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顺著三棱刺的放血槽不断溢出,阿卜杜拉也很快气绝身亡。
秦风用敌人的枪,顺手解决了最后几个杂鱼。
从地上捡起一把沾著血的尼泊尔砍刀,拖著疲惫的身体,一步步朝著王队长他们那边走过去。
看到秦风朝著这边走来,原本想要上去关心的王队长,被他凶狠的眼神嚇得哆嗦了一下。
他的眼神,太可怕了,完全没有任何感情,只有杀戮。
王队长甚至怀疑,此刻的秦风会不会分不清敌我,朝他就是一刀砍过来。
“。。。。。。”
最终,王队长还是把话咽回喉咙里。
秦风没有询问伤亡情况,而是径直从他身边走过去。
还有最后一步,他必须得把这场戏演完。
秦风把提前装备好的那个“替身”拖拽下来,这傢伙亲眼目睹了秦风的杀戮过程,已经被嚇尿了裤子。
好在,恐惧並没有持续多久,他就被秦风用一把尼泊尔砍刀给砍下了脑袋。
秦风举起敌人首级,衝著四周大吼:“敌人老大的脑袋,已经被我们砍下来!我的人也已经在来的路上,现在跟我去敌人老窝,把原本属於你们的钱,白面,女人,地位统统抢回来!”
说罢,他就上了之前开来的那辆战损班步战车,並將敌人首级绑在车顶的机枪口上。
隨著引擎声轰鸣,秦风用一场胜利和一个“替身”的脑袋,成功点燃了当地人內心的愤怒与反抗。
街道上的灯不分先后的亮起,里头衝出大量举著枪,群情激奋的身影。
在这种地方,武器就和大白菜一样,几乎家家户户都有。
他们有復仇的心,但只缺一个引子,缺一个杀伐果断,且“实力强悍”的带头人而已。
他们有的开车,有的骑摩托,蜂拥著跟在秦风那辆车的后头。
动静闹得越大,聚集的人就越多,秦风回头看了眼后头不断壮大的队伍。
他啐了一口血水,笑著想要点根烟,可打火机却怎么都打不著火。
就在他准备把烟收时,一只手从后头伸出来,帮他点著了打火机。
秦风余光瞥了眼后头的托马斯。吴,挑了挑眉毛:“还没死?”
托马斯。吴呵呵冷笑:“你都没死,我为什么。。。会死?你这是什么打法,怎么从来没见过?”
秦风把烟凑上火苗,吸了一口,舒服的吐出一口烟:“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是老祖宗的指挥,你个假洋鬼子,不会懂的。”
托马斯。吴翻了个白眼:“光凭这些人,不可能贏。”
“我知道。”
“那你还?”
“我只是带著他们去送死,仅此而已。”
秦风叼著烟,嘴角扬起,但这个笑容却让托马斯。吴感觉不寒而慄。
他发现了,这傢伙不仅是个疯子,而且还是个彻头彻尾的恶魔。
他的手段,比洛根,比当地毒梟毒贩,狠辣一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