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上一点痕迹都没有,像他当初那么大的爆发力挣脱束缚带,皮肤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损害,速度和力量无疑相当强悍,但是以现在的观察,他的手温暖,柔和,手腕被动反射几近无力,手指纤细,修长,拿手术刀就有人信,说他可以轻易放倒几个黑衣人,而且看起来还能放倒更多,简直有点像是说笑话。
“徐芳死了,”门丁轻叹一声,“我亲眼见的,死在我面前,她帮不了你,也帮不了我了。”
就在他说完,想要把他的手放回去的时候,胡禀天的手指不易觉察地动了一下,这一下动的极巧妙,正好是在门丁手掌掩护下,避开了摄像机所有能拍摄到的角度,极快速地在他的掌心弹动了一下。
果然在装疯,门丁暗道。
要说对疯子的了解,还能有谁比他还要清楚?就算是邓其昌,也未必能像他一样,一天到晚地跟这些疯子相处,尤其是在没有任何娱乐的前提下,观察这些疯子几乎就成了他唯一的消遣。
手指接着又弹了几下,轻重有不同,敲击的频率也带着某种特殊之处。
“你说怎么就搞成这样了呢,以前多好,大家一起上班,下班,听说局里年末的时候还有一个联谊……”门丁开始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胡说八道,就像更年期提前的老头,叽叽歪歪的没个完,直到手掌上传来的敲击声停止。
说起来,这是全世界不适合说话,不适合做表情,不合适有肢体动作,不合适做所有事情,偏偏还要传递重要信息时,都会尝试使用的最原始的手段,摩尔斯电码,它掌握起来并不困难,用得好了,却可以救自己于水火。
“我隶属于一个国际性组织,势力庞大,救我,你不会失望的。”
救你?怎么救?把走廊里的黑衣人全干掉?你傻还是我傻?
感受到了他的怀疑,胡禀天的手指再动,“我不是你的敌人,你需要朋友。”
这回的手指弹动动作稍大,门丁有些不太能理解他的急迫,但是他把胡禀天的手放回原处,“想当初我就觉得你追徐芳这事挺扯的,局里稍有些经验的侦探几乎没人认为你在追她,知道为什么吗?我们是这世界上最能看透人心的人之一,如果没这个本事,我们早就下岗了,可是没人猜得到你为什么,这才是我们都搞不清楚的,我们还在酒吧里列出了几个有可能的理由,每个人都下了注。”
左上方墙角的摄像机改变了镜头的角度,它在试图聚焦在他们的手掌上,好机敏的家伙,不知是在主持心理分析,不是个好对付的人哪。
朋友,如果胡禀天的话可以相信,那么是的,门丁觉得自己现在的确是需要朋友的,可是要想好,有没有必要为了交这个来历不明的朋友,而得罪黑衣人。
要不要赌一把?
只要把他救出去,说不定一切都会有个结果,还能最大程度地保密,要是输了,黑衣人就会把先前使用在别人身上的力量,用在自己头上。
让他产生这样想法的,不是胡禀天说的什么国际组织,而是“朋友”二字。
姬尔达提到朋友,上官琼提到朋友,现在他又提到,这个关键词从三个不同的人嘴里说出来,很有可能代表着同一件事,就是他们是一伙的,他们说的话都是针对他门丁的,也就是说,他们都试图要表达一件事——是友非敌,可看起来黑衣人不这么想。
门丁有种想要冒汗的冲动,可是逼着自己强行把汗水憋回去,故作平静地站起来,走出去,他痛恨自己的直觉,也痛恨自己惹麻烦的本事正与日俱增,可他无法逃避,更不想无视自己的直觉,那样等于在否定自己,要是连自己都没了,活着跟尸体有什么分别?
走廊里的黑衣人更多了,有几个身上还带着硝烟的味道,淡淡的血腥气,这无疑让门丁更觉得前途渺茫。
该怎么说,说些什么?这个念头还没有得到答案时,他发现熊耀的脸色变了,他一把把门丁拨拉到一边,“医生!快叫医生!”
门丁愕然回头,发现胡禀天正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地倒在地上,蜷缩成个虾米。
不是吧,我刚才啥也没干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