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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仪礼(第1页)

第四节 仪礼

《荀子·礼论》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礼仪制度三本就是为了处理好人与自然神、人与祖先神以及人与人的关系而设立的。礼仪的起源最早是祭祀神灵,所以“礼”字以“示”为形符,其后扩大到人与人之间,扩展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等各种礼制。到周代礼制已经发展得十分复杂,在不同的场合有各自不同的礼仪,所谓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十分繁杂琐碎,一般人很难完全掌握。下面我们按照传统五礼的划分对礼仪予以简介。

一、吉礼

吉礼是有关祭祀的典礼。先秦时期认为祭祀是国家的大事,所以便把吉礼列为五礼之首。祭祀的对象有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社稷、五帝、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先王先祖、春夏秋冬四季之祭等,都是属于祭祀的范围。上面这些祭祀的对象可概括为三类:天神、地祇、祖先神。

(一)祭祀天神

在殷商时代,天神是“帝”或“上帝”。这位至上神既统治着日月星辰风雨雷火等天神,也统治着土神、河岳之神以及商代祖先之神。到周代,周人一方面仍沿袭了殷人的上帝崇拜;另一方面又创造了“天”。周王自称是“天子”,上天之子,在《春秋经》中又常称周王是“天王”。周王声称自己是作为天之嫡子在人间统治人民,这样便把自己的统治神圣化。周代祀天的活动大约有孟春郊天祈谷、大旱或仲夏之时的雩祭,季秋之时的祀享天帝、冬至之日的南郊圜丘祀天。

春秋战国时有五帝的说法,《周礼·春官·小宗伯》谓“兆五帝于四郊”。《礼记·月令》和《吕氏春秋》十二月纪把一年四季与五帝、五神相配。

春季

东方

帝太皞

神句芒

夏季

南方

帝炎帝

神祝融

季夏

中央土

帝黄帝

神后土

秋季

西方

帝少皞

神蓐收

冬季

北方

帝颛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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