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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体系辩证法(第2页)

注意到以下一点是重要的,即整个观点被概念驱动着:对有意义的价值概念来说,货币是必需的。在马克思的准因果叙述中,下述说法是无迹可寻的:商品交换者由于他们的处境结构而具有一种发明货币的趋势。如果内在于商品中的价值仅在通往更高的范畴——货币——的辩证运动中才能实现,那么这样的商品自身就具有矛盾的特征。要解决这些矛盾,既不能废除商品,也不能丢弃商品,而只能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巩固商品的发展,“创造这些矛盾能在其中运动的形式”①。而且,货币自身被证明是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矛盾统一体在更高层次上的具体化。每一次进一步具体化都是如此。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资本主义是否能最终解决这一矛盾?或者,无论资本主义如何改变自身,它都无法与自身和解吗?资本主义将耗尽它“发展的空间”吗?

把《资本论》作为辩证法——因需要重构既定总体而呈现出的辩证法——予以解读的最清晰例证是,马克思在“总公式的矛盾”这一节中所指出的转向生产。

在《资本论》前几章中,马克思探讨了简单商品流通与为货币所中介的商品流通。现在很清楚的是,在价值的简单流通观念中不存在矛盾。聪明的商人通常能够成功地贱买贵卖——这种观念实际上也不存在矛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运气、判决或欺骗的手段靠损害他人利益而获得的价值增殖只具有偶然性)。那么,为什么马克思认为转向生产对于解决这些矛盾是必然的呢?它只能从资本概念被现实化的需求中产生。这种需求仅仅基于如下假定才能得到支持,即这一工作的目标是解释正在发展中的资本主义,探究资本主义在它所有存在条件中再生产自身的潜力,并辨识资本主义发展中任何不可克服的矛盾。它在这一点上以如下观点为前提,即资本被界定为自我增殖的价值,在其中剩余价值由于其形式而必然积累至资本。正是基于这个假定,马克思才表达出如下关键性矛盾:“因此,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②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对价值生产者即劳动力的购买。然而,这里存在一个未经验证的先决条件,即存在劳动力市场。但是马克思在引进劳动力概念以解决上述矛盾时并没有对之进行任何解释。这不是因为马克思没有意识到他正在做这样的假设,而是因为,他仅仅简单地宣称对自由劳动力的起源问题没有理论兴趣!①没有什么比他这个“宣称”更能显示其辩证法的本质了。他不认为自由劳动力源于作为其结果的流通的辩证法,相反,他说如果辩证法要继续前进的话,那么资本的概念就要求自由劳动力的先在性。他继续前行!但是这个问题却被永远搁置了。这种从一开始就作为前提的资本存在条件(《资本论》后半部分中显示出这种前提是历史性发展的偶然结果)是在后来由于资本关系的发展才确立自身的。②现在我们就明白马克思为什么对先于资本关系的劳动力市场的起源问题不感兴趣了,资本存在的条件是作为资本的结果而被推导出来的,资本“假定”了自己的条件。

再没有什么比这个例子更能清楚明白地证明,《资本论》是对内在于整体的相互条件的叙述,而非对从原初条件到更高级条件的准历史发展过程的叙述。马克思没有为资本关系的发展提供任何具有准因果特点、意在表明资本主义如何产生——比如在货币流通条件下对某些人来说存在着开始“用钱生钱”并使直接生产者屈从于这些目标的结构性趋向——的观点。相反,如果价值增殖要得到保证,那么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关于劳动剥削必然性的辩证法。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一个用概念建立起来的链条。

尽管自由劳动力的发生学起源吸引不到来自体系辩证法观点的兴趣——后者关注的是共时性诸因素的关系,但马克思对自由劳动力的起源还是有历史的兴趣的。因为马克思总是不厌其烦地指出,资本主义起源不能在作为自然前提的自由劳动力基础上予以解释。相反,从生产工具中区分出工人的劳动力是非自然的,这一点需要根据先前历史做出特殊的解释。然而,这个过程在它的结果中消失了,体系性观点对之不产生任何兴趣,因为体系自身再生产出它存在的这种条件。

