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要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江城的一户普通人家说起。这户人家姓李,住在江城的老城区。那时候,国家的整体生活水平已开始缓慢好转,老百姓家里揭不开锅的极端情况确实少见了,但要说过得多么宽裕幸福,却还远远谈不上。李家人口简单,只有老两口和两个早已成年的儿子。然而,这个家庭却背负着无比沉重的厄运——两个儿子不知在何处,双双染上了当时令人闻之色变的“肺痨”,也就是肺结核。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这种病一旦患上,几乎等同于被宣判了漫长的死刑,要么依靠昂贵且难以持续的药物治疗勉强维持,要么就只能眼睁睁看着生命枯萎。高昂的药费迅速榨干了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使得他们的生活捉襟见肘,连吃饭都成了需要精打细算的难题。雪上加霜的是,李家的二儿子,不但患有严重的肺结核,还伴有着极其严重的精神疾病。他的病并非寻常的抑郁或自闭,按现在的说法,是典型的狂躁型精神病,具有强烈的攻击倾向。一旦发作起来,力大无穷,性情暴戾,七八个邻居壮汉合力都常常制不住他。而且,这个患病的儿子有个极其古怪的特点:无论发病时多么狂暴难抑,只要拿到一串糖葫芦,就能奇迹般地慢慢平静下来。这在当时是个大难题。糖葫芦并非四季常有的零食,尤其是能让他安静下来的那种,据说必须是用河北蓟县产的那种硬邦邦的大山楂,去核后挂上晶莹的糖壳才成。夏天没有山楂上市,他若发病,家人便只能硬扛着。即便是冬天,糖葫芦对李家来说也是价格不菲的“高档零食”,不能轻易购买。通常,他发作时,家人先是尝试用绳子捆缚,或用凉水泼醒,只有到了万不得已、实在无法控制的境地,才会咬牙去买一串糖葫芦来。而他认准的糖葫芦,还必须是城南一个姓陈的人家做的。这陈师傅没有店面,就在自己家里熬糖制作,但因手艺精湛,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每到山楂上市的季节,他家门口总是排着长队。这疯子的另一个症状,则是让所有知晓此事的人都感到心底发毛,觉得邪门。他一旦发病,眼中所见之人,全都变成了“鹅”。他指着父亲喊“鹅”,对着邻居叫“鹅”,甚至在最严重的时候,曾持刀追砍自己的母亲,在院子里狂奔,嘶吼着:“妈是只大鹅!我今天非要宰了你!”即便身边空无一人,他也常会缩在角落,满脸惊恐地对着空气挥舞,嚷嚷着有一只“巨大的鹅”在追他。人们问他鹅有多大,他比划着,眼神涣散地说:“两人高!就在后头追我!你们闪开,我要弄死它!”因此,每次他发病,在他扭曲的认知里,整个世界的人都变成了可憎的鹅。街坊四邻私下议论,都说这孩子怕是“撞了邪”。老江城人,吃鸭子的常见,但鹅却极少出现在餐桌上,尤其在那个年代,城市里几乎没人养鹅。这“鹅”的意象,到底从何而来?无根无据,更添诡异。这样提心吊胆的日子,一晃过了五六年。直到有一天,一场惊天惨案打破了表面的平静。之前提到的,那位做糖葫芦的陈师傅家,有人惊慌失措地报了警。警方和邻居赶到现场,院内的景象让见多识广的老民警都倒吸一口凉气——陈师傅一家四口,无一幸存,横尸院内屋内,死状极惨。初步检查,所有死者身上都有多处深可见骨的砍伤,凶器推断是普通的家用菜刀。凶手杀人意图极为坚决,刀刀致命,有些砍偏的力道甚至将门框都劈裂了木茬。整个现场血腥弥漫,凶手的目的明确:不留一个活口。陈师傅一家以做糖葫芦为生,兼做些木匠活,为人本分和善,街坊口碑很好,不像会结下如此深仇大恨的人。警方调查一时陷入僵局。然而,就在现场排查时,有邻居向警方提供了一个关键线索:当天下午,曾看见一个浑身湿漉漉、眼神慌乱的年轻男子,疯疯癫癫地从陈师傅家跑出来,那人正是常来买糖葫芦的熟客之一。警方根据这条线索,在附近迅速排查,不到二十分钟,便锁定了此人的住所——正是李家的那个精神病儿子。民警赶到李家时,那人正坐在屋里,若无其事地吃着晚饭。面对警方的质询,他竟毫不否认,反而理直气壮:“是我干的,怎么了?我不就是去那家杀了一屋子大鹅吗?关你们什么事?”态度甚至比办案警察还要强硬。警方当即将其制服,戴上手铐押回局里。押解路上,这人一直反复嘟囔:“砍死了几只大鹅……有高的,有矮的……死了还嗷嗷叫……”几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一听这颠三倒四的话,心里便是一沉,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精神病患者制造的惨案,案情会变得非常棘手。果然,回到局里正式讯问时,嫌疑人满嘴胡言乱语,逻辑全无,确诊为严重精神疾病无疑。但灭门惨案非同小可,即便嫌疑人有病,必要的笔录和调查程序也必须走完。