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西学东渐与“儿童的发现”
所谓“儿童的发现”,完整的表述应是“儿童的被发现”,它表明这样一种社会儿童观的确立:儿童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完全的个人。这有两层意思:其一是说儿童是“人”,他有着与成人一样的独立人格;其二是说儿童不是“小大人”,他有着与成人不一样的内外两面(精神与物质)的生活,儿童期在人一生成长过程中有其独立的价值和意义。因此人们应当尊重儿童的人格,爱护儿童的天性。这一进步的儿童观虽然早在明清时期已有萌芽,但作为一种社会儿童观被广泛接受与有意识地利用却又过了一个世纪才开始。“儿童一旦被认为是独立的,一种适合于他的文学便应运而生。”
一 西方儿童学的传入
就世界范围而言,一般认为,把儿童当作值得加以特别考虑的个人和值得加以思考的观念,始于18世纪下半叶。历史学家的研究表明,“欧洲各国在16世纪以前,根本就没有‘儿童’这个观念。在那个时代,小孩子只是具体而微的成人罢了。6岁以前的幼童,尚需要成人的照顾,6岁以后的孩子,便要加入成人社会的行列,吃、喝、穿、工作……都与大人相同了”。17世纪是个转折期。1658年,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enius,1592—1690)出版了他的图画教科书《世界图解》,迈开了人类正确认识儿童的第一步。这本教科书第一次让欧洲的教师们认识到了教育儿童应该考虑到儿童的接受心理与接受能力,体现了作者一种全新的洞察力。“儿童读物应属于一个特别的级别,因为儿童不是缩小的成人。”1693年,英国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在《教育漫话》里也指出,儿童应该有一个欢乐的童年,儿童的求知欲是从好奇心开始的。这些见解对社会发现儿童、尊重儿童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1762年,法国教育家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在其巨著《爱弥尔》里第一次喊出了“要尊重儿童”的时代声音,并且宣称:“儿童不是一个具体而微的成人”,“儿童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与成人很不相同。”自此以后,对儿童的研究日渐广泛和深入,如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Johann Heialozzi,1746—1827)也于1774年发表了他对自己小孩的观察日记,在开启了用科学方法实地考察儿童各种发展状况的同时,发现了儿童都有一种“天赋能力”,而教育就是从体力和智力两方面“促进人的一切天赋能力或力量的和谐发展”。从而于实践上给卢梭的理论以强有力的支持。在他们之后,又有德意志教育家蒂德曼(Dietrich Tiedèmann,1748—1803)写出了历史上第一部研究儿童的专著《儿童智力发达的研究》(1787),开启了人类“儿童研究”之先河。继而德国教育家福禄培尔(Friedrich Wilhelm August Froebel,1782—1852)创立了世界上第一所幼稚园,并出版了被誉为“论教育的哲理性著作”《人的教育》(1826),将儿童视作一个发展过程,从儿童营养、儿童游戏、儿童语言、儿童感觉等多方面给予了较系统的研究,与此后德国心理学家拉伊(Wilhelm August Lay, 1862—1915)所创始的实验教育学一起为现代儿童学的正式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学科基础。尤其是在美国教育家霍尔(Graanley Hall,1844—1924)那里,对儿童的研究由个性转向群体的实现,更直接催生了世界上第一个儿童学研究会——美国儿童学研究会的成立(1893)。尔后的1894年、1897年、1899年、1900年、1906年,儿童学研究会像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在美国、波兰、德国、法国、俄罗斯等欧洲国家。所以,有一种普遍的说法,即“西洋在16世纪发见了人,18世纪发见了妇女,19世纪发见了儿童”。东方的日本也于本世纪初在欧洲这股新思潮的感召下掀起了“儿童学”热潮。其时,鲁迅、周作人兄弟正在日本留学,他们如饥似渴地从日本接受了西方儿童学的影响,回国后又致力于儿童学译介与倡导,才大大推动了中国儿童的发现进程。
