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入世仪式上讲述的神话、传说并非出于文学的目的,但它是以少年儿童为特定的听众对象的,这一点非常重要而值得寻味。英国神话学家弗斯在探讨神话和听众社会之间的关系时说过:“一个神话传说即使讲的是关于过去某一社会的情况,但其目的与其说是在于表现‘当时’的社会状况,还不如说是为了在现场听讲神话的人们。”这就是说在入世仪式上对儿童宣讲神话、传说,为着吸引儿童,就会自然地有别于对成人讲述的态度与方式,而在内容上有所增删,甚至连讲述的调子也尽量合儿童的趣味。于是讲述者以生动的神话形象、有趣的故事、合宜的语调诉之于儿童的听觉与心灵,让儿童顺利地接受这一心理社会化的铸造,建构起以祖先法则(传统文化)为标杆来调整自己的意识与行为的心理机制,切实地担负起社会一员的责任。神话、传说这一借形象作用于情感而促使儿童走向社会化的功能正与后代文学对儿童的作用相一致,在这一意义上说,早期人类在成年入世仪式上为儿童讲述的神话、传说可以看作民间文学走向儿童文学的最为鲜活的生长点。不难想象,正是在无数次的入世仪式过程中,讲述者与儿童接受者的互相适应,才最终导致了神话、传说向童话的转化,民间文学向儿童文学的贴近。
一般来说,“一位青年已由童年渡到成年而要入世为人了,都多少经过长久的隔离时期”。为什么要有这样一个隔离时期呢?马林诺夫斯基在《两性社会学》里作过详细的说明与举证,认为这是由家庭中的性禁忌而引起的。还在幼孩期(3—6岁),“兄弟姊妹即须互相离开,遵守严格的禁忌,不准在兄弟姊妹之间有亲密的关系。即在为时更早,他们才能动转行走的时候,就要分群玩耍,不在一起。”长到少年时,“必须遵守一种极端严格的禁忌,以免从事性的追逐……免除这种危险,是用叫作布苦马图拉(bukumatula)的一种特殊制度。‘布苦马图拉’是此期男女儿童底团体所用的特别房屋底名称。”儿童达到少年期,即进这样一个房屋,不再停在父母的家中。由此可见,在举行入世仪式前的相当一段时间内男女少年是被分别集中起来住在不同的地方的。我们若撇开引起这种现象的性的禁忌原因,于现实中看到的便有一个“儿童底团体”。
至于“儿童团体”的出现还有一种说法,那就是在狩猎和农忙季节把部落的成年男子与妇女儿童隔离开来。“在紧张的经济活动时期,原始群逐渐分化成两个独立的集团:一个包括成年男子;另一个包括妇女和孩子。女人—儿童集团又分为妇女和儿童两个亚集团。”在成年男子和妇女这两个集团之间,隔离措施非常严格。可见这两种情形都明显地与“性的禁忌”相关,后者可能更偏重于社会分工的性质,但两者都陈述了这样一个事实:早期人类确有一个“儿童集团”存在。
“儿童集团”的出现本身是原始文化对儿童成长的一种规范,作为原始文化的集中代表或载体的神话与传说,与儿童发生关系应是必然之中的。其实这种文化规范在儿童未出生以前就在发挥作用。“母亲为胎儿底原故,不得不经仪式的手续”;“胎儿产生以后,传统关系的设施并不减少势力和活动。净化的典礼,使母子与社会隔绝的规律,施洗的仪式,本族接受新婴的礼仪,都在母子之间创造特殊联结。父系和母系两种社会都有这样的风俗。”这里的“仪式”、“典礼”、“规律”、“礼仪”,每一种形式都伴随着一个优美动人的故事,由父母或其他长辈叙述给未成年的孩子们听。没有对这些神话与传说的讲述,仪式也因之而不复存在,由此观之,儿童从一出生就一直沐浴着神话与传说的光芒,并在神话、传说的摇篮里长大。换言之,“孩童所需要的更不只是动物婴期的普通看顾,不只是哺乳、抚抱和某种天然趋势底教育,且也需要更简单的社会即不可避免的语言、传统和手艺等教训”。然而这一切在学校没有兴起以前,只能是长辈的口头传授,其方式之一,就是通过讲述神话与传说来实现。