正是由于精准地关涉(双重的)自由劳动力(doublyfreela-bour)的历史发生,马克思才注意到辩证法必须明确自身的界限。让我们审视下面这个有趣的段落:

但是经济生产的这个历史发展阶段——自由工人就是这一阶段本身的产物——是资本本身生成的前提,并且更是资本本身存在的前提。资本的存在是在社会的经济形态形成上所经历的长期历史过程的结果。这一点肯定地表明,叙述的辩证形式只有明了自己的界限时才是正确的。对简单流通的考察向我们揭示了资本的一般概念,因为在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内部,简单流通本身只是作为资本的前提和以资本为前提而存在的。对资本的一般概念的这种揭示并没有使资本变成某种永恒观念的化身,而是表明,资本如何在现实中,只是作为必要形式,必然同创造交换价值的劳动,同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结合在一起。①

然而正如我所主张的,就体系辩证法对有机总体的“内部作用”的探究而言,没必要进入到前资本主义的历史中。在探究有机总体的“内部作用”的努力中,体系辩证法表明体系的所有前提如何被体系假定。但现在我要补充的是,有两个前提因而有待被确定。我们可以看到,这是内在于马克思自己对资本总体的洞见的。以下引用的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相关段落:

如果说,在完成的资产阶级体制中,每一种经济关系都以具有资产阶级经济形式的另一种经济关系为前提,从而每一种设定的东西同时就是前提……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生成为总体的。①

在思考这个段落时,我强调“属于”与“创造”之间的真实差别。它们涉及资本的非常不同的“存在条件”。一个人可以恰当地谈及“器官的创造”,在那里涉及的是像工厂体系(在其中劳动的实际从属是得到保证的)一样的“本土”形式。可以说,这些资本作为其自身而产生。十分不同的是作为资本存在的必要条件的那些“器官”,资本遭遇它们,使它们屈从于自己的目的,并把它们纳入特殊价值形式之下。这些存在条件对资本来说是历史地既定的,之后就被置于资本之下。资本存在之历史的既定条件的这种实例是双重自由劳动力的出现。但是,一旦资本在它自身的基础上运行,这种被预先假定的劳动力就沦为了资本的一个要素,至少在如下的意义上是这样的,即劳动参与到资本主义再生产的亚流通中,以便其双重自由的特征能够被内在地再生产。

总结一下:这些例子表明,黑格尔和马克思所使用的体系辩证法研究的是既定整体的内在形式之间的概念性联系。范畴诸层次的序列建立起来,在其中,更成熟的形式为早期形式提供基础。这种逻辑不能以任何方式依赖于最初产生体系基本条件的历史发展,因为这些条件就是在逻辑序列内部表达和建立的。①逻辑序列对应于对象的内在诸关系,探索确保整体再生产的相互确证性形式。

我主张把体系辩证法从关于历史顺序的考虑中分离出来,毫无疑问,我也建议对《资本论》第1卷的最后一部分——也就是“原始积累”部分——进行严格的、历史性的解读,这种解读不同于对《资本论》前半部分的解读,因为《资本论》前半部分是按照范畴发展的逻辑组织起来的。有人可能会认为历史材料的引进是反对对《资本论》进行逻辑解读的证据,但是在我看来观点的动力还是严格地逻辑性的。我将用不同的方式对这个材料进行解释。

首先,应该注意到《资本论》第1卷的前三篇几乎是以流通和价值增殖为主题的严格体系。仅仅第8章讨论工作日问题,存在着关于为工作日而斗争的扩展性历史讨论。在我看来,这个讨论完全是说明性的(illustrative),并且没有发展这个观点。必须为工作日的长短而斗争这一点可以从资本关系的概念中推导出来,但是对马克思来说如此详细地说明这一点无论如何都是不必要的。

