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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社会伦理02(第2页)

还有,每一件本身被要求的事情,(对要求它的那个主体来说)都可以把它叫做好的事情。每一件本身未被要求的事情,(对拒绝该事情的那个主体来说)都可以把它叫做坏的事情。

行动的目标和本身被要求的事情,因此都属于“好”的范畴。行动的目标也属于“被要求的事情”的范畴。

由此产生了下述问题:行动的目标和本身被要求的事情是如何互为关联的呢?这个问题很复杂,我不打算详细讨论它。但思考以下一点是合理的:惟有通过行动能做成的事情,才可以是行动的目标。“渴望得到月亮”,这不是在盯着一个目标。但是除了那些通过行动能做成的事情之外,还有一些事情可以是本身被要求的——例如在阴冷的日子渴望阳光。在行动的目标和本身被要求的事情之间,我可以提到的惟一简单关系就是,行动的终极目标也是本身被要求的事情。

行动的中介目标是本身被要求的事情,或者是本身中立的事情,或者是、但不常是本身未被要求的事情。去谋求那个本身未被要求的对象,绝不可能是行动的终极目标,因为所作的这个假设包含一个矛盾。但是,避开那本身未被要求的,有时是行动的终极目标。那未被要求的是我们拒之门外的东西,除非我们偶尔为某些其他东西的缘故,把它作为中介目标来追寻,或者把它作为所渴求的某物的必要先决条件来忍受。

当某个人获得了对他来说是本身被要求的某物,他并没有把这种获取作为一个目标来追寻时,我们就说,这个被要求的某物降临到他身上。类似地,当一个人获得了对他来说是本身未被要求的某物,他也没有把这种获取作为一个中介目标来追寻时,我们将说这个某物降临到他身上。

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否可以合适地说,降临或者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某个事情是“被要求的”呢?英文中“被要求的”(wanted)一词有很多的意义,因此必须非常小心地使用。有时,这个词意味着“欲求的”,有时又意味着“需要的”,有时则意味着“希望的”。当被要求的事情是行动的一个目标时,与“被要求的”最为接近的等义词是“欲求的”。也许,对一个人发生的并且满足我们关于本身被要求的解释的事情,最好称之为“受欢迎的”。它们是我们“高兴地接受”或“愉快地获取”的东西。经常地,我们只称它们为“好的”。当我在这里称它们为“被要求的”时,这一语词与“未被要求的”这个语词恰成对比,后一语词确实可以正确地用来表示那些被拒绝的东西,这些东西会降临或者发生在某个人身上。

11。考虑某种事情,一当事人把它作为终极目标来追求。假设他做到了这一点。达到这个目标通常是和许多事情相关联的,这些事情中有些是作为实现目标的因果先决条件,另外一些是作为实现目标的后果。在与他的目标如此因果关联着的事情中,有些也许是为该当事人所知晓的,另外一些则不为他所知晓。而且,有些事情可能在他追寻其目标时已为他所知晓,另外一些事情则是在他已经达到目标之后才逐渐为他所知晓的。也就是说:它们与他的目标的因果关联是(渐渐变得)为他所知晓的。

当事人作为终极目标来追寻的事情,对当事人来说是好的,而且是他就该事情本身而言所要求的。再一次地,在那些与他实现目标具有因果联系——或者作为他实现目标的先决条件,或者作为这件事的后果——的事情当中,有些事情就是(被他)本身所要求的,其他的则是未(被他)本身所要求的,还有一些(对他来说)是本身中立的。所有那些本身未被要求的事情的总体,我们称为代价(prices),它是当事人为达到他的终极目标而必须付出的。

可以观察到,这一“代价”概念既包括后果,也包括因果先决条件。按照对该概念的这一定义,不仅当事人为获得其所要求的东西不得不容忍的那些事情,而且作为所获得之物的后果而不得忍受的那些事情,都应算做他不得不为该好事所付出的代价的一部分。人们可以为着另外的目的,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去定义“代价”这一概念。我们如上定义这个概念,就是为了当下的目的。

对于本身被要求的任何事情,可能提出这样的问题:这件好事值这个价格吗?可以前瞻性地提出这个问题,着眼于下述一些不得不经历的事情,它们是开始把那件好事当作一个目标来追寻的后果;或者说,也可以回溯性地提出这个问题,着眼于已经遭受其害的事情。

回答某件好事是否值得支付其价值这个问题,就是在作出一个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到某件好事,是比另外某件事更好的或更坏的,比后面这件事更值其价格或更不值其价格。如何适当地表述这种价值判断呢?

我认为,我们这里必须再次求助关于偏好选择的那个逻辑构想。我们(在第九节)已经说过,我们所没有的东西,当忽略其原因和后果时,我们偏好得到这些东西,而不愿继续没有它们,这些东西就是本身被要求的;而当我们偏好继续没有这些东西而不是得到它们时,这些东西就是未被要求的。这个有关接受或放弃、拥有或不拥有的问题,在考虑事情的原因和后果时,我们也可以对那些事情提出来。我认为,表述我们由此就要面对的选择的正确方式是这样的:

假设X是某件事情,它先前不在我们的世界(或生活)中;也就是说,我们并不拥有它,或者它本来就不曾发生过,或者我们本来就不曾做过它。那么,我们随后会要求把X引入我们的世界(或生活)中,并且也会考虑获得(或做)X的因果先决条件以及拥有(或做了)X的后果吗?或者说,我们会偏好继续没有X吗?在打定主意的过程中,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在我们的世界(或生活)中不发生这种改变的因果先决条件及其后果。例如,如果我们希望避免得到X,我们有必要采取某些本身未被要求的行动去防止X成为现实;并且,作为未得到X的后果,我们可能有必要放弃本身被要求的某件另外的事情Y。

我们引进符号“X+C”来表示一个复合的整体,它是由X和一些别的事情构成的,这里所谓别的事情是因果地与X相关联的,或者是X的先决条件,或者是X成为现实——即从非X到X的变化——的后果。符号“非X+C′”代表这样一个复合的整体,它由缺乏X和出现一些别的事情构成,这里所出现的那些别的事情是因果地与继续缺乏X相关联的,它们或者是继续缺乏X的先决条件,或者是这件事的后果。

在考虑我们正在讨论的构想中的偏好选择时,所出现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偏好X+C,而不是偏好非-X+C′?或者,我们是否有相反的偏好?或者,我们是否会是中立的(没有偏好)?

设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我们宁愿有而不是继续没有X,也就是说,偏好X+C,而不是偏好非-X+C′。那么我们将说,X+C,或者由X与其因果先决条件以及X成为现实的后果所构成的那个复合整体,是我们的好(福利)的肯定构件。对于事情X本身,我们说它对我们是好的或者说是有益的。在这样说到X时,我们不考虑X是不是本身被要求的,或者是本身未被要求的,或者是本身中立的。

设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我们宁愿继续摒弃X而不愿拥有它,也就是说,偏好非-X+C′,而不是偏好X+C。那么我们将说,X+C是我们的好的否定构件。关于事情X本身,我们会说它对我们是坏的或者是有害的。在这样说到X时,我们不考虑X是不是本身被要求的,或者是本身未被要求的,或者是本身中立的。

当然回答也可能是:我们对这些供选项持无所谓的态度。那么,X+C就既不是我们的好的肯定构件,也不是其否定构件;X既不是有益的也不是有害的。

我们称X是某个复合整体的核心,该复合整体由X和X成为现实的因果先决条件及其后果所构成。那么我们可以说,对其人而言是有益还是有害、是好还是坏的事情是这样一些复合的因果整体的核心,它们是他的好(福利)的肯定构件或者否定构件。

我们现在可以陈述回答以下问题的若干条件:某件好事是否值得支付其“价格”。当某个因果整体是我们的好的肯定构件,并且它的核心是一件本身被要求的事情时,我们会说,这件事情或者好是值得支付其价格的。然而,当这个整体是我们的好的否定构件时,虽然其核心也是一件本身被要求的事情,则我们会说,这件事情或者好不值得支付其价格。

从我们关于有益的和有害的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中,推不出下述命题:如果非X是有害的,那么X就是有益的,反之亦然。然而,如果非X是有害的,则称X是被需要的。这里被需要是指,缺乏X或者X消失是一件坏事情,是某种恶。被需要的矛盾概念是有害的,反之亦然;在这个意义上,被需要的和有害的是作为矛盾者而对立的,而有益的和有害的是作为相反者而对立的。

为生命提供对它有益的东西,这是在增进它的福利。为生命提供它所需要的,并且关照生命不要丧失其所需,这是在保护它的福利。保护生命福利的事情(行动,事件),在“有利的”(goodfor)一词可以用“有用的”(useful)来表示的意义上,对于该生命是有利的;但在我们把“有利的”一词称作“有益的”意义上,对于该生命不是有利的。(参见第三章第一节)

12。根据我们已定义的有益的和有害的概念,我们已把偏好选择称作“逻辑构想”。它是一个构想,这蕴涵着两个意思。首先,这蕴涵着:我们所谈论的是一个人会如何选择,假如给予他某个选择机会的话;而不是在谈论他实际上作了什么选择。其次,这蕴涵着:我们假设了在价值判断中所涉及的那个因果复合物,在该主体作出选择之时,是完全为他所知晓的。这第二个假设意味着:在这个主体的知识中没有任何不完善,以至于这种不完善一旦被察觉到并且被修正,这个主体就会改变其偏好。

于是,依据我们的定义,某种事情对某人是有利还是不利,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与下述两个因素无关:首先,它不依赖于这个人(或任何其他人)是否判定了这件事情对他而言的价值。其次,它不依赖于这个人(和其他每一个人)关于这件事情的因果联系碰巧知道或不知道的知识。不过,尽管它们独立于判断和知识,有益的和有害的这两个概念在某种非常重要的意义上仍是主观的。其主观性在于它们依赖相应主体的偏好(或要求)。

考虑到刚才说过的内容,很清楚,我们必须在以下两点之间作出区分:一是对于某个人而言,什么是好的或者是坏的;另一点是,何种情形显现为,也就是被判断为,或被考虑为,或被认为,对这个人来说是好的或者是坏的。

某事对某个人来说是好的或者是坏的,任何一个大意如此的判断都基于关于相应的因果联系的知识,进行判断的主体碰巧具有这种知识。既然这种知识也许是不完善的,他实际上作出的判断就可能不同于他本该作出的判断,如果该主体具有关于这种因果联系的完善知识的话。当遇到实际判断和潜在判断之间的这种不一致时,我们会说,一个人的表面的好被误认为是他的真正的好。

某些事情与另外某些事情相比,正确地判断它们对我们来说是有利还是不利,要更容易一些。这意味着:把我们的表面的好误认为真正的好,这种风险有时候较大,有时候较小。从整体上讲,在有关一个人健康的事情上,要比在有关他未来事业的事情上,更容易作出正确的判断。例如:进行有规律的锻炼对一个人有利,从整体上讲,作出这样的判断要比作出下述判断更为保险:对这个人而言,涉足商界要比研习医学更好一些。有时候,正确地作出判断是如此之困难,以致试图去形成一个判断将是徒劳无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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