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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博会
所谓农博会,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最小的空间,为展示农业产品和技术、拓展渠道、促进销售、传播品牌而进行的一种宣传和促销活动。
农博会的全称是农业博览会,通常也叫农产品展会、农业展览会、农产品展销会、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庙会、农产品集市、农产品贸易洽谈会、现代农业展会、农业博览展销会、农业食品博览会等。有意思的是,这些五花八门的名称在国外也是如此,不过国外名称中多有“日”、“周”、“中心”、“市场”等称谓,如澳大利亚的“全国农业日”等。
农博会的出现,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展示内容通常有:农业生产资料展览、农产品和食品展销、土特产品展销、农业检验检测设备展览、农林水牧渔机械展览、新农村住宅展览、现代种植业展览、高新设施农业展览、花卉展览、精品畜牧业展览、农村新型能源展览、美食文化展览等。
创办于2000年的长春农博会(全称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会)每年举办一次,是全球规模最大、农业科技水平最高、参展人数最多的农业博览会。它独有的特色是室内与室外相结合,内容贯穿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涵盖从单项产业到整个农村小康建设的全领域;并且它常年对外开放,建有全国一流的农业生态主题公园,被誉为“永不落幕的农博会”。截至2012年末,累计参会人数超过2000万人,累计签约金额超过1500亿元,现场交易额30亿元。
在中文意思中,农博会(博览会)通常是指那些规模庞大、内容广泛、展出者和参观者众多的农业展会,并且给人的感觉是档次较高,能够对社会、文化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需指出的是,这一名称有被滥用的迹象,读者动不动就会见到一些似是而非的某某农博会、展览会等。
但显而易见,农博会在促进信息流通和农产品交易、达成项目合作方面的作用是不能一笔抹杀的。
例如,在2013年1月21至22日举行的四川省通江县首届特色农产品展示会上,现场亮相的数百种土特产品,就吸引了不少外地客商前来签约或洽谈合作。
该展示会全方位展示了秦巴山区腹心地带的石磨豆腐、旧院黑鸡、坛坛泡菜等300多种地方特色农产品和手工艺品,以及天岗银芽、天岗云雾、翰林毛尖等享誉省内外的知名品牌,共签约项目44个,总金额19。5亿元。为该县今后发展食用菌、茶叶、核桃、红色生态旅游等主导产业,以及水产、巴山土鸡、空山黄牛等特色产业,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1]
农产品
所谓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具体是指农业活动中获得的食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国家规定的农业初级产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大类,但不包括加工过的上述产品。具体有:
①烟叶。
②毛茶。
③食用菌。
④瓜果蔬菜,不包括以此为原料的蜜饯。
⑤花卉、苗木。
⑥药材,不包括中药材及其加工品。
⑦粮油作物,如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小麦,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粱、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等。
⑧牲畜、禽、兽、昆虫、爬虫、两栖动物类,以及牛皮、猪皮、羊皮等动物的生皮;未经加工整理过的牲畜、禽、兽的毛和羽毛;活禽、活畜、活虫、两栖动物,如生猪、菜牛、菜羊、牛蛙等;光禽和鲜蛋;动物自身或附属产生的产品,如蚕茧、燕窝、鹿茸、牛黄、蜂乳、麝香、蛇毒、鲜奶等;其他陆生动物。
⑨水产品,包括淡水产品、海水产品、滩涂养殖产品,及其捕获或收获它们后连续进行的简单冷冻、腌制和自然干制品。
⑩林业产品,包括原木、原竹、生漆、天然树脂等。
⑾其他植物,如棉花、生麻、宁麻、柳条、席草、蔺草等。
⑿上述所有农产品的种子、种苗、树苗、竹秧、种畜、种禽、种蛋、水产品的苗或种(秧)、食用菌的菌种、花籽等。
参见“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期货”、“经济作物”条目。
农产品加工
所谓农产品加工,是指以农产品为原料进行的工业生产活动。广义上的农产品加工,包括一切对人工生产的农业物料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加工品为原料进行的工业生产活动;狭义上的农产品加工,则单指以农、林、牧、渔及其加工品为原料所进行的工业生产活动。
根据微笑曲线原理,农产品加工创造的价值会比农产品种植、养殖更高,因此,农产品加工应当作为农民提高生产附加值的首选,至少也应当与农产品生产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产供销联合,走出一条发家致富、造福乡民的新路子。
数据表明,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加工规模居世界第一。农产品加工在加快农村经济方式转变、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及城镇化同步发展方面起到了突出作用。
具体数据是:2010年我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0万亿元人民币,比“十五”期末增长1。5倍,年平均增长幅度高达20%以上,超过“十一五”规划中的年平均12%的增长预期。2010年我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业人员2500多万人,比“十五”末增加400万;吸纳农村劳动力1500万人以上,农民直接增收2800亿元。全国已建立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22。4万个,上亿农户参与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每户平均增收1900多元。2010年,我国食品工业占农产品加工业的比重从“十五”期末的40%提高到47%;初步形成东北和长江流域水稻加工、黄淮海优质专用小麦加工、东北玉米和大豆加工、长江流域优质油菜籽加工、中原地区牛羊肉加工、西北和环渤海苹果加工、沿海和长江流域水产品加工等产业聚集区。以公司加农户、龙头带基地等多种形式,建设了一大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辐射带动1亿多农户。[2]
2013年1月8日,国家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2013年工作要点》的函(农办企函〈2013〉1号),要求各省市认真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稳步推进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共同推进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工作。
参见“农产品”、“农产品期货”条目。
农产品期货
所谓农产品期货,也叫期货农业、合同农业、契约农业,是指通过农产品订购合同或协议,预先锁定将来的农产品交易价格,具有契约性、预期性和风险性等特征。
由于农产品期货在订单中就规定了农产品的收购数量、质量和最低保护价,所以,既然“黑字写在白纸上”,就会在保证双方权利、义务的同时,也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如果单方面违约,不但会失去信用,并且还要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说穿了就是,传统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是先生产、后交易,而农产品期货的实质是先交易、后生产。作为主流交易方式,这种做法已经在欧美国家存在了几十年。
与前几年一度流行的“订单农业”相比,农产品期货正在以其风险低、价格提前发现、农民增收效益显著等优点,受到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广大农民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