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夜间
引言
本章中要讨论的问题是夜间与城市的关系。夜间唤起了一种在“最后的边界”的概念中被拟人化的狂暴和任性气氛。另外,一种令人兴奋的夜生活被认为是现代城市必不可少的愉悦,24小时城市通常被认为是世界主义的必要条件。事实上,在最后一章里考虑的咖啡供应和这里考虑的夜生活,通常都被看作最时髦的城市标志。这表明,有一定的设施,有与之有关的选项或可能性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世界主义不可缺少的语法。特别是因为康德所说的世界主义与和平的联系,拥有咖啡和夜生活为何能够促进城市的和平(它的“文明化进程”)。让我们更深入一步,酒精饮料、烟草、性行为、营业时间和不容争辩的熬夜权问题,这一切都是各自解释的场所。在那里,想让夜晚平静下来的愿望与维持其任性的愿望相冲突,这是不同声音之间为控制城市的解释手段而进行斗争的一个特征。
这个问题要求我们思考夜间的观念,当然,还有白天的观念,一个观念往往首先根据它为何与其他东西有所不同来理解它是什么。因此,我们必须首先考虑的是白天和夜间之间的这种关系。接下来,我将列出一些通常表达的白天和夜间的正常用法,目的是打破这些惯例,以便使人们看到有关白天和夜间边界的争端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模糊性。假如,一方面,白天和夜间似乎在集体生活中表现为简单的惯例,作为标志,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另一方面,白天和夜间在集体生活中似乎作为真正的区别而存在,那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就作为一种聚焦集体能量和问题一解决的真正秩序而存在。
要记住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在思考诸如夜间这样的概念时,无论以其名义进行的行为如何,它的社会意义的一部分都是表达一种社会事实或行为过程的期待环境。虽然我可能不是一个星期天的信徒,但上教堂是星期天的意思之一。也就是说,可以确信无疑,如果我碰巧发现自己某个星期天在美国中西部的一个小镇里,那一天的部分含义是,它要求我(在某种意义上,涂尔干称为“外部的”和“强制的”)按照上教堂的相关性来定位我的存在,不管我对这个问题是怎么想的。我们对城市的很多了解都是这样的,因为我们知道24小时的不同时段意味着什么,在某种程度上,当在这些时候造访这些空间和场所时,我们会期待有某些事情发生。我们也看到了,夜晚和白天并不仅是同质性的范畴,就像下午5点的时候告诉我们这是介于白天结束和夜晚开始的一个中间时刻,在北美却被认为是“鸡尾酒时间”。更有趣的是,把这样的中间时刻看作醒着的时刻:这样黎明是白天的觉醒,黄昏也是夜晚的觉醒。因此,黎明和黄昏是同一问题的两种不同形态,这是一个以不同的方式看待白天和黑夜的问题,这些方式有助于我们思考白天和黑夜之间的差异,因为日出和日落会导致与当下时间的不同现象学关系及其他打破沉睡的能力。
正如白天和黑夜被理解为不同质的范畴一样,我们也经常认识到,作为范畴,它们在影响中不断地被提出和被打乱,常常**我们着迷于它们的灵活性,我们通常很难知道,如说黑夜从哪里开始和结束,在那里,每一种反作用都溶解到另一个反作用之中。我们通常很难知道,比如说夜晚的开始和结束,也很难知道它们彼此在哪里消解。人们常说技术可以忽略白天和黑夜之间的区分,因为它减少了这些差异之间的不连续性。或者,人们说在家里工作——白天或晚上——这样就模糊了这些界限,使黑夜往往看起来像白天一样。但是在这方面,夜晚可能更难对付,因为很难想象白天会看起来像黑夜一样。有些人可能会认为白天睡觉就是一种夜间活动,并且通常是在夜晚结束时开始睡觉。这就是说,黑夜的决定性特征可能就是与睡眠的斗争,它挣扎着过着无眠的生活。
