考父者,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以《那》为首,归以祀其先王。孔子录诗之时,则得五篇而已。”《诗小序》载:《那》,祀成汤也。《烈祖》,祀中宗也。《玄鸟》,祀高宗也。《长发》,大禘也。《殷武》,祀高宗也。
《诗谱》,东汉经学家郑玄结合历史、地理用来解释《诗经》的经学著作。
其钟鼎之文传世至夥。
《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阮元)载商钟三,鼎二十三,尊十七,彝二十七、卣十三、壶六、爵三十三、觚四、觯十四、角七、敦六、甗二、鬲四、盉二、匜二、盘二、戈三、句兵二。阮录以文字有甲子等字者为商器,故著录最夥。
《愙斋集古录》(吴大澂)第七册则以甲乙等字为祭器之数,多不标商器,然亦以商器文简为言。如亚形母癸敦未标商器,其跋语则谓“商器文简,多象形文字”。若以吴录所载敦鼎诸器分标商字,其数当更多于阮录也。
而近世发见之龟甲古文,学者咸称为殷商文字。
《殷商贞卜文字考》(罗振玉):“光绪己亥,闻河南之汤阴发现古龟甲兽骨,其上皆有刻辞。翌年传至江南,予一见诧为奇宝。又从估人之来自中州者,博观龟甲兽骨数千枚,选其尤殊者七百。并询知发见之地,乃在安阳县西五里之小屯,而非汤阴。其地为武乙之墟,又于刻辞中得殷帝王名谥十余,乃恍然悟此卜辞者,实为殷室王朝之遗物。其文字虽简略,然可正史家之违失,考小学之源流,求古代之卜法。”
《殷商贞卜文字考》,近代语言文字学家罗振玉(1866~1940)所著的甲骨文著作。它首次考定甲骨出土地河南安阳小屯为殷墟,并正确地判明甲骨属“殷室王朝的遗物”。
故考殷之文化,较愈于夏之无征焉。
商之异于夏者,教尚敬(见前),尚质。
《礼含文嘉》:“质以天德,文以地德,殷援天而王,周据地而王。”《说苑·修文篇》“商者,常也。常者质,质主天。”
《礼含文嘉》,指汉代纬书《礼纬》中的《含文嘉》篇。
色尚白,
《礼记·檀弓》:“殷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戎事乘翰,牲用白。”
以十二月为正月,
《尚书大传》:“殷以季冬月为正。”
岁曰祀,
《尔雅》:“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
其授田人七十亩,其工尚梓,
《考工记》:“殷人尚梓。
其庙制为重屋,
《考工记》:“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堂崇二尺,四阿重屋。”
其封爵以三等。
《白虎通》:“殷爵三等,谓公、侯,伯也。”
而其尤异者,有三事:一曰迁国,二曰田猎,三曰祭祀。夏都安邑,未尝迁居。而商则自契至汤八迁:
《史记·殷本纪》:“自契至汤八迁”。
《通鉴外纪注》(刘恕):“契居商,昭明居砥石,相土居商丘,汤居亳,四迁事见《经》、《传》,而不见余四迁。”
《补注》(胡克家):“契始封商,昭明再迁砥石,三迁商,相土四迁商丘,帝芒时五迁殷,帝孔甲时六迁商丘,汤七迁南亳,八迁西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