人类进入以文字为标志的文明时代以后,随着种种禁忌的解除与神话土壤的消失,原始口头文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神话、传说在神性丧失后自然成为童话故事;讲述神话、传说的时机也不一定要在祭祀之时,要有宣讲的仪式;宣讲神话、传说也不再是祭司或部族长老的特权,于是,“每一个家庭,每一堆炉火旁,每一棚葡萄架下,都可能成为各种各样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创作、传递的场所,每一位长辈,尤其是民间艺人都可能成为故事的传播者。‘辟雍’、‘学宫’没有了,神话、传说、故事却以更普及的方式在人民中间,尤其在上一代和下一代之间传递着,这就进一步加速了神话、传说的故事化、童话化进程。”民间文学发展到童话时代,它与儿童的直接与广泛的联系、它的儿童文学的眉目已越来越明晰可见了,终至发展出一种潜在的伟大——导引着民间文学的儿童文学方向。或者说,民间文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儿童爱听和给儿童讲述才得以流传下来。“儿童从幼年的时代起,在夏夜的瓜棚下,听老一辈讲述‘盘古开天辟地’、‘羲和御日’、‘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嫦娥奔月’、‘大禹治水’,以及‘牛郎织女’等等的美丽的神话传说;先秦诸子的寓言和更多的民间故事也为儿童所津津乐道。他们在封建时代中厌恶‘三字经’、‘百家姓’,‘神童诗’和‘幼学琼林’等正统的读物;在半封建半殖民地时代,厌恶那些枯燥乏味的教科书。他们要问鹿的角为什么要像树桠?喜鹊为什么是报喜的?公鸡的啼声为什么这样悠扬,并能起时钟样的作用?儿童所有这些等等的想法,往往在神话、故事中得到想象的满足,他们在故事传说中痛恨恶人恶事,崇拜为民除害的英雄”。到了近代,随着“人”的发现进而发现了“儿童”,在有了儿童文学之后,民间文学又首先被吸收过来,因为神话、传说与民间童话具有激发儿童智慧、想象和创造的力量,能够满足儿童的心理要求,因而最早的最美丽的儿童文学作品,大多是从神话、传说、民间故事中选择加以改写的。即便是在儿童文学有了相当发展的现代,人们在童年时代也最早收到民间文学的滋养,听过《狼外婆》之类的传说故事,猜过“千条线,万条线,落在河里就不见”这类古旧的谜语,听过《哪吒闹海》一类的神话故事,唱过《月光光》这样的童谣。而且在儿童期,对于民俗施行和来源好奇的追溯解释,只能而且仅仅只能从民俗故事中获得。由此可见,民间文学始终伴随着儿童成长,不仅仅指在古老的年代里,不仅是指上一个世纪儿童文学还未觉醒以前,同样也包括在富有才华的儿童文学作家已经为儿童创造了许多美好作品的今天。
如前文所述,在儿童文学的发生过程中,民间文学不管就其形式还是内容而言,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儿童文学作为一独立的文学品种出现以前,民间文学世世代代伴随着儿童成长。那么,在儿童文学自觉以后,在儿童文学经历了一个世纪的发展之后,儿童、儿童文学与民间文学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认识:
①儿童对民间文学的需求及民间文学对儿童成长的积极影响。
②民间文学对儿童文学创作的影响。
③民间文学传播方式在儿童接受文学过程中的特殊意义。
(1)儿童对民间文学的需求及民间文学对儿童成长的积极影响
鲁迅说过:“文学的存在条件首先要会写字,那么,不识字的文盲群里,当然不会有文学家的了。然而作家却有的……人类是在未有文字之前,就有了创作的,可惜没有人记下,也没有法子记下。……到现在到处还有民谣、民歌、渔歌等,这就是不识字的诗人的作品;也传述着童话和故事,这就是不识字的小说家的作品;他们,就都是不识字的作家。”这段话说的就是民间文学不仅源远流长,而且至今仍影响着人们的精神生活。
人们在集体的口耳相传中保存了民间文学,而这一流传因时、因地、因人的变异性又使许多民间文学作品具有了顽强的生命力和适应力,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地在民众中广泛地流传,成为民众自我教育和完善的教材,成为我们传统文化的象征物的形象的载体。儿童作为新一代的社会成员,他们在家庭或社会中首先接触到的就是口传的民间文学样式,而尤以口传的儿歌童谣和民间故事为儿童所欢迎。“儿童的不需要文字(在早期他们尚未具备这方面的能力),正如广大的劳动人民没有条件接受教育而不识字一样,只能借助口传的形式来接受。而民间文学作品中大部分内容(特别是儿歌与民间故事)都具有强烈的儿童文学性,即适于儿童吸收和接受”,为儿童营造了一个可供逍遥的精神家园。
