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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非洲诸文明(第2页)

国王一旦驾崩,两位大的朝臣、监护王子的伯爵和最年长的王子急忙开会磋商。确定了王位继承人之后,立即宣布国王死讯。宣布国王驾崩的方式是熄灭王宫前的圣火,扼死看管圣火的官员、敲响专门的报丧鼓;报丧鼓只能在国王驾崩时使用,鼓声将噩耗传遍全国。鼓声一响,全国立即陷入无政府状态。伯爵男爵互相征伐。强者抢掠弱小的邻居。所有的王子都被召到议事会,听候伯爵监护人宣布继承王位的王子是谁。继后,首相挑战失望的王子及支持者,比武决斗。新王的母亲成为太后,新王的一位同胞姐妹或同父异母姐妹被选为王姑。有些最重要的官吏也在这时委任。国王要经过一个非常繁复的仪式使自己的登基合法,仪式的名称叫“品尝全国佳肴”。但是,登基礼推迟到六个月之后举行。在此期间,他为先王服丧。

王陵官伯爵把国王的遗体接往他管辖的大区,将遗体做成木乃伊。木乃伊做完之后被送往一间房子,房子被用作陵墓。臣民献上树皮布。树皮布被堆放起来。直至塞到屋顶为止。接着就把门封上。四位国王的贴身侍从,四位嫔妃,数以百计的奴隶和俘虏被乱棒打死;他们的尸体横七竖八地丢在陵墓的周围。六个月之后,房门打开,木乃伊的头颅被摘下来清洗干净。一个人用国王的颅骨喝啤酒和牛奶。此后,他就成为先王鬼魂向人民说话的媒介。先王的颅骨随后被放回陵墓。但是,他的颚骨和脐带被送往宫廷中的一所圣殿之中。每一位国王的宫室都永远保存,以兹纪念。先王的大臣、宫廷官吏、众多的嫔妃继续祀奉他的亡灵。每死一位官吏,都要委任一位新官接替他的职位。在位的国王要拜谒亡父的陵墓一次。拜谒完毕,他发出信号,数以百计的出巡随从就被抓起来作为牺牲,祭献给先王的鬼魂。

哀悼先王的时期一结束就举行新王的加冕典礼。国王和王姑宣誓就职、被授予王袍。从大路上抓来的两个人被蒙上眼睛送到国王的面前。其中一人被国王用箭射中,不幸的中箭人被一支奇袭队带到边境,被打得遍体鳞伤,任其惨死。另一位被带往祭坛。八个人作为牺牲一个接一个被杀死,他们的内脏被挂到这个人的脖颈上。此后,他被授予专门头衔,负责侍奉国王的嫔妃。最后,各区的伯爵共同为新王、太后和王姑修建宫室。太后和王姑都有各自的宫廷、大臣和宫廷官,这些官吏与国王的官吏在头衔和职能上都有相似之处。

巴干达人的超自然力信仰带上了强烈的巫术色彩。和非洲各地一样,这里也有巫医。巫医的活动包括制造偶像、施行法术和医治疾病。巫医和祭师有明显的区别。祭师专门祀奉与自己相关的神祇。但是二者的职能有交叠之处,因此,本来是巫医重要活动的占卜,祭师也参与进行。巫医占卜时看玛瑙贝掷下时的纹路,看鸡肠的纹理,或者用其他客观的技法。祭师所得的神谕则藏于神庙之内。

巴干达宗教以亡灵崇拜为中心。据信,一般人的灵魂几年之内在本氏族的儿童身上投胎。儿童用亡灵的名字命名之后,氏族对这个亡灵的崇拜随即停止。从人去世到亡灵投胎这段时间之内,要给鬼魂献祭。一般地说,鬼魂对亲属是以礼相待的,若稍有不恭,鬼魂就要立即报复,惩处不恭的行为。鬼魂的怨气常常被认为是后人生病的根源。