其次,大量历史讨论是在《资本论》第1卷的第四篇即“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中的。这里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内在于“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这一概念的是,资本必须持续不断地革命化生产力,但在英格兰某一时期,动力织布机变革棉纺织业仅是对这一趋势的纯粹说明;另一方面更为重要,因为它涉及新概念的发展。劳动实际地从属于资本是劳动形式地从属于资本的一种补充。①这是工场手工业转变为机器大工业的背景,这一背景仅在技术条件下是无法得到解释的。②我通过区分概念的真相(truth)与概念的现实解释这一点。资本必须再生产自身和积累自身,这是这一概念的内在要求,在这个过程中,资本试图克服各种阻碍,使得资本参与其中的物质现实尽可能完美地符合它的要求。但是,资本要做到这些需要时间,即把资本世界的无障碍流通和增长变成现实是需要时间的。资本对立面的那一极即劳动,事实上顽强反抗着资本强加给它的大量时间。因此,尽管“实际的从属”范畴逻辑地暗含在资本概念中,资本概念被要求完善该范畴,但事实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一系列革命仍然被要求为资本霸权的维系创造必要条件。

最后,标题为“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的一章是以一些关于英格兰和爱尔兰的历史事实结尾的,但是这一章被马克思明确标识为“例证”(illustration)。

总结一下:一般来说《资本论》逻辑地使用历史材料,它表明内在于概念的确定倾向如何展现在现实中。

辩证法:肯定的与批判的

我说过,每一个更高层次的范畴都更加真实,因为它与更早的、更简单的、更抽象的范畴相比要更加全面。接下来似乎是这样的:体系辩证法必然具有一种肯定性的特征,在其中所有范畴都依据这些范畴在整个体系中所处的位置而获得合法性,整个体系通过理解这些范畴而担保了它们的真理性。

现在,克劳斯·哈特曼(K。Hartmann)认为,这种辩证法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的,因为正如马克思的观点所表明的,对资本的判定越来越具有否定性,资本变成危机四伏的、剥削的和非理性的。托尼·史密斯(T。Smith)对这种观点做了回应,他指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同时具有肯定性与批判性”的新型辩证法。①我同意史密斯的观点。完全可以主张——以货币为例,它使得超越物物交换的经济活动的巨大发展成为可能,虽然与此同时货币体系使我们遭受异己力量的支配。

一个纯粹肯定的辩证法将展现出资本如何把所有经济生活的要素都纳入它的形式之下,在克服和改变使用价值领域的意义上成为绝对的。辩证法的批判的方面的表现为,在使用价值方面资本面临自身的两个“他者”,资本不能貌似合理地宣称——以黑格尔的方式——这两个他者仅仅是它自身的两个方面。资本的外在他者是自然,资本以惊人的速度分解自然从而侵蚀它自己的物质基础。资本的内在他者是无产阶级即资本自己的产物,无产阶级具有颠覆资本统治的潜能。

我刚刚提出的观点不能推翻基于体系辩证法的叙述方法。我们可以使用推动力的观点以解决矛盾,从而激发一范畴向另一范畴的诸转变——不管是像黑格尔那样假定资本的矛盾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可以得到最终解决,还是像马克思那样认为资本不能克服它自身的矛盾。

马克思说过,一门科学必须采用适合所研究对象特有特征的逻辑。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对于政治经济学批判来说,什么是适当的逻辑?我们已经通过很多资料得知,马克思认为他在《资本论》中的叙述方式是“辩证的”。很遗憾,他从来没有写过他曾许诺要写的关于辩证法的著作,但我们知道,马克思认为重读黑格尔《逻辑学》对于他“材料加工的方法”①是有帮助的,并且在《资本论》中他公开声称自己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②。因此在本章第一部分,我想表明,黑格尔的逻辑虽然是唯心主义的,但却的确与货币经济的特有特征有关。因而我们对后者的探索可以利用黑格尔关于其逻辑的叙述中的类似范畴。我们将表明,从商品交换到价值的运动可类比于黑格尔的“存在论”,货币和商品的二重化可类比于“本质论”,作为实现于劳动和工业中的“绝对形式”的资本具有黑格尔“概念”的全部特征。本章主要部分提供这样一种对马克思所开启的价值形式分析的重建,它采取诸范畴的体系辩证法的形式。

