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的眼睛颤了一下,慌慌张张的,似剥开迷雾一般,去寻他的目光,去搂住他,想留下他,想离他更近一些。
她不是天生懂得这些的。
最初,她连“喜欢”都说不明白,只会在靠近他的时候慌乱地呼吸。那时的她,不知道身体的颤抖,也是一种语言。
于是,她慢慢学会了抬头,回望,回应。
她的心不再是被俘的,而是主动伸出的手。
而这一切,也是他教会的。
他教她读书、教她写字、教她什么是分寸——也教她,如何在光影交错的夜里,用呼吸去倾听另一个人的灵魂。
她太年轻。
她的欲本身就是爱。
她想要靠近、想要被看见、想要融入,她不懂界限。她以为能让他快乐,就能让自己更被爱。
将腿缠在他腰上的时候,简随安眼尾潮红,她喘得厉害,身体却越来越主动地迎合,一下一下贴上去,越陷越深。
他忽然笑了一声。
简随安迷迷糊糊的,看他。
他伸手握住她的脚踝,反手扣住后,点了点她的脚背。
哦……粉色的指甲油。
简随安蜷起脚趾,别过脸,说得有几分可怜。
“别、别看了。”
而这就是她最大的矛盾。
她想被“看见”,
却又害怕被那种方式看见。
她想被他“喜欢”,
但又不想那份喜欢只落在皮肤之上。
可她偏偏,又希望他再看一次。
——这,就是欲望与爱之间的缝隙。
“春至人间花弄色,将柳腰款摆,花心轻拆,露滴牡丹开。”
写得好,也不过是纸上的春色。
没有气息,没有呼吸。
花不是这样开的。
他听见她的呼吸乱成一团,是那种带着水气、带着颤抖的声音。那种花,在他掌心下颤抖,在他唇齿间生香。
香气带着热意,不是词藻能替的。
他伸手,慢慢在她肩头描过。
指尖所过之处,都是他熟悉的,腰线、脊骨、起伏、柔软,每一处都是他记得的字。
于是他捧起她的脸,在她的唇边轻叹。
“春色如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