与西方儿童相比,中国儿童要不幸得多。中国儿童观的发展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尤为缓慢,封建统治阶级以“三纲五常”来规范人们的言行,不能越雷池半步。在“父为子纲”的封建纲常伦理桎梏下,儿童没有一点做人的权利与尊严。“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严;若是老子说话,当然无所不可;儿子有话,却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儿童不仅没有说话的权利,而且生杀大权也掌握在“父”手里,所谓“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儿童的地位,正如《周易》中所释,“童”从“僮”,奴隶也。而儿童的受重视,就其家庭来说,是源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祖辈们关心小孩是以为自己的“香火”得以传继而视小孩为自己生命延伸或自己的化身,父辈们生养子女是盼其光宗耀祖与作为自己福气的材料;母亲则因为“丈夫在世,母以子荣;丈夫去世,母即从子”的特殊命运,更视小儿为自己人生的依靠。而就社会来说,男孩被重视,因为他是未来的“战士”与国家大业的承继者;女童之被重视,则因为她是生育未来战士的工具。于是在家庭与社会的双重期待下,儿童们不堪重负,没有半点做人的权利与自由。以“父为子纲”为核心的儿童文化实质上是一种残酷的“杀子”文化,这就决定了以尊重儿童人格与成长特征为内容的新儿童观不可能从旧儿童观中发展起来,而必须有一种外力,来打破封建文化所固有的内在平衡和秩序。这样的历史时机,随着鸦片战争后兴起的“西学”运动而姗姗来迟,然而在西方“自由”、“人权”的民主思潮冲涌下,19世纪末的中国虽然也瞥见了“儿童”,但看到的“儿童”还只是作为“国民”的一种存在。
1840年的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发展的转折点。战争的惨败惊醒了“老大帝国”的美梦,以龚自珍(1792—1841)和魏源(1794—1857)为代表的有志之上,怀着对国家和民族前途的深切忧虑,要求变革社会,学习西方科技。最初人们仅仅将战败归于侵略者拥有坚船利炮的武器,“绝不承认欧美人除能制造、能测量、能驾驶、能操练之外更有其他学问”值得学习。魏源在《海国图志》中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冯桂芬(1809—1874)在《校邠庐抗议》中提出“采西学,制洋器”以及张之洞(1837—1909)在《劝学篇》中提出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都出于同一思路。这里的“长技”与“西学”指的就是“船坚炮利”以及有关的应用科技知识,这时还没有也无意触动“以纲常名教为原本”的传统文化。1861年,清政府成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管办“洋务”,包括外交、通商、派遣留学生,还聘西人为教习,教授英、法、德、俄四国文字和若干应用科学课程,组织翻译外国有关书籍。这就是“采西学”、“办洋务”的具体措施。然而,正像古老的刀矛弓箭根本无力抵挡外国坚船利炮的攻击,古老的思想文化也根本抵挡不住新兴的西方文化的传入,这不仅仅因为鸦片战争后的中国所接触到的西方文化是先进的,而且还因为它正合乎我们民族民主革命求独立、争自由的时代要求。因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很快由最初的应用科技扩大到西方的哲学、社会科学方面,从而兴起了一场具有相当声势的包括道德革命、社会革命、三纲革命与女权革命等内容的资产阶级思想启蒙运动,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是严复与梁启超,在他们变革社会的呼声中,将儿童作为“未来的国民”推上了近代中国救亡图存的历史舞台。