也许,黑夜具有一种特殊的性格,显得比白天更加不屈不143挠。也就是说,如果夜晚有规律地复制白天——假如它有这种力量——那么很难把白天想象成能够模仿黑夜。用希腊人的惯用说法,我们可以说黑夜(Night)是一个神。从这个意义上说,黑夜和白天与城市的关系问题的一个说法,可能就是这样一个提问,大城市的夜晚是不是不可(被白天)模仿的?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与这种差异性可能消失或模糊的其他城市相比,它是否更具有神性。
黑夜与白天的关系
如果不借助提出这个问题的标准,我们如何区分黑夜和白天?每个谈论夜晚的人都认为这种知识是不言自明的,我们没有资格挑战这种信心。这是圣奥古斯丁《忏悔录》中的叙述者的相同立场,他注意到了我们社会性地处理时间观念的“矛盾”:“那么,我们怎么能够测量它呢?尽管如此,我们确实测量时间”(Augus-tine,1961,Bookxi,27)。社会成员生活在这种矛盾中并且解决这种矛盾,这表明我们可以在各种形态中观察到一种集体问题一解决的方式。
我们在晚上可以得到什么在白天得不到的东西呢?这个问题常常意味着,夜晚的独特性,使一个城市因为这种魅力而变得特别,提供了白天缺少的某些东西,从而使它在具体细节上与白天不同。然而,事情并不那么简單,因为当白天和黑夜被看作相似的时候,城市往往被看作是特别的。想一想“我们在晚上能得到什么在白天能得到的东西”。在这里,“任何东西和一切东西”的答案,实际上都可以通过消解时间之间的边界夸大城市的明显的都市性质。
我们根据城市的白天与黑夜究竟如何不同来显示一个城市的特征,就像我们声称在夜间获得机会而白天被剥夺了机会的时候一样。但是,又一次提出“24小时城市”的想法表明,黑夜和白天的界限是模糊的,同样的机会存在于不允许我们把两者区分开来的方式中。世界上的大城市是要让夜晚与白天相似,还是要使白天和黑夜能够彼此保留一些各自的东西呢?在城市里,白天和黑夜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呢?想象一下,这就像一个自我和一个他者之间的关系,或者两个自我之间的关系,是白天主宰黑夜还是黑夜主宰白天,就像在主仆关系中那样,还是因为相互作用而变得相等呢?这些排列会产生复杂而有趣的问题,因为在晚上144提供白天能得到的一切的城市是否就更具有都市性,这一点并不完全清楚。
似乎自相矛盾的是,在一个可以昼夜不停地得到任何东西的24小时城市里,无论是黑夜还是白天都可能失去个性。再说一遍,在白天和黑夜看起来是不可调和的对立面的地方,它们可能各自以不同的方式意味着某种东西,也就是说,白天和黑夜可能拥有“不同的身份”。在这样一个城市里,白天和黑夜是不可比拟的对立面,以至于它们的凝聚力可能会受到威胁。白天和黑夜关系的同一性或者差异性是把城市分为两部分(白天的城市,夜晚的城市),还是强化一种消解这些时刻的分离性的统一性呢?我们可以问,在一个24小时城市里,白天和黑夜都是诱人的欲望客体吗?我们经常用这种方式来谈论一年四季,比较季节的模糊性之处(一年四季的夏季,一年四季的冬季)与季节分离和可以辨别之处。
通常对这种关系的各种解释都拒绝统一性和差异性的极端,假设有一种受到社会规范、营业时间和昼夜节律限制的劳动分工。这些解释表明,这种区分受到群体的状态、习俗和习惯等条件的制约。这些看法通常所提供的是这种关系的有限案例,所表达的东西似乎这些夜间话语的形象就是整个故事。请注意,如果白天和黑夜由于相互对立而不同,那么白天就不会有任何积极的内容,这是因为它纯粹不存在黑夜();相反,夜晚没有任何积极的内容,这是因为它纯粹不存在白天(not-being-day)。无论黑夜还是白天都纯粹是它的对立面,因此,两者都受到非存在(non-being)的限制,也就是说,通过提出这个问题“要成为黑夜,黑夜必须是什么(对白天来说也同样如此)?”尽管我们不打算(也不能)回答这个问题,但这是我们探询这个问题的一个方法。