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就在审讯室内围绕一些荒唐“口供”纠缠不清时,门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一名负责现场勘查的年轻警员有紧要情况需要汇报。据后来讲述此案的老警察说(他正是当时参与办案的人员之一),那位年轻警员虽然从警时间不长,但观察力非常敏锐。他在陈师傅制作糖葫芦的灶台边,发现了一个用最大号牛皮纸信封装着的东西。打开一看,里面竟是几十个风干了的鹅喙(鹅嘴)。每个鹅喙上都刻画着一些难以辨认的、歪歪扭扭的奇特花纹。信封底部,还积着一层暗褐色的粉末,像是将这些鹅喙研磨后留下的。此外,灶台附近还散落着其他六七种料袋,经检查多是来自南方的特殊香料,本地人很少使用。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灶台上一个大碗里,盛着满满一碗混合粉末,年轻警员初步判断,其主要成分正是鹅喙粉,混杂了那些南方香料。年轻警员立刻检验了熬糖的锅和未卖完的糖葫芦,果然在糖稀和糖壳中都检测到了这种特殊粉末的成分。老警察听到这番汇报,瞬间感到一股寒意从脊背窜起,汗毛倒竖!因为从抓获嫌疑人开始,这人嘴里就一刻不停地念叨着“鹅、鹅、鹅”,声称自己在现场杀的都是“鹅”。现在现场竟真发现了大量诡异的鹅喙和以此为原料制成的粉末,这离奇的关联让人头皮发麻。但这如何解释?难道吃了掺有鹅喙粉的糖葫芦,就会让人发疯,产生看到“鹅”的幻觉?这完全超出了常理认知。接下来的日子里,这个案子在警方内部引起了种种猜测和遐想,大家都觉得碰上了无法用常理解释的怪事,但谁也给不出确切的答案。大约三个月后,判决下来了。李家那个患病的儿子,因被鉴定为重度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未被提起刑事诉讼,最终被送往一所封闭的精神病院,无限期强制治疗。故事到这里似乎结束了,但那个巨大的谜团始终萦绕在知情者心头。讲述故事的老警察说,这个案子是他年轻时遇到的,成了心里一直过不去的坎。但后来工作繁忙,尘封的案卷渐渐被时间掩盖。直到十五六年后的某一天,当时已升职的老警察接到报案,说在城郊“大杨坊”一带的农村,发现一个非法生产酱货的黑作坊,制作诸如酱肘子、酱豆腐干之类的食品。生产环境脏乱不堪,如同猪圈。报案人并非普通举报者,而是受害者家属——他家老人吃了从早市买来的该作坊酱货后,竟像上了瘾,每天非吃不可,而且越吃人越迷糊,一个多月后,彻底疯了。家属这才惊觉食物有问题,愤而报警。起初,老警察并未将此事与多年前的糖葫芦灭门案联系起来,只当是又一起黑心作坊案。然而,当他带队赶到“大杨坊”的黑作坊现场,在肮脏的灶台边进行搜查时,一个熟悉的景象让他如遭雷击——又是一个鼓鼓囊囊的牛皮纸信封,里面装着的,赫然是风干的、画着怪异花纹的鹅喙,以及同样配比的混合粉末!与他十几年前在糖葫芦陈师傅家看到的,几乎一模一样!老警察回忆说,当时他后背的汗毛“嗖”地一下全立了起来,冷汗瞬间湿透了内衣。十几年了!怎么还有人在用这东西?这一次,他抓住了活着的使用者——黑作坊的老板。老警察暗下决心,一定要从这人口中撬出真相,给自己多年来的困惑一个交代。然而,审讯结果却并不顺利。老板显然不是惯犯,进了警局吓得几乎瘫软,问什么答什么,态度极其配合,但说出来的内容却含糊不清、不得要领。他最终交代的版本是:多年前他去云南旅游(或办事),偶然结识了一位当地的“师傅”,那人自称有秘法,能将普通食物变得让人吃了还想吃,从此离不开。老板起初怀疑对方用了违禁药品,但那位“师傅”给了他一份采购清单,所列材料(包括鹅喙和那些香料)确实都是市面上能买到的普通东西,并不违禁。只是对方强调,每个鹅喙上必须亲手画上他传授的那种特定花纹,否则“就不灵验”。老警察凭借多年的审讯经验判断,这个吓破胆的老板知道的恐怕也就这么多了,再追问也问不出更核心的秘辛。此事之后,老警察始终耿耿于怀,利用各种机会向人打听。后来,他一位朋友的爷爷,一位早年曾在云南当过兵的老人,听完他的叙述后,给出了一个让老警察觉得相对“靠谱”的解释。老人说:“云南那地方,早年间稀奇古怪的事情多了。我们当兵那会儿,有些当地的老师傅,本事邪乎得很,据说死了没多久的小动物,他们都有法子弄得好像还能动似的。所以你遇到这种用鹅嘴粉掺在吃食里,让人上瘾发疯的,不算最稀奇的。至于为什么有的人吃了只是上瘾,有的人却直接疯了,就跟吃药一样,体质不同,反应也不同。这应该是一种偏门‘蛊术’的变种或者残留,现在早就断了传承,会的人没几个了。就算有人知道点皮毛,也根本弄不明白真正该怎么用。像你说的这个,拿这么邪门的东西去鼓捣糖葫芦、酱肘子卖钱,我看呐,就是个半吊子,蠢货罢了。”这个解释,连同那风干的鹅喙、诡异的花纹、疯狂的病人,以及两起跨越十多年的离奇案件,一起构成了这个令人脊背发凉的故事的全部。真相或许永远沉没在边陲秘术的幽暗传说里,只留下都市怪谈中,一个关于“鹅”的惊悚注脚。:()中国民间奇闻诡事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