以儿歌为例,它是人一生中接触最早的文学,也是低幼文学最重要的形式。一个人甚至还在摇篮里,就从母亲哼唱的摇篮曲里受到儿歌美的熏陶。待到儿童稍长,又可借儿歌来启蒙,如教他《数蛤蟆》的儿歌,能培养儿童的认识能力与数的概念:
一只蛤蟆一张嘴,
两只眼睛四条腿,
“扑通、扑通”跳下水。
两个蛤蟆两张嘴,
四只眼睛八条腿,
“扑通、扑通”跳下水。
这首儿歌按照记数的要求,儿童可以依次类推而不断地唱下去。像“一二三四五”的《五指歌》、《十数对花谣》和《十样花》等都以富有节奏和轻吟低唱的形式,由成人在娱乐的气氛中教给儿童,使他们建立起最基本的数的概念。在整个幼儿教育中,尤其是幼儿园这样的早期学校教育尚不发达的我国,这种在娱乐中完成教育儿童的任务,除了靠家庭父母之外,一种十分重要的教材就是民间文学。而它的趣味性和娱乐性则因为它与儿童在自然生长中的心理特征相一致而使效果显得尤为卓著。
以神话、传说为例。由于人类个体发展与种族发展同序,儿童思维与原始思维有着“同构复演”的相通性,这集中体现在“自我中心思维”及作为其重要表现形式之一的“泛灵论”。儿童与原始人“都是极度的利己主义者,不自觉的唯我论者,他们把无生命的东西与有生命的自我混淆在一起”,由此产生了对外部世界的神秘感。他们又借用幻想来解释这些神秘现象,把世界人格化,这就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譬如,“野蛮人,凡看见有运动,便以为有生命;滚动着的石头,他们以为不是逃避他们,便是追赶他们;河流向他们汹涌而来,他们便以为有个发怒的精灵藏身在起沫的波涛里面;咆哮的风是痛苦或威吓的表示……”。而在儿童那里,也因为经验与知识的缺乏,主客体不分,物我不分。儿童眼中的“月亮是一个人或一张脸,或是星星的保护者,乌云似乎是小羊,玩具娃娃也喝水、吃饭、睡觉……牛是马的妻子,狗是猫的丈夫……”。如果你要告诉儿童月亮是什么,你说月亮是地球的卫星,围绕地球转动;月球表面是不毛之地,月亮的光是反射太阳的光而来的,儿童一定不相信,也不愿听。如果你说月亮是嫦娥仙子,表面上的黑影是吴刚在砍树;月蚀就是月亮被天狗吃了进去,所以,我们要打锣打鼓去救。对这样充满神话色彩的想象的解释,儿童却乐意去听并深信不疑。由此可知神话、传说在儿童心目中的位置,也就明白了神话、传说在今天的儿童中间流传的必然性。
再以民间故事为例,其中民间童话与机智人物故事最有魅力。民间童话主要有动植物故事、精灵故事、魔法故事三类。动物故事可以上溯到人类以狩猎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蒙昧时代,由于与动物接触最多,对动物的形态、习性、行踪等都有精细的观察,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要描绘这些动物的冲动”。在语言未产生前,人们是在洞穴的岩壁上、树皮上、武器上与用具上描摹动物形象和故事的。语言产生后,动物故事被广泛流传,正如教育家马卡连柯指出的:“动物故事总是儿童的最好的故事。”因为动物故事不仅与儿童的天性完全合拍,符合并适应身体的成长、心智的发展需要,而且儿童还可以通过由各种不同性格的动物组成的鸟兽世界来了解人类世界,因而在“儿童相信猫狗说话的时候,我们便同他们讲猫狗说话的故事,……这过程是跳不过的”。动物成了精,有了人形,但本性仍未改变,关于这类动物的故事便是精灵故事。这类故事如狼外婆、青蛙骑手、蛇郎、天鹅仙女、田螺姑娘等,传布十分广泛。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就有许多精灵故事。这些故事大都采自民间和文人中间流传的传说,通过蒲松龄独创性的再创作,“使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蔼可亲,忘为异类,而又偶见鹘突,知复非人”。这一独特的艺术魅力,令儿童与成人都迷恋不忘。魔法故事一般都有一个如意宝物,可以按主人的意愿千变万化。深受儿童喜爱的《西游记》就是一部魔法无处不在的长篇童话,夸张、变形、幻想、怪诞的魔幻世界,令儿童百听不厌。