但在关注价值形式时我将首先不涉及任何劳动内容,这一点是与马克思不同的——马克思同时分析这两者。然而,我通过提供新的证明而得出结论:马克思高度重视以资本主义方式生产的商品,他这样做确实是对的。

价值形式与黑格尔的逻辑

黑格尔的逻辑将思维的基本范畴视作独立于任何偶然经验实例的纯粹范畴。他把它们视为以体系的方式排列起来的,即从简单的抽象范畴到更复杂的因而也更具体的范畴。诸范畴的这种体系据说是自我运动的,因为对一范畴的中介促使我们引入另一相反的或更复杂的范畴。黑格尔之所以是唯心主义者,在于他似乎认为他已经表明显现于现实世界中并在其中发展的这些关系的必然性。

为了确证黑格尔的逻辑与政治经济学批判之间的相关性,有必要把握资本主义体系的本体论基础。

这个基础就是交换中那种抽象的现实,那种抽象被表达在异质性商品作为价值的等同性中。这种“物质抽象”具有一种完全独立于理论建构中关于抽象的方法论的实质性现实。它产生了商品仅仅例证其作为价值抽象本质的“颠倒现实”,并且具体劳动也仅仅被视作抽象劳动的物质表现。这里的关键是,这种抽象不是精神运作,而是物质抽象(materialabstra)。在把劳动假定为抽象之前,也要把商品本身假定为它们作为价值抽象等同的承担者。①在这种纯粹的物质抽象过程中,不言而喻的是,交换双方没必要知道他们在这方面正在做什么或者他们实际行为背后的逻辑是什么。由于从相关使用价值的特殊性——它在交换期间是不在场的——中的这种物质抽象,商品获得了交换价值的新规定性,相关使用价值在通过它们生命循环的这个阶段时扮演着强加于它们之上的这种规定性的承担者的角色。使用价值屈从于价值形式。相反,在商品使用价值的实现过程中,交换价值是不在场的或消失的(尽管在生产性消费中交换价值又会以“转变的”形式再次出现)。

为了进一步解释黑格尔的逻辑为什么和价值理论相关,让我们现在预先概述一下本章后半部分的价值形式叙述。商品在市场上出售是因为它们被认作其他人所需要的使用价值,如果商品最终被消费,这就实现了它们作为使用价值的原初假定。但这一过程中商品处于存在的不同阶段,因为当它们被交换时,它们没有被使用,而且这种可交换性的权力不是以使用价值为基础的。例如在偶尔的情况下,用两个半瓶的酒去交换一整瓶的酒是有可能的,但在多数情况下,被交换的商品作为不同的使用价值是不可通约的,因为它们的特殊属性适用于不同的用途。实际发生的事情是对这种特殊性中的抽象及对使用价值的这种区别的否定。

我认为,黑格尔的逻辑和价值形式之间有着紧密关系,这一关系比黑格尔的逻辑与它逻辑结构的外在确认之间的关系,或与它充分性的规范在方法论上的积极应用之间的关系,以及与认为从简单结构到复杂结构的运动是方便的叙述策略之间的关系,都还要紧密。我相信在某种程度上价值形式和黑格尔的逻辑将相互确证。我们并不只是把黑格尔的逻辑应用到独立的内容上。不是说价值形式偶然产生了黑格尔在他的逻辑范畴中所描画的复杂结构,而是说,这种形式事实上具有抽象纯粹性,从而构成黑格尔逻辑理念的真实化身。马克思认为,对商品一资本主义体系的叙述同时也是对它的一个批判①(这种叙述在其自身中即是批判,而不需要运用任何外在标准,比如关于“正义”的非常含混不清的标准),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在我们的语境下——我们认为它恰是黑格尔逻辑的应用(applicabili-ty)——是有道理的。黑格尔的逻辑将对象视作颠倒的现实,这个对象从它的承担者那里以体系性的方式异化出来并在从物质交换和现实行为到纯粹形式王国的精神化过程中潜在地体现黑格尔的“理念”。②

叙述方法(TheMethodofEx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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