严复(1853—1921),介绍西方近代思想的第一人,先后翻译了8部西方著作:《天演论》(1897)、《群学肄言》(1902)、《原富》(1902)、《群己权界论》(1903)、《社会通诠》(1904)、《名学》(1905)、《法意》(1906)与《名学浅说》(1909)。其中《天演论》影响最大。“自严氏之书出,而物竞天择之理,厘然当于人心,中国民气为之一变。”《天演论》即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一书中的序论与本论,其中所揭示的自然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法则,给国人敲响了不自强就要亡国灭种的警钟;但它同时也给人们以希望,因为人类的发展趋势总是进化的;并且“在这进化的路上”,“后起的生命,总比以前的更有意义,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价值,更可宝贵;前者的生命,应该牺牲于他”。这就让人们看到了儿童在人类进化过程中的特殊地位和意义。中国儿童文学的拓荒者们——鲁迅、周作人等也正是从这里获得信心与力量,来倡导儿童教育与儿童文学的。进化论的深入人心,其中所体现的人类应该有的“以幼者为本位”的道德观,不仅是对传统旧道德“以长者为本位”与“父为子纲”儿童观的直接反动,更为五四时期“以儿童为本位”的新儿童观的确立奠定了广泛的社会与思想基础。
梁启超(1873—1929),这位“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有力代言者”,“标榜自由思想而与封建的残垒作战,在他那新兴气锐的言论之前,差不多所有的旧思想、旧风习都像狂风中的败叶,完全失掉了它的精彩”。从“天赋人权”的观念出发,对“从来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父子问题”,敢于作面对面的抨击。1901年,他在《请议报》上连载了《卢梭学案》一文,将卢梭及其鼓吹“主权在民”、“人人平等”的《民约论》详细地介绍进来,并明确指出: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即是父子间也无权予以剥夺的:
彼儿子亦人也,生而有自由权,而此权,当躯自左右之,非为人父者所能强夺也。
这无疑是针对“父为子纲”的旧道德观而发的议论。为建设一个“人人皆主权者,人人皆服从者”的资产阶级的民主国家,他寄希望于少年儿童:
制出将来之少年中国者,则中国少年之责任也。……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为培养出胜任这一重任的少年儿童,梁启超从儿童教育的角度,对儿童诗歌、儿童小说、儿童戏剧、儿童音乐等都给予了充分的关心,被誉为“中国近代儿童文学事业的开山劈路人”。
然而,进化论也好,人权论也好,人们所看到的儿童仍然是“未来的成人”,用当时的语词来表达,就是“未来之国民”、“小国民”——“国民”属于“国”,不属于“他自己”;是“以国为本位”,而不是“以个人为本位”,“以儿童为本位”。时代要求他的首先是担负起救国救民的重任。这在那个时代供给儿童的读物里有鲜明的反映:“文明种,少年子。”“今日一少年,来日主人翁。”“中国之少年,赖尔立身保种解倒悬。”“国将亡矣,不闻有一人能兴之也,吾谓此责任尽在吾童子。……20世纪之世界为吾童子之世界。”“吾童子,吾童子,速振精神,以求复我祖业,还我公产,毋复沉沉在梦也。”“尔辈负千钧之重任在身,其好自为之!”“趁此好光阴,努力自学,抱定宗旨,不稍苟移,夫然后而革命,而流血,脱奴隶之厄,造自由之帮,靡不济矣!少年乎童子乎,勉之哉。”在这一历史使命的召唤下,儿童的理想是做“小军人”、“女英雄”、“新国民”,正像诗歌中所唱到的:“哥哥华盛顿,弟弟拿破仑。心肝虽小血白热,头颅虽小胆不惊。”他们组建“童子军”,建造“‘中国幼童’号军舰”,高唱“新少年爱国歌”,“拼我热血”,“以军国民铸自由钟”。即便是女童,也要“脂奁粉簏次第抛”,“励志愿作女英雄”,“二十世纪女学生,愿为新国民”。“娇娇娇,这个好名词,决计吾们不要。二十世纪中,吾辈也是英豪。”“尔女子,亦国民。中国事,也须明。欲知事,看新闻。国衰亡,尔有份。国势弱,实可耻。教子孙,莫忘记。尔女子,宜勉之。”“美哉二万万女子,文明之母自由花。”因而,不论男女儿童,都被召唤起来,走“爱国如亲”,“爱群如身”,“牺牲报我华”的革命道路。这充分表明,当时人们对儿童的看重,实质上仍视他为“未来的成人”,不过这时的“成人”已不再是“奴隶”,而是“20世纪中国之主人翁”了。这也表明,19、20世纪之交的中国,在西方进步文化的冲击下,已经表现出了“以长者为本位”的旧文化向“以幼者为本位”的新文化转换的态势。而最直接的影响,是为稍后西方儿童学的传播作了社会舆论的准备。