民间文学之于儿童的“永久的魅力”,不仅在于它合儿童的心理与趣味,还表现在它对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的价值观念的形成进行积极的渗透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影响首先是一种情感上的愉悦。儿歌童谣主要以娱乐与音乐节奏来影响儿童的情绪;故事、传说等散文体的作品则主要以情节的离奇和幻想的大胆来满足儿童的好奇心、激活儿童的幻想力。而这一切,对儿童健全心理与完全人格的培养,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人的发展必须是智与情平均发达才是,否则便是精神上的畸形。民间文学作为一种口头文学形式,它更注重的是传讲的效果——首先是听众的被吸引即情感上被俘虏,其次才是从中所得到的教训。至于这“教训”,也就是在情感之后,或者说寓于情感之中的。儿童文学研究的专家们都不否认这么一个事实:童话和寓言对价值观念的暗示,给儿童之间或儿童与成人之间以相处的准则。在民间文学中被划归民间童话的幻想故事,即被誉为自然童话的动植物故事、精灵故事和人物童话,都具有这种特性;而民间寓言,则更把这种特性推及到自己的每个作用,显示它的鲜明的教训和借鉴作用。民间文学对于儿童的这一“教训和借鉴作用”可以具体到以下五个方面:
①供给儿童生活中最一般的常识。如儿歌中对周围事物的介绍与数的概念的培养,民间故事中关于各种习俗的传说等。
②养成儿童的行为准则。如尊老爱幼、谦虚礼让、家庭伦理、好孩子的标准等,都有与之相关的故事,由长辈传授给儿童和下一辈,使之建立起与社会文化规范相一致的价值观念。
③帮助儿童认识自我。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民间故事书还有这样的使命:同圣经一样培养他的道德感,使他认清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权利,自己的自由,激起他的勇气,唤起他对祖国的爱。”
⑤培养儿童的同情心、正义感与辨别美丑善恶真假的能力。
诚然,事物都有其相互矛盾的两面,民间文学也有优劣好坏之分。健康的民间文学中的儿童文学性内容对于儿童的成长起着良好的、有益的作用,如上所述;反之则相反。因此,以放任的、不加选择的态度将民间文学传输给儿童,往往会造成不良的后果。
(2)民间文学对儿童文学创作的影响
前苏联社会主义儿童文学的奠基人高尔基在俄译本《一千零一夜》序言里这样写道:
口头创作对书面文学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而且也是无庸争辨的。童话的本身和童话故事的题材早已为各个民族和各个时代的文家家所利用了。阿卜利士(公元2世纪罗马作家、哲学家。——引者注)的长篇小说《金驴》就是借用了童话故事的情节。童话故事也为希罗多德(古希腊历史家,著有《希腊波斯战争》一书。——引者注)所利用过。意大利从14世纪起就开始利用童话故事中的题材了,如:卜迦丘的《十日谈》。在《五日谈》、《百日谈》和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中,童话故事的影响也都十分明显。利用过童话故事的还有歌德、让利斯、巴尔扎克、乔治·桑、都德、库伯、拉伯雷、安那托尔、法朗士、卡尔门·西尔瓦、安徒生、托贝尔乌斯、狄更斯等——简直不胜枚举。在我国,童话故事也为很多大作家所利用过,例如赫姆尼茨(18世纪俄罗斯诗人。——引者注)、茹考夫斯基(18—19世纪俄罗斯诗人。——引者注)、普希金和托尔斯泰等。文艺作品对民间口头创作在形式、题材、教育诸方面的依赖关系是毫无疑问的,而且也是很值得我们注意的。我本人就应当承认,童话故事对我的智力发展起过非常良好的作用,因为我常常听我外祖母和乡间说书艺人讲童话故事。故事已经付印,这件事使我异常震惊,也使我对童话故事及其作用有了更高的评价。……我确信,熟悉童话故事和整个民间口头创作这一取之不尽的宝藏,对初学写作的年轻作家来说,是大有益处的。因为……童话故事却可能大大提高作家的想象力,迫使他认清虚构对艺术的作用,而最主要的是——能大大地丰富他那贫乏的语言和词汇。……