巴干达最大的神祇实际上也是鬼魂,因为据信所有的神祇全都是曾经在世上生活过的人。每个氏族都把自己太祖宗的亡灵作为主神来崇拜。同时,这位祖先又以酋长的化身出现,酋长任职时改为这位祖先的名字。作为一位鬼魂,他享有庙宇、祭师和神灵应有的一切其他设施。如此复杂的信仰造成了逻辑上的不一致,却没有使巴干达人感到困扰,正如古埃及人不会为此而感到困惑一样。所有已故的国王都被认为是全民的神祇,在位的国王常常向他们请教。所有黑人王国的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都有许多共同的特色。它们基本的制度,似乎都代表着颇为相同的主题,是同样主题的各种各样的发展。在所有的王国中,农民组成大同小异的扩展了的血亲群;血亲群的酋长既调节群体成员的纠纷,又担任祖先崇拜中的祭司。这种血亲组织与官僚组织有严格的分野,国家的运转建立在官僚组织的基础之上。即使官僚组织中的职位是世袭制,血亲组织的首领也不能染指其间。所有黑人王国都是高度专制主义的王国,国王有生杀予夺之权。此外,他还代表着最高上诉法庭,他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执法公正。国王的仁慈固然使人感恩戴德,然而如果他从来不独断专行,他就可能被当作是软弱的国王。国王的御体任何时候都神圣不可侵犯,据信,他的健康情况会影响国家的安宁。与此相联的是有正式的条文规定,病弱和衰老的国王要被杀死。

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各国,王族的祖先都是民族崇拜的对象,都是王国的守护神。王族的机构设置得非常繁复,耗去了国家岁入的很大一部分。其配备包括禁卫军、组织繁复的宫廷官吏和数以百计的嫔妃。虽然嫔妃的生活并非严格的隐居,但是常常防范着她们与人私通。所有的黑人王国都没有立法机构,也没有代表民意的任何政府机构。虽然国王有一个议事会,但是议事会成员由国王指定,他们的职责全部是咨询性质的。和血亲部落酋长一样,国王的血亲通常也不能在政府机构中任职。王室的女子都享有高度的**自由,却被禁止结婚生子,若生孩子,其孩子无权继承王位。

我们预料,非洲文化的复兴可能在下个世纪发生。在这个复兴过程中,对上述长期扎根的传统,看来是被忽视的。把民主政治的现实和外在形式强加于非洲文明之上的任何企图,尤其是非常不恰当的。

[1]布须曼—霍屯督(Bushma),既可算作一个民族集团,亦有学者将其分开算作两个民族集团,今居西南非洲。为南非和东非最古老的居民。2500年前分布甚广,遍布南非和东非。近代受西方殖民主义者压迫,濒于灭绝。属尼格罗人种科伊桑类型。

[2]喜克索人(Hyksos),又译“海克索斯人”。自亚洲进入埃及的古代游牧民族。族源不明,一说为腓尼基人的一支,一说为闪米特人与胡里特人的混合后裔。公元前18世纪侵入埃及。据传有6代国王为喜克索人,他们统治埃及长达一百多年。公元前1580年被埃及人逐出。

[3]阿特拉斯山脉(Atlas),非洲西北部山脉,位于地中海和撒哈拉沙漠之间。

[4]盖拉人(Galla),又译加拉人,自称“奥罗莫人”,非洲十大民族之一,多半住埃塞俄比亚,信基督教。

[5]此处的苏丹不指现代的苏丹国,而是一个地理区域,泛指撒哈拉沙漠以南赤道以北的整个地区。

[6]班图部落(Bantu),分布在非洲南部,尼格罗人种班图类型。

[7]祖鲁人(Zulu),亦称“阿马祖鲁人”,非洲南部民族之一。1816—1828年,恰卡任酋长期间,实行政治和军事改革,形成部落联盟。与布尔人和英国殖民者进行长期斗争,现属南非。

[8]1英寸等于2。54厘米。

[9]试罪法(trialbyordeal)亦译神明裁判。假借“神”的力量证明诉讼当事人有罪无罪。作法是对双方进行各种考验,如水、火、决斗等。水的考验即是将双方捆绑抛入河中,淹死者有罪,反之无罪。再如决斗考验,裁判时令双方决斗,死者有罪,反之无罪。

[10]穆拉比特(marabout),阿拉伯语,指居住在兼有宗教和军事双重功能的堡垒式寺院中的伊斯兰教社团成员。

[11]共济会(Freemasonry),世界上最大的秘密团体,旨在互相扶助,由中世纪行会衍变而来,随英帝国的扩张而传至世界各地;强调道德、慈善、遵守当地法律,带有许多宗教色彩。

[12]含米特人(Hamites),又译含族,北非、非洲之角及东非部分地区操含语的民族的总称。北支主要指柏柏尔人,东支包括古埃及人等。

[13]柏柏尔人(Berders),北非民族集团之一,属欧罗巴人种地中海区类型。操柏柏尔语,属闪含语系柏柏尔语族。

[14]松海国(Songhai),7世纪建国,首都加奥;15世纪至16世纪达鼎盛,为西非强大贸易帝国;曾对西非历史产生过重大影响,11世纪接受伊斯兰教,16世纪摩洛哥人入侵后衰落。

[15]曼丁戈国(Mandingo),曼丁哥人在西非建立的国家,在西非历史上起过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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