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我们就没有什么阻碍,也不能知道我们意欲的是什么。
而且不能意欲不同的东西。
难道躯体的被意欲的运动不正是这样吗?就像世界中每个不被意欲的东西(Ue)一样,它仅仅被意志所伴随?
但是它不仅是被愿望所伴随!而且是被意志所伴随。
也可以说我们觉得自己对于这运动是负有责任的。
我的意志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在攫取,而对其他人它又不去攫取。
愿望(Wüns)不是行动,意欲却是。
(比如,我的愿望与椅子的运动有关,我的意志则与一个肌肉感觉有关。)
我之意欲一个事件乃是在于我去做它,而不是在于我去做另外的引起它的事情。
如果我挪动一些东西,我也就这样挪动了自己。
如果我做一件事(V),我也就这样采取了行动(sogeheichvor)。
但是,我不能意欲一切。——
但是,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不能意欲这个?”
我能够试着去意欲一些东西吗?
也就是说,通过对意欲的观察,看起来似乎世界的一个部分比另一个部分站得离我更近(这是不能忍受的)。
当然不能否认,我在一种流行的意义上做点什么而不做别的什么。
如此,意志相对于世界就不是等价的,这必然是不可能的。
愿望发生在事件之前,意志则伴随事件。
假设一个事件将伴随我的愿望,我是否已经意欲了这个事件呢?
看起来,愿望的这个伴随不是碰巧与意志的被强迫的伴随相反吗?
1916。11。9
信仰是一种体验吗?
思想是一种体验吗?
所有的体验就是世界,且不需要主体。
意志活动不是体验。
1916。11。19
依据什么样的一个理由去假设一个意欲着的主体呢?
我的世界对于个体化(Individualisierung)又是不够的吗?
1917。1。10
如果自杀是允许的话,那么一切都是允许的。
如果有一些东西是不允许的,那么自杀就是不允许的。
这向伦理的本质投去一束光明。因为,自杀可以说是基本的罪。
如果人们研究自杀,则情形就像人们研究汞气,以掌握蒸气的本质一样。
或者自杀本身(Selbstmordansich)也不是非善非恶的!
选译自《维特根斯坦全集》(八卷本),第1卷,
法兰克福,苏尔康普出版社。先刚译。
[1]文中方括号内的数字是德文版原编者所加的《逻辑哲学论》中的有关条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