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否定之否定
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末尾有题为“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的简短的一节。这一节在几个方面是引人注目的。首先,这是《资本论》中唯一一次——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次——公开使用“否定之否定”这个护身符似的概念。其次,其中的一段话是他在《资本论》全部三卷中对反对资本的革命和未来社会秩序的特征的概括。这两个特点产生了一些概念上的难题。本章将通过引用其他方面的证据来讨论这些问题,这些证据主要来自《资本论》前几章、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及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一些评论。
在这里我的第一个主题是“否定之否定”范畴,这是恩格斯著名的辩证法“三个规律”之一。有趣的是,斯大林(Stalin)在其《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之辩证唯物主义篇章中却忽略了这一点。阿尔都塞认为否定之否定是唯心主义的,并且由于这个原因,他认可斯大林,指出“把否定之否定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领域中排除出去只能表明作者具有真正的理论敏感”①。马科斯米里安·吕贝尔(M。Rubel)也声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使用其实是“拙劣的模仿”①。因此,在法国马克思主义中,“反人道主义者”与“人道主义者”两翼是能够达成共识的!然而在这里,我要努力为一般意义上的辩证法及特殊意义上的否定之否定的这个特点正名。
上述这些难题的解决,依赖于体系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之间的基本区分。后者将双重否定过程定位于一系列历史阶段中,而前者(体系辩证法)处理的是既定体系——在这里即资本主义——的结构关系与对立要素。
首先,让我们提醒自己我们所引的文本:
资本的原始积累,即资本的历史起源,究竟是指什么呢?既然它不是奴隶和农奴直接转化为雇佣工人,因而不是单纯的形式变换,那么它就只是意味着直接生产者的被剥夺,即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解体。
……
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而小生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只有在劳动者是自己使用的劳动条件的自由私有者,农民是自己耕种的土地的自由私有者,手工业者是自己运用自如的工具的自由私有者的地方,它才得到充分发展,才显示出它的全部力量,才获得适当的典型的形式。
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对自然的社会统治和社会调节,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产生出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它的消灭,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的积聚的生产资料,从而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广大人民群众被剥夺土地、生活资料、劳动工具,——人民群众遭受的这种可怕的残酷的剥夺,形成资本的前史。……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即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即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所排挤。
···
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所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一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的过程。①
这里对“否定之否定”辩证特点的使用被攻击为旨在欺骗我们接受马克思所预期的结论的黑格尔式胡说八道。在马克思的时代,杜林(E。Dühring)就是这样说的。恩格斯通过指出马克思的结论是在无可挑剔的实证工作和科学的理论概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来为马克思辩护、反对杜林。马克思是“在作了自己的历史的和经济的证明之后”才指出他所预期的运动有着“否定之否定”的逻辑形式。①这种逻辑并不被认为在某种先在性意义上担保结论。阿尔都塞认为,如果事情是这样的话,那么,对“否定之否定”这一术语的使用就是“隐喻”。②而里格比(S。H。Rigby)则认为,这就意味着它没有实际的解释功能:如果建立在历史和经济事实基础上的证据是错误的,那么一种纯粹逻辑特点并不能代替它;然而如果这些事实的确提供了证据,那么这个逻辑上的特点就成了“多余的东西”(fifthwheel)——一个毫无作用的装饰。③
但如果能够证明对结果的部分解释是,由于某些具有充分根据的物质原因(而不仅是因为黑格尔意义上的“理念的自我运动”)结果通过双重否定运动而链接到起源上,那么,这个特点就远不是隐喻或拙劣模仿。如果它能够确认结构关系与它们之间转变的逻辑复杂性,那么它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就完全是转变的形式,而无论真实过程受多大影响和具有多大偶然性。
对真实转变的这方面解释在两种方式上受到限制。首先是因为不得不给予内容(上文提到的“历史的和经济的事实”)适当权重,其次是因为,即使把经济置于一系列决定因素等级中的优先地位,其他调节因素在推动或抑制在这里得到确认并在下面予以阐发的内在趋势方面也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我也将涉及所讨论段落的另一个难以理解的特点,即将社会主义描述为重建根源于“共同占有”(onpossessiozes)的因而不同时是“私有制”(privateproperty,dasPri-vateigentum)的“个人所有制”(individualproperty,dasium),这一过程与从“资本主义私有制”(capitalistprivateproperty)转变到“社会所有制”(sesellschaftlitum)是一致的。①这究竟是什么意思?②
