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的馆阁体写着:“案犯江三,因情生恨,泼油纵火,故杀未遂。本官念其初犯,认罪态度尚可,且系一时冲动,从轻发落:流放三千里,服劳役三年。” 一份是白存志代写的上诉状,字迹清秀工整,陈述江三长期纠缠威胁之事实,驳斥“一时冲动”之说,并附医工诊断,言明伤情之重、治疗之巨、余生之艰,请求改判江三终身服苦役,并赔偿所有损失。 最后一份,是宋慈自己整理的证言摘要,厚厚一沓,墨迹未干。 他拿起第一张。是锦云坊掌柜周伯的证词: “江三自与白姑娘分手后,日日堵在布庄门口,少则半个时辰,多则整日。起初只远远站着,后竟入店纠缠,惊扰顾客。老朽曾亲耳听他对白姑娘说:‘你今日不跟我,明日也别想安生。’此话绝非一时气话。老朽经营布庄三十年,阅人无数,江三眼中那股执拗狠厉,绝非善类……” 宋慈放下这张,拿起下一张。是邻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