高尔基在这里讲到了民间文学对儿童文学创作四个方面的影响:①民间文学题材对文学创作的影响。②民间文学在形式上对文学创作的影响。③民间文学哺育着作家成长。④民间文学在语言上对文学创作的影响。中国儿童文学史的事实,也同样证实了这一点。前文已经详细叙说过,中国儿童文学最初的体裁形式如儿歌、神话、传说、童话(寓言)、故事等就是从民间文学发展起来的。如果我们再回忆一下,还可以发现中国儿童文学史上最基本、最生动、最丰富的遗产就是加工过的民间文学作品或借鉴民间文学的表现形式创作的作品,如《三国演义》(元末明初,罗贯中)、《水浒传》(明,施耐庵)、《中山狼传》(明,马中锡)、《西游记》(明,吴承恩)、《演小儿语》(明,吕坤编)、《封神演义》(明,许仲琳编)、《聊斋志异》(清,蒲松龄)、《镜花缘》(清,李汝珍)、《稻草人》(1923,叶圣陶)、《葡萄仙子》(1923,黎锦晖)、《大林和小林》(1932,张天翼)、《金宝塔银宝塔》(1932,应修人)、《长生塔》(1935,巴金)、《神笔马良》(1954,洪汛涛)、《马兰花》(1955,任德耀)、《金色的海螺》(1955,阮章竞)、《野葡萄》(1956,葛翠琳)、《宝船》(1963,老舍)、《三个和尚》(1980,包蕾)等。在中国儿童文学形象画廊里能够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也是这样一些与民间文学息息相关的形象,如:夸父、女娲、嫦娥、哪吒、田螺姑娘、中山狼、阿凡提、孙悟空、猪八戒、武松、稻草人、宝葫芦、宝船……
儿童接受文学的方式无外乎“读”与“听”两种,而且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这两种方式也是变动的。未识字或识字很少时,主要是“听”;识字渐多、具备阅读能力时主要是“读”;而在这不同的两个时期又都有这样的情形在,即将“听”和“读”的故事再“讲”出来给他人听。这就是说书面的儿童文学的传播在一定意义上还依赖于口耳相传这一古老的最富民间文学特征的形式,并且是年龄越小,这一依赖性越大。我国著名儿童文学家金近在谈到给幼儿写童话时,曾说过:
给幼儿写童话,我想多数是让幼儿听的,在家靠家长,在托儿所、幼儿园要靠阿姨来讲,幼儿专心听,不是自己看,因为他们还认不到几个字。给幼儿听的童话可分两类,一类是用最生动有趣而又口语化的语言,故事简单明了,意思很浅,整个童话故事要深入浅出。为了让幼儿记得住,故事中有些人物的讲话,还可用歌谣体的形式表现出来,就像“小兔儿乖乖,把门儿开开”这样的语言,能使幼儿更容易记住故事的内容。另外一类,就是那些写给少年儿童看的童话,甚至成人也爱看的,只要意思浅,能讲得出,不是大段的描写、抒情,就可以讲给幼儿听。
这段文字准确地揭示了儿童尤其是幼儿接受儿童文学的一种特殊方式——听。其实“听”的外延是很广的,如常见的将优秀儿童文学作品通过广播、电视向儿童播讲或表现,其中广播与电视所扮演的正是过去或民间的讲故事人的角色。可以说一部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之所以能广为传布,传世而不朽,其必备的条件之一就是适宜儿童的口头传讲,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换言之,优秀的儿童文学它应该是存在于儿童口耳之间的活动着的文学。儿童接受文学的这一民间文学特征,反过来又要求儿童文学作家在创作时能自觉地吸取民间文学的艺术营养,努力用“最生动有趣而又口语化的语言,写出儿童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