通常白天和黑夜似乎彼此期待着与生活的关系。白天被看作醒来之后的开始和工作完成时的结束,夜晚则被看作工作之后的开始和醒来之时的结束。但是,这有可能把醒着看作属于白天,而夜晚有它自己独特的醒着。我们知道这一切是多么不准确(我们在夜间工作,白天睡觉),并且为了把这些差异性当作社会事实进行持续的观察,往往把这些例外当作研究项目(研究夜间经济,研究无所事事)。然而,越轨行为仅仅因为它们的预设而被看作是有趣的。如果工作和睡眠的界限经常被打破,我们就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来看待白天和黑夜的界限,如根据其各自的和特定的起点和终点。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白天和黑夜各自都有自己的和特殊的醒着(黎明,黄昏),各自都应该有自身的和特殊的终点,就好像有一个白天和夜晚都是不可分割的必死性的概念,使我们能够理解每一个都与其生死周期有关。让-吕克·南希把“存在”说成是一种醒着,一种“出身的在场”,这一种是重生的喜悦(Nancy,1993a,1-57):快乐,欢爽,到来,具有诞生的感觉:感觉到无穷无尽的急迫感(Nancy,1193a,5)。
如果我们把黑夜和白天理解为相同的,即理解为参与觉醒的概念,那么我们可以开始把各自的特殊性理解为一种不同的出生的在场形态。也就是说,我们为何通常被解释为在白天和晚上获得重生?不,我们为何在晚上而不是在白天获得重生(如在夜间解放的看法中),但更准确地说,与各自相称的重生是什么样的?并且,如果这个问题引导我们去探究醒着的形式——出生和死亡的形式——开始限制了黑夜的概念,难道我们不是处在把黑夜(和白天)当作有分量和有价值的区分或社会形态来对待的途中吗?(而不是当作不断相互消解的不明确的区分,也就是说,作为符号,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我们可能会问,在开始使都市性的力量变得透明的社会实践中,黑夜是如何被定位的?城市生活中的社会实践如何提供机会,让我们把集体与黑夜打交道的形象看作一条独特而具体的通道?我们如何才能开始收集这种与城市的基本问题有关的不同话语声音呢?(有些人会说,犯罪和安全是夜间的惯例,但这只是冰山一角。)
暴力的夜晚
在赫西奥德的《神谱》中,天神(男人)对与地神(女人)结合而生的孩子的仇恨导致他对他们施行暴力,而不是通过把他们隐藏在地神的肚子里获得白天的光明(Hesiod,1953,Ⅲ,154-210,57-59)。由于剥夺了后代的白日之光,即造成了失明,黑夜被看作最初的暴力行为(第一次暴力行为)。
黑夜的失明是一种(没有光)生活在地神肚子里的生命。赫西奥德描述了黑夜女神的“阴沉黑暗的区域”,她在“阴冷的房子”中间为所有“进入大门”的男人放置了这样一个“张开的裂口”,“他会被一场又一场的暴风雨无情地抛向这个和那个方向——一种连神都会害怕的神秘”(Hesiod,1953,XI,736-819,74)。然而,146夜神的黑暗性不应掩盖她的生育能力,因为她唤起了想象的力量。
夜神生了可恶的毁灭之神、黑色的幽灵之神和死神;她还生下了睡神和梦呓神族
——尽管没有跟任何男人同睡,但黑暗的夜神生下了所有这些神接着她生下诽谤之神、痛苦的悲哀之神,还有命运之神,毫无怜悯之心的复仇之神:正是这些女神记述了男人和诸神的罪过,她们从不停止愤怒,直到把惩罚降临在罪人的头上。
可怕的夜神也生下了折磨男人的复仇之神,然后是欺骗之神、爱神,可恨的老年神和顽固的冲突之神(Hesiod,1953,v,211-336)。
黑夜使人类远离光明,笼罩在一个深渊的阴郁的黑暗之中,产生了令人恐怖的分离和不安,即便对诸神来说也仍然是一种神秘。黑夜是想象的区域,既产生了越轨(犯罪)的梦想,也产生了对违法行为(愧疚、羞耻)负责的神;创造了爱,也导致了冲突。黑夜之神的阴森之家掌控着黑暗的中心。请注意,在社会学中,人们通常是怎样根据犯罪和安全或者越轨和治理来谈论黑夜的,而赫西奥德却引导我们把这些担忧看作是由夜晚引起的。赫西奥德让我们追问,让这样一种想象性结构变得引人入胜的,究竟是黑夜的什么东西呢?