其实,西方儿童学的知识这一时期也被作为“西学”之一介绍了过来,只是因为当时“救亡图存”是压倒一切的时代主题,历史发展暂时还腾不出手来关注儿童个性的需求。1903年7月至8月,在世界文化史上第一部把儿童作为具有独立个性的人来描写的小说——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教育小说《爱弥尔》在《教育世界》连载。当时译作《爱美耳钞》,篇首前有美国维廉彼因撰写的《〈爱美耳钞〉序》及卢梭《自序》,篇末附有卢梭传略及爱美耳评论。在《爱弥尔》中,“卢梭空前充分地注意到儿童年龄上的特征,强调发展儿童的独立精神、观察力和灵敏性。第一次出现了值得用大字来书写的话:‘要尊重儿童!’”《爱弥尔》所宣扬的对儿童个性的高扬,对儿童天性的强调,成为西方近代儿童观的主旋律。由此可见,当时对《爱弥尔》的译介客观上是在向国人绍介一种新型的儿童观。然而有意识地接触西方儿童学并进行介绍的,还得从鲁迅、周作人兄弟说起。
前文说过,西方儿童学传入日本并催生日本儿童学时,正值鲁迅、周作人兄弟在日本留学。鲁迅(1881—1936)早在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学习时(1899),就读到了严复译的《天演论》。1902—1909年,他到日本留学,又读到了丘浅治郎的《进化论讲话》。1907年,鲁迅在《人之历史》长文中,详细介绍了19世纪德国进化论者黑格尔(E·Haeckel,1834—1919,今译海克尔)的“种族发生学”(即《人种发展史》),介绍了进化论的各种著名学说,相信“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年”。并在1908年的《文化偏至论》中将“文明之帮国”的希望寄托于年轻一代。(“聊可望者,独苗裔耳。”)在这篇著名的文论里,鲁迅高举起“人”的解放的旗帜,强调自我意识、个性的价值与人的尊严,认为“张大个人之人格”为“人生之第一义”,只有理智与情感两方面都圆满无缺的人“始合其理想之人格”。鲁迅还从欧美的强盛得出“根柢在人”的结论,指出在天地间争生存,与各国竞胜负,“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必尊个性而张精神”,“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人国既建,乃始雄厉无前,屹然独见于天下”。从进化论得来的启示与文化偏至论的教训,使鲁迅后一直关注儿童与儿童教育。回国后不久,鲁迅便从日文翻译了多篇有关儿童学的论文,如日本上野阳一的《艺术玩赏之教育》(1913年8月)、《社会教育与趣味》(1913年10月)、《儿童之好奇心》(1913年11月),还有从日本高岛平三郎的《儿童学纲要》中节译的《儿童观念界之研究》(1914)。这一时期,鲁迅还利用在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第一科任科长的机会,组织了全国儿童艺术展览会并主持编辑了《全国儿童艺术展览会纪要专刊》(1915年3月)。在《儿童艺术展览会旨趣书》中表明这次展览会的旨趣是通过“儿童所心营手造”来研究“儿童之精神”,“为改良教育之根柢”。这一空前的创举体现了鲁迅对儿童的尊重与理解。
与此同时,周作人(1885—1968)也在其兄长鲁迅的影响与关心下,萌生了对儿童学的兴趣。1906—1911年,周作人在日本留学期间正值儿童学在日本兴起。周作人便有机会搜读了不少西方儿童学著作。他后来在《我的杂学》(1944)中回忆道:
我在东京的时候得到高岛平三郎编的《歌咏儿童的文学》及所著《儿童研究》,才对于这方面感到兴趣,其时儿童学在日本也刚开始发达,斯丹莱贺耳博士在西洋为斯学之祖师,所以后来参考的书多是英文的。塞来的《儿童时期之研究》虽已是古旧的书,我却很是珍重,至今还时常想起。以前的人对于儿童多不能正常理解,不是将他当作小形的成人,期望他少年老成,便将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子懂得什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现在才知道儿童在生理心理上虽然和大人有点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个人,有他自己内外的两面的生活,这是我们从儿童学所得来的一点常识,假如说救救孩子大概都应以此为出发点的。
可见,周作人在日本留学时就接受了从欧洲传来的儿童学。周作人回国后又兴趣不减,在他的日记里有不少文字记录了他当时如何搜读购买儿童学方面著述的生动情形。这里仅以1913年为例,可窥见其一斑:
1月21日得サガシヤ13日寄《儿童学纲要》一册。2月16日上午在明达书店购王伍编《儿童游戏》一本。2月20日上午阅Hall《儿童之好奇心》。4月18日晚阅E《儿歌比较研究》。7月13日购《幼稚谐歌》。8月3日得サガシヤ25日笺又《家庭教育学》一册。10月7日,抄译Gorst《教育与善种》中一章,拟登入教育会月刊。
这一时期,周作人还以他主编的《绍兴县教育会月刊》为阵地,著译了10多篇关于儿童学与儿童教育的文论,主要有:《遗传与教育》(1913年第1号)、《民种改良之教育》(1913年第1号)、《童话略论》(1913年第1号)、《游戏与教育》(译文,1913年第2号)、《儿童研究导言》(1913年第3号)、《儿歌之研究》(1914年第4号)、《玩具研究》(1914年第5号)、《小儿争斗之研究》(译文,1914年第5、6、7、8号)、《儿童问题之初解》(1914年第6号)、《古童话释义》(1914年第7号)、《家庭教育一论》(1914年第9号)、《成绩展览会意见书》(1914年第9号)、《学校成绩展览会杂记》(1914年第10号)。
此外,还有《童话研究》(1913)和《童话略论》(1913)经鲁迅推荐登在《教育部编纂处月刊》第1卷第7期和第8期上。这些文字都贯穿着一种崭新的儿童观,即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与顺应自然人性的发展。“盖儿童者大人之胚体,而非大人之缩影。”“教育之力,但得顺其固有之性,而激励助长之。”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成绩展览会意见书》和《学校成绩展览会杂记》,周作人将他的儿童学知识与他的教育实践结合起来,在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以儿童为本位”的教育思想。
1914年7月,周作人受其兄鲁迅在北京筹办全国第一次儿童艺术展览会的启示,也亲自主持了绍兴县小学校成绩展览会。他在《成绩展览会意见书》里就举办这一展览会的动因写道:“儿童教育,本依其自动之性,加以激励,引之入胜,而其造诣所及,要仍以兴趣之浅深为导制”;“今对于征集成绩品之希望,在于保存本真,以儿童为本位。”这是迄今能见到的“以儿童为本位”的最早提法。正因为这一进步的儿童观,周作人在《学校成绩展览会杂记》里,对所展出的学生作业及课余制作都作了充分的肯定与褒扬,或“取材颇多趣味”,或“于疏末处见其真率”,或“真纯可取,其稚气殊不可及”,或“乡村儿童便于自然观察,胜于城市远矣”等等,字里行间浸透着对儿童的尊重、理解与热爱。
从日本留学到回国从事教育事业,鲁迅、周作人兄弟走的是同一条路。他们译介西方儿童学知识,互相支持,南北呼应,为中国儿童的发现做着筚路蓝缕的开山工作。然而,五四前的鲁迅、周作人兄弟还不是“站在正面指导时代潮流”的人物,虽然他比“站在正面”的人物更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时代的欠缺;但他们的真知灼见只能刊发在影响力不大的《教育部编纂处月刊》及《绍兴县教育会月刊》上。加之当时的中国“其实连个人与女子也还未发现”,又遑论发现儿童!他们努力将儿童学这一人类“新文明之曙光”“晒进中国来”,却超越了自己生活的时代,不被那个时代所赏识。所以,1914年以后至五四前这三四年间,他们都“沉默不语”了。鲁迅、周作人,仿佛是那个时代特意为下一个时期——五四准备的人物,当五四新文化运动将其思想触角深入到“人的解放”时,鲁迅、周作人又“复活”了他们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