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定里面没躲着什么人。我觉得傻乎乎的,就像老处女检查床底下一样,但我觉得我恐怕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克服心障了。再说我身边也没枪了。警方当然收走了那把点三二,官方说法是枪是德金拿给我的,为了让我保护自己的安全。他甚至都没问枪的来路,我看他大概也不在乎。 我坐在椅子里,看着脚下的一块地方,马奎斯就倒毙在那儿。地毯上还有他的血迹,尸体四周用粉笔画出的轮廓线也还在地板上。 我思考我在这个房间里还能不能睡得着。我当然可以找旅馆换个房间,但我在这儿已经住了几年,早就住习惯了。钱斯说这儿很适合我,我觉得他说得没错。 我对于杀死他有什么感觉? 我想来想去,最后认为我觉得挺好的。我对那个狗娘养的几乎一无所知。有句名言说“理解一切就能宽恕一切”,要是我知道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