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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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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是卑微的动物,地位十分低下。

古往今来我们总是瞧不起鸡。我们常把卑微的技能叫做鸡鸣狗盗。宋代王安石《读孟尝君传》:“孟尝君鸡鸣狗盗之雄耳!”《东周列国志》第一百回:“魏王忽然想着公子无忌,屡次苦苦劝我敕晋鄙进兵,他手下宾客,鸡鸣狗盗者甚多,必然是他所为。”《儿女英雄传》第十七回:“报仇这桩事,是桩光明磊落见得天地鬼神的事,何须这等鸡鸣狗盗,遮遮掩掩。”此外我们还把用鸡虫得失比喻无关紧要的细微得失;用鸡飞狗跳比喻极端混乱的状态;用鸡毛蒜皮比喻无关紧要的琐事;用鸡鹜争食比喻平庸小人争名夺利。以上各种说法已约定俗成,我不想妄加评论,我想说的是,这些约定俗成的东西,可能是我们对鸡的偏见。实际上,鸡的品格确实是值得称道的,特别是那气度不凡的公鸡,足以令人肃然起敬。

公鸡具有铮铮铁骨,它永远高高地扬起头颅,傲视一切权贵。它的骨气是动物界中少有的,它不像狗那样摇尾乞怜、低三下四、奴颜媚骨,也不像羊那样胆小怕事,一律忍让,也不会像鹦鹉那样会跟着主人学舌。它追求自我独立品格,它从不会低头、不会献媚、不会温柔、不会顺从。为此,常常招来主人的反感,主人想,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公鸡,竟敢在主人面前摆架子、使威风,一点谦虚的态度都没有,太可恶了,必须给点颜色才是。因而鸡的命运往往很糟。我想,鸡的那种不向世俗低头,不向权贵屈服的精神是十分可贵的,就凭这一点,公鸡就是十分可敬的动物。

报晓是公鸡的本性,公鸡是追求光明的动物,公鸡对光明与黑暗十分敏感,它从来不稀里糊涂地生活。每天在黎明前的黑暗之中,公鸡便开始大声呐喊,向世界宣告光明即将到来。高亢的鸣叫反映出公鸡的清醒和聪明,也体现了鸡对世界的热爱。公鸡报晓本来没有错,然而,在很多时候,公鸡会因为报晓而招来祸端。中国有一则寓言故事叫做《早叫的公鸡》,有一个人养了一群公鸡,当公鸡鸣叫的时候,主人便起床了,但主人看天还没有亮,于是认为公鸡在捉弄人,于是把公鸡给杀了。在农村,养公鸡的人常常这样决定对公鸡的取舍,哪个公鸡打鸣难听就先杀掉哪一只,大部分公鸡不是被卖掉,就是被宰杀,留一只叫声悦耳的,因而叫声的好坏与公鸡的命运息息相关。

公鸡具有奉献精神,这种精神完全是自觉的,没有半点图名图利的功利成分。公鸡带领一群母鸡、小鸡觅食,当它发现一处有食物,它决不独吞,而是咯咯咯地叫,把其它鸡叫到这里来一同享用。我曾住在农村,养过鸡,公鸡那种无私奉献的高尚行为一直感动着我。同是发现一处有食物,大多数动物表现为相互争抢,甚至相互打斗,弄得两败俱伤。而公鸡无私的品德足以使其它动物相形见绌,公鸡的高风亮节可圈可点。

公鸡十分勇敢,面对敌人,它从不退缩,它竖起脖颈上的羽毛,目光逼人,威风凛凛。公鸡曾有斗败过狗、猪、猫的战绩。在夜晚,当鸡群进窝休息的时候,站在鸡窝门口的是公鸡,公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守卫在门口,以防敌人来侵犯。在农村老家,一次晚上,家里人忘记了关鸡窝的门。半夜时听到了鸡们一阵惊叫,家里人想,一定有鸡被黄鼠狼捉去了。待天明出门一看,鸡一只未少,可一瞧,大公鸡的头成了血葫芦。原来,是这只公鸡拼命对付了黄鼠狼,保卫了鸡群的安全。这只受重伤的公鸡仍精神抖擞,接连引颈长鸣,好像是欢庆胜利。母亲说,黄鼠狼口中有毒,被它咬伤的鸡十有八九活不成了。果然不出所料,那只勇敢的公鸡在黄昏时分倒下了,它英勇地死去了。我当时很伤心,把它埋在房后的园子里,让它永远安息了。这件事虽过去二十余年了,但那只勇敢公鸡的形象一直留在我的大脑里,挥之不去。

我觉得,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蔑视、小看鸡。以往我们对鸡有顽固的偏见,大概是鸡常在我们身边的缘故。我们对它太熟悉了,反而熟视无睹,只看到它的平凡卑微,而看不到它的高贵和不凡。鸡遭到人的很不公正的待遇。诗人杜甫曾为鸡报不平,他在《缚鸡行》中写道:“小奴缚鸡向市卖,鸡被缚急相喧争。家中厌鸡食虫蚁,不知鸡卖还遭烹。虫鸡于人何厚薄,吾叱奴人解其缚。鸡虫得失无了时,注目寒江倚山阁。”看来大诗人杜甫对鸡还是很关心很理解的。

高贵总是寓于平凡之中。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和理解我们身边的鸡,这样对人类会大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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