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探求过去人事世界中所表现之法则。然历史法则之种类不一。过去学者或认此种,或认彼种,历史法则之探求为历史哲学,是故传统历史哲学之内容殊乏固定性。然此不固定之中却有固定者存,即历史法则之探求是已。本文之任务,在举过去主要之“历史哲学”系统而一一考验之,抉其所“见”,而祛其所“蔽”,于是构成一比较完满之历史观。 以吾所知传统的历史哲学家所探求之法则可别为五类: (一)历史之计划与目的 (二)历史循环律 (三)历史“辩证法” (四)历史演化律 (五)文化变迁之因果律 此五者并非绝对分离。容有一类以上之结合,以构成一家之历史哲学,然为逻辑上之便利起见,下文将分别讨论之。 (一)目的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