在这里,恩格斯再一次努力做出解释。他通过指出马克思的意思是“社会所有制涉及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涉及产品,也就是涉及消费品”③,试图破解某种东西——它既是个人性的又是社会性的——的奥秘。如果真的这么简单的话,那么,马克思居然没有以那种方式谈论它,这就有些奇怪了。我对这个解决办法并不满意,因为它导致生产和占有之间的分离,而这与马克思思想精神极其不相干。我猜想,生产的对象和手段实际上是处于个人所有制和共同财产之下的东西。
下面,我将证明这两个难题——“否定之否定”的含义和“个人所有制”的含义——之间存在某种联系。
让我们继续。显然,第二个否定的含义取决于第一个否定。关
于第一个否定,我有一个问题。
首先让我们看看所谓“第一个否定”。马克思将私有制(re-gime)设定为起点,在其中,“劳动者是自己使用的劳动条件的自由私有者”,但由于它预先排除经济发展,所以“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①。
下面接着是马克思文本中一句比较特别的话:“它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产生出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②如果我们相信这个观点,那么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就是自我否定。马克思说,它(基于简单商品生产的个人私有制)摧毁了自身。这表明资本原始积累产生于试图说服他人为其工作的某些个体的生产性努力。这也表明,一旦我们有了基于“分散的、独立的、拥有自己劳动条件的劳动个人的结合”的简单商品生产模式,它就会历史地发展成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剥削体系。
这与马克思的关于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描述是有些不一致的。在关于原始积累的一章③中,马克思清楚地说明,这不是以所有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而辛苦挣得财产的问题,而是扮演了重要作用的“征服、奴役、劫掠、杀戮,总之,暴力”的问题。④新雇佣工人被雇佣的自由是以他们“由旧有的封建制度安排给他们的生活保证”同时被剥夺为基础的。把农民从土地中征用出来的过程是主要的事情。它包括把资本主义前期的农民从教会土地和公共用地中夺过来,也包括“清除”所有的佃户和体力劳动者。这些勉强为继的农民和因压迫而破产的工匠构成新劳动力大军的基础。马克思是这样总结这一过程的:
掠夺教会地产,欺骗性地出让国有土地,盗窃公有地,用剥夺方法、用残暴的恐怖手段把封建财产和克兰财产转化为现代私有财产——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这些方法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合并,为城市工业造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的必要供给。①
应当指出,这个过程中包含政治要素。它不仅仅是被狭义地理解的经济力量的自发产物。这一点在马克思谈论“工业资本家的产生”时就更加清楚了。在17世纪后期的英格兰出现了这些发展的必要条件。马克思说:
在英国,这些因素在17世纪末系统地综合为殖民制度、国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和保护关税制度。这些方法一部分是以最残酷的暴力为基础,例如殖民制度就是这样。但所有这些方法都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化过程,缩短过渡时间。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②
从马克思的描述中我们了解到,资本主义农业和工业产生于封建主义的衰败,而不是前资本主义简单商品生产模式的自然结果。①
实际上,在我们第一次引用的段落中,马克思自己就承认,相关的转变包含对大量奴隶和农奴剥削的“单纯的形式变换”。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认为,既然资本主义的关键资源是货币,那么它的源头就应该在商人和高利贷者的财富之中去寻找。②
第一个否定再研究
现在我要对个人财产之否定的辩证法提供另一种理解。这种解释抛弃了具有因果起源问题式的历史性视角,转而采用要求在逻辑条件中解释“起源”的结构性问题式,此即是说,它明确地表述了体系自我生产的基础。为了做到这一点,将资本主义的历史命运那一节中有关否定的讨论③与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那一章④联系起来是富有启发性的。
在研究资本形式时,马克思首先仅仅根据剩余价值产生于的流通中其中货币回流来定义它,随后才将之奠基于对剩余劳动的占有。他将M—C—M’循环称作“过程中的价值”,而将资本称作“自动的主体”。资本在随后的变形中与自身的等同性被表达在“货币形式”中。但这种“自行运动的实体”不仅假定了商品和货币的形式,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同它自身发生私自关系”,因为它从作为剩余价值的自身中区分出“作为原价值的自身”,当两者被结合成新的资本时,它们才扬弃这个区别并“合为一体”。①
仅仅在形成资本作为“自我增殖的价值”这个定义之后,他才问自己,这一形式如何保持自身。他进而发现随着对雇佣工人的剥削而来的剩余劳动中的剩余价值实体。劳动力被证明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因为它们有可能创造比它们自身所具有的价值更多的价值。现在马克思强调,商品所有者必须在市场上作为他们商品的所有者而面对彼此。当劳动力本身成为商品时,并没有发生什么形式上的变化。工人们将他们自己的劳动力视作一种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而随意分离的财产。资本家购买这种劳动力和其他生产手段。从法的角度来看,这是平等的关系。购买者和销售者“作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缔结契约”“每一个人都只支配自己的东西”“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②
然而,马克思现在更多地研究这样建立起来的资本关系的本质,并证明内在于它的(逻辑)发展中的辩证颠倒(inversion)。起初看来,预付资本是从以某种方式得到积累的、独立于无酬劳动的资金中发展起来的。相似的是,自由工人在劳动市场上被雇佣这一事实是幸运的意外。马克思在简单再生产一章③中表明,资本关系在其活动中将其存在的这些条件转变为它的结果。尽管资本家认为他靠利润而生,并保留了他的原始资本,但实际上他经有限的几次再生产周期就消费掉了原始资本,他所投入新周期的资本无非是由先前周期中无偿占有的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构成的。马克思将这个运动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