自由时间
黑夜的危险是与自由时间相等的一种功能,根据这种自由把它的主体定位为容易受到伤害的。这并不一定是真的,但是仍然值得检验。因此,考虑到被归因于黑夜的**,我们可能会思考为什么乌托邦式的作品只是顺带提到它的问题。在谈到乌托邦的公民时,托马斯·莫尔说:“他们晚上8点上床睡觉,睡8小时。24小时里的其他时间都可以自由地去做他们喜欢做的事情——不要在无所事事或自暴自弃上浪费时间,而是要在一些意气相投的活动中好好利用它”(More,1965,76)。注意,在晚上他们不能“自由地做他们喜欢做的事情”,因为他们被迫从晚上8点到凌晨4点睡够8小时。虽然有6小时的工作日,在1天中断断续续地给他们空闲时间,但是规定要在晚上睡觉,大概是为了让他们为第二天的工作而休息。
夜间生活得到允许,是因为自由时间的适度使用被认为是一种美德,是自我管理而非“自我放纵”的公民的标志。这种自我管理被认为是需要考验的,在空闲时间释放出“破坏性”**的时候,无所事事就会加剧人们的天然脆弱性,使他们暴露在最糟糕的环境中。因此,夜间的**就不是它本身所特有的,而是对自由时间而言的,如果白天和黑夜在工作日程上被颠倒了,那么白天就会像晚上一样具有强烈的**力。请注意,尽管自由时间(闲暇)与醒着的关系和出生感之间的联系还没有得到探讨,但是,因为一个持久的集体生活主题利用了休闲与醒着的联系,并以增强而不是破坏的方式变得更加富有活力。这个有争议领域中的夜间场所仍然有待于进一步阐述。
如果回想起赫西奥德的黑夜之神的故事,我们就会看到它与越轨行为的联系。对于自由时间话语中的不同声音所引起的这种**表明,在自由时间里感到害怕的东西就是越轨行为。自我放纵的越轨性(transgressiveness),被更多地解释为是无所事事,也可能是由于(比如说)让-吕克·南希所想象的醒着和重生而引起的。因此,我们可以提出,与乌托邦式的思考相反,自由时间的机会可以被想象为一种由于越轨行为而具有创造性的**。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回到家里,进入书房;在门口脱下沾满泥土和灰尘的衣服,穿上高贵典雅的衣服,再穿得更得体一些,进入古人的古老宫廷。在那里,我受到他们的喜爱,吃了那些只属于我的、生下来就喜欢的食物,不难为情地与他们交谈,问他们行动的原因,他们好意地回答我;在4小时的时间里,我不感到无聊,我忘记了每一个烦恼,我不怕贫穷,我不怕死亡,我完全把自己交给他们。(Machia-velli,1961,no。137,142)
马基雅维利列出的夜间的**及其自由时间是他需要平息的困扰,羞愧、无聊的心烦意乱,对贫穷和死亡的恐惧,都是他通过把自己交付给别人的思想和声音的游戏——交谈来克服的一系列执念——他通过询问和得到别人的回答而“进入”这些交谈。人们通常把马基雅维利称为现代社会思想的奠基人之一,马基雅维利致力于通过使他的黑夜变得更富有生产性抵抗自由时间所带来的弊病。但是,生产性在两方面是越轨的。它重塑了希腊人对黑夜的黑暗性的看法,它更新了勤劳利用自由时间的世俗版本。马基雅维利的“解决方案”通过想象一种善意的社会关系,遭遇到赫西奥德的“黑暗和阴郁的”力量(黑夜的丑),它抵制了莫尔对夜间用途的苦行僧式的谴责,他认为夜晚的用途是“自我放纵”和“无所事事”,而实际上是穿着“真正的长袍”和享用“只属于我的”食物,目的是把当下的时刻更新为美好的良宵。在一举一动中,马基雅维利通过炫耀被乌托邦排斥的自我沉迷抵抗对深渊的恐惧。我们可以说,马基雅维利通过把越轨行为转化为一种仪式行为破坏黑夜的集体表征。在这里,我们开始瞥见仪式化夜晚的再创造。
等待
自由时间让我们考虑与等待现象有关的时间流逝。白天和黑夜的等待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可以说,白天期待着黑夜,黑夜也期待着白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正确的。从表面上看,白天似乎是在等待黑夜或工作之后发生的事情,而黑夜似乎是在等待白天或睡觉之后发生的事情。这种解释把白天和黑夜的性质视为理所当然的,通过暗示工作和睡眠的流行隐喻之间的对立来阐述它们之间的关系。在这里,它们各自期待的东西完全就是当下的解脱。我们只有通过理解等待(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才能更新这一“黑暗和阴郁”的看法,使之成为一种与如其所是的当下相遇,而不是与非其所是的当下相遇。白天和黑夜难道不等待它们自己的醒来吗?回顾赫西奥德、托马斯·莫尔和马基雅维利之间的假设**流,我们可以把这种相遇的场景定位为夜间醒着的辩证法,黑夜里的自由时间的更新,发生在马基雅维利面对危及自我着迷的夜间暴力和克制时的自我觉醒之中。他通过阅读的仪式来持续夜晚时间,冒着“深渊的风暴”(黑夜的幻想)重新创造一种社交生活,这实际上是在嘲弄上帝,使他变得更糟,因为他在一种骄奢**逸的仪式中炫耀专注和沉着(seeBataille,1985)。
我们可能会提出一些问题。是城市从枷锁中解放了夜晚?还是夜晚把城市从枷锁中解放出来了?抑或两者兼而有之?我们知道的一件事情是,城市随着夜晚的到来而发生变化,为公共空间的生活体验创造各种各样的机会。黑夜以多种方式扩展着城市生活的可能性。相应地,城市有助于黑夜实现某种独立性或自律性,通过让人们参与进来,城市或许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增强人们享受城市之夜的能力。在这里,我们可以谈论正义,城市是通过夜晚伸张正义,还是通过平庸或者对任性的过度管理而扼杀夜晚呢?
一些城市有所谓的“夜生活”(灯光、娱乐、便利设施),但是,并没有太多别的东西,或者,在巴塔耶看来,没有对“尽可能大的损失”的期待(Bataille,1985)。在许多情况下,这样的夜晚只有在与单调的白天进行比较时才是特殊的,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为规则的例外,表现为对单调乏味的越轨。其他城市,如纽约、柏林和巴黎,都有绝妙的夜晚,人们期待这些夜晚比白天变得更加美好。在这些城市里,夜晚并不是依靠与白天的差异性而活着,而是增强白天的丰富性。在这样的大城市里,不必等到夜晚才把我们从白天里解救出来,因为白天本身就充满了事件性,白天和黑夜并不以牺牲彼此为代价。法国电影《白日美人》(BelledeJour)和《午后之爱》(theAfternoon)就专门把白天的重生描述为富有事件性的。这表明,这样的城市并不依赖于白天的优势,相反地作为一种差异性,作为醒着的另一种形态。在这里,我们能否把黑格尔关于扬弃(aufheben)的原则用在一个假设的形式里?城市越大,白天和黑夜之间的对立就越有可能被取消,但是差异性保留了下来。也就是说,白天和黑夜之间的差异性必须存在,但不是一种对立关系。
拥有一种夜生活是不够的,假如像一种商品被占有,而不是以滋养和激活白天的方式被吸收到城市的血液之中;拥有一种夜生活并不很美妙,假如仅是因为所对立的白天的寻常性而表现出色。这就是说,城市需要有可能越轨的白天,而不是把越轨行为留给黑夜。倘若一座拥有夜生活的城市不需要有比越轨的白天更多的东西,那么意味着只有白天具有活力时黑夜才能保持神圣地位;意味着黑夜需要白天,就像白天需要黑夜一样。这种反思引发了一些关于世界主义的有趣问题,在白天的创造性可能更难,让白天变得有趣可能也更难。因此,我们不应该仓促地接受24小时的世界主义城市模式。倘若任何一个城市都能够拥有一种夜生活,用苏格拉底的话来说,那么拥有一种夜生活就并不那么美妙。即使有夜生活总比没有的好,但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些城市是世界性的,它们的夜晚没有任何挑战,也没有任何风险,也就是说,在没有任何损失预期的情况下,却有安全的和有保障的狂欢的夜晚。(例如,充其量,在那里,我们聚聚会或喝醉酒,丢失钱包,打了一架,遇见一个人,去看一场表演,但总是在有限的同一个圈子里。)
睡与醒
如果白天和黑夜都可以说是在等待自己醒着的形式,那么白天与完全清醒的联系以及晚上与睡眠的联系是有限的,因为醒着和睡着都与直接性或者被给予的东西具有不同的关系。
睡眠是灵魂沉浸在无差别的统一体中的状态。醒着是灵魂进入与这种简单统一体相对立的状态……。它可以……说醒着是由主体性突破心灵的直接性形式的闪电所导致的。(Hegel,1971,67)
在这段引文中,黑格尔把白天和黑夜看作两种不同的闪电,两种“主体性”突破“心灵的直接性”的不同方式。然而,黑格尔说,我们把睡眠看作灵魂的无法区分性的状态是“自然的”,就好像“黑夜掩盖了事物的差异性……日光却允许事物的差异性呈现出来”(Hegel,1971,68),仿佛白天是突破黑夜直接性的闪电一样。根据这种“自然的”观点,黑夜就会显得更加贫乏,因为缺乏它自己的醒着。
模糊地说只有在清醒的状态下人类才会思考,这也不足以解决这一区分。因为从总体上说思想是人的本性内在固有的,所以人总是在思考,甚至在睡眠中也是如此。在每一种思维形式中,在感觉中,在直觉中,就像在图像思维中一样,思想仍然是基础。到目前为止……因为思想是这种不确定性的基础,不受睡眠和清醒的改变所影响;在这里,它并不完全构成相互交替的一面,而恰恰相反,完全是普遍性的活动,不受它们二者的影响。(Hegel,1971,69)