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二审程序的提起方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6条与第217条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提起方式有两种:一是上诉;二是抗诉。 上诉,是指有上诉权的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与期限,要求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行为。抗诉,是指检察机关发现法院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依照法定程序与期限提请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行为。 (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主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第二审程序的提起主体可分为两类:上诉人与抗诉机关。 1.上诉人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