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宇第三次把糖罐推过来时,林砚的拿铁己经凉透了。奶泡在杯沿结了层薄壳,像她此刻的笑容,一碰就碎。
“不爱喝苦的就多放糖。”他的拇指蹭过杯耳,留下道浅淡的指纹——和沈砚的不一样,沈砚的指腹有层薄茧,是常年握画笔磨出来的,碰过的杯沿总带着点松节油的味道。
咖啡馆的风铃响了,穿风衣的女人推门进来,发尾沾着银杏叶。林砚的目光追着那片叶子,首到它落在周明宇的公文包上。那是只深棕色的皮质公文包,上周她帮他整理文件时,发现夹层里有张电影票根,日期是他们第一次约会那天,座位号被他用红笔圈了圈。
“下周去看画展?”周明宇的声音把她拽回现实,“有你喜欢的莫奈。”
林砚搅动咖啡的手顿了顿。莫奈的睡莲她只和沈砚一起看过,在上海的美术馆,他背着画板,在临摹本上涂涂改改,说:“你看这光影,像极了那年在西湖边,你穿白裙子的样子。”
那天沈砚的铅笔断了,石墨屑落在她的帆布包上,留下道灰黑色的印。后来那帆布包被她扔进了衣柜最底层,压着他送的第一支口红,色号是“枯叶蝶”,他说名字够特别,配她写的那些愁肠百结的小说。
“怎么不吃点心?”周明宇把提拉米苏推到她面前,叉子上沾着点奶油,“这家的芝士层是手工打的,你上次说喜欢。”
林砚的叉子插进蛋糕,突然想起沈砚做的提拉米苏。他总把手指伸进可可粉里,然后在她鼻尖点一下,说:“这样就有属于我的味道了。”那些带着可可粉香气的指纹,曾密密麻麻地印在她的笔记本上,每一页都写着“沈砚”。
手机在这时震动,是出版社的消息:“《枯叶蝶》再版,需作者提供新的序言。”
林砚的指尖泛白。这本写于三年前的小说,主角的原型是沈砚,书脊内侧有他用钢笔写的批注:“第三章的雨下得太急,像我们的告别。”
周明宇替她接了电话,语气温和地和编辑敲定序言提交的时间。挂电话时,他指腹轻轻蹭过她的手背:“需要帮忙就说,别熬夜。”
他的指尖温度刚好,不像沈砚,冬天总手脚冰凉,要把她的手揣进他大衣口袋里。可林砚还是下意识地缩了缩手,像被烫到——周明宇的指纹太干净,没有沈砚指甲缝里永远洗不掉的颜料,没有那道握画笔磨出的茧。
晚饭后周明宇送她回家,楼道的声控灯坏了,他牵着她的手往上走。掌心的温度透过针织手套渗进来,林砚却想起沈砚最后一次送她,也是这样的黑夜,他把她的手咬出排牙印,说:“这样你就忘不了我。”
那排牙印在她手背上留了半个月,像串褪色的秘密。后来周明宇第一次牵她的手,目光落在那片浅褐色的痕迹上,只轻声问:“以前受过伤?”
她当时说是猫抓的。
开门时,周明宇替她挡住门框,手指在门板上留下道浅印。这是他的习惯,永远细心周到,像杯恒温的白开水,安全,却喝不出心跳的滋味。
“周末去看我妈?”他替她把围巾摘下来,动作轻柔得像在对待易碎品,“她总念叨你爱吃她做的糖醋排骨。”
林砚的喉结动了动。上周去周明宇家,他母亲拉着她的手,说:“明宇这孩子,从小就实诚,认定的人就不会放。”她的目光落在林砚无名指上,那里还没有戒指的痕迹。
关上门的瞬间,林砚背靠着门板滑坐在地。玄关的柜子上摆着周明宇送的永生花,玻璃罩上落着层薄灰——她总忘了擦。而沈砚送的那盆薄荷,早被她养死了,花盆底还留着他刻的字:“砚爱晚”。
手机在这时亮起,是沈砚的朋友圈更新。照片里他站在塞纳河畔,手里举着杯红酒,背景是埃菲尔铁塔。配文写着:“找到当年你说的那家咖啡馆了。”
林砚的手指悬在屏幕上,指甲掐进掌心。西年前他们约定,等她的小说出版,就一起去巴黎,在塞纳河左岸的咖啡馆写第二本书。可书出版那天,沈砚的画展正在举行,他身边站着个穿红裙的女人,替他整理领带的动作,和她曾经做过的一模一样。
咖啡杯突然从手里滑落,褐色的液体在地毯上洇开,像朵正在腐烂的花。林砚蹲下来擦,却越擦越脏,就像她和周明宇的关系——她努力扮演着合格的恋人,学着喜欢他爱的蓝调,学着吃他偏爱的香菜,学着在他温柔的目光里笑得自然,可心底总有块地方,留着沈砚泼洒的浓墨